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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代教會信條精選——海德堡要理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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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課程--基督教教義 簡介 海德堡要理問答之主日一 給學生的幾句話 -------------------------------------------------------------------------------- 親愛的同學們︰ 我誠摯地歡迎你們來學習這門基督教教義的課程。你們申請上這門課,為的是更多地了解基督教教義。 《聖經》記載了許多歷史事件,它們向我們講述了神怎樣對待人,人又是怎樣對待神,神的應許和誡命。同時,《聖經》也包含了關于神和人的教義。這是帶著權炳而來的教義,它要求我們對它確信不疑。 《聖經》告訴我們人是什麼,誰是神。它也明確宣布,天上地下,只有一個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耶穌基督。 因此,基督教不僅是一種生活方式,它還包含了一種特定的教義︰基督教教義。 《聖經》上記載了在耶路撒冷的早期教會︰“(他們)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二42)。他們鑽研使徒的教訓,蒙引導相信這些教義,並渴望更多地了解它。 我們希望你們也成為這樣一群人。了解基督教教義至關緊要。世上流傳著許多謬誤和希奇古怪的教導,這使得我們必須深入了解真正的教義。 我們這門課程取材于《海德堡要理問答》,一本用問答的形式來教導的書。這本書被教會使用,來向男女老少教授基督教教義,已長達四百多年, 這本要理問答並不是講授一種新的,或人造出來的教義,而僅僅是傳授《聖經》所教導的。它將《聖經》真理按順序歸納為幾大主題︰神,創造,人的墮落,通過基督的寶血的救贖,聖靈的工作--即使人相信,悔改,歸正成為基督徒。 了解和親身經歷這一基督徒教義同樣至關重要。它不僅是用來改變我們的思維,也要改變我們的心靈和言行。 我們迫切希望你們通過學習基督教教義深得神的祝福。 課程編者 1999年 -------------------------------------------------------------------------------- 關于問題的一些說明 每一個問題都有一個注解,說明答案可以在哪裡找到。偶爾,可以在要理問答的問題中尋到答案,我們就用(問)來標明。通常,答案要麼在答的部分,要麼在對“答”的解釋中。不論是哪種,問題後面都標明(答)。有時,要查一條或幾條聖經經文中才能找到答案,這會在問題中或問題後提到。 目錄 第一課 課程簡介 《海德堡要理問答》簡介 主日一︰唯一的安慰 第二課 主日二至四︰論人的愁苦 第三課 主日五至七︰論人的救贖 第四課 主日八至十︰論聖父神 第五課 主日十一至十三︰論聖子神 第六課 主日十四至十六︰論基督的降卑為人 第七課 主日十七至十九︰論基督的升至高天 第八課 主日廿至廿二︰論聖靈神 第九課 主日廿三和廿四︰論稱義 第十課 主日廿五至廿七︰論洗禮 第十一課 主日廿八至三十︰論聖餐 第十二課 主日卅一︰論福音的廣傳和基督徒的紀律 第十三課 主日卅二和卅三︰論感恩 第十四課 主日卅四至卅八︰論神的律法︰十誡(第一塊石版上的四條誡命) 第十五課 主日卅九至四十四︰論神的律法︰十誡(第二塊石版上的六條誡命) 第十六課 主日四十五︰論祈禱 第十七課 主日四十六至四十九︰主禱文(頭三條禱文) 第十八課 主日五十至五十二︰主禱文(後三條禱文) -------------------------------------------------------------------------------- 《海德堡要理問答》簡介 為什麼要用這本要理問答? 《海德堡要理問答》是一本介紹基督教教義的小冊子。為什麼要用這本小冊子呢?難道不能單用《聖經》麼?在《聖經》中,我們讀到先知和使徒的教導。經上寫到第一代基督徒時,說︰“(他們)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徒二42)。使徒的教訓就是《聖經》所教導我們的,而《聖經》所教導我們的實在至關重要。早期教會的歷史已經証明了需要對這一教義進行歸納,以便能夠對信徒進行教導。 第二個原因是︰從一開始就有《聖經》相悖離的觀點向教會挑戰。因此,教會必須捍衛《聖經》真理,駁斥謬誤,這就需要對基督教教義進行總結。 這樣,早在基督教第一世紀,就出現了對《聖經》的簡短總結︰《使徒信經》。之所以這樣給它命名,是因為它具體表達了使徒的教訓,用于教導加入基督教會的異教徒們。它的開篇就宣稱︰“我信上帝,全能的父。。。” 近一千年後,《海德堡要理問答》誕生了。雖然它更具體,更詳細,但仍然只是《聖經》真理的總結。在這篇要理問答中,除了其他部分,還解釋了《使徒信經》。 《海德堡要理問答》是怎樣產生的? 由于人的謬誤,《聖經》真理在中世紀(十六世紀前)的羅馬教會裡被層層烏雲所籠罩。十六世紀後,靠著神的恩典,在馬丁路得(德國)和加爾文(瑞士)等人的領導下,一場複興運動開始了。我們稱之為“改教運動”。 改教運動將《聖經》--神的道重置于中心地位。對概括《聖經》教訓的小冊子的需要相應而生。帕拉提那的德國領地君主--弗雷德三世(Frederick III)吩咐海德堡大學(海德堡為帕拉提那的首府)的兩個年輕神學家烏爾西努(Zacharius Ursinus)和俄利維亞努(Caspar Olivianus)編撰一本包括問題和解答的小冊子,並稱之為要理問答。不僅青少年,而且教會的全體會眾都要用這本小冊子學習《聖經》教義。學習的方法是教師問,學生答。 這本小冊子于1563年完稿。幾個世紀以來,教會學校和教會都通過宣講福音,用這本小冊子進行教導。神的兒女們從中大得安慰。 小冊子的作者所說的並未超過我們在《聖經》裡所讀到的。在每一個答案後,都有《聖經》經文,說明此答案是來自《聖經》的。因此,我們可以說整本要理問答是符合真理的,它永遠也不會過時。 《海德堡要理問答》的結構 《海德堡要理問答》是關于人要快樂地死去的話,必須知道的三件事︰他的罪惡所帶來的愁苦;從此愁苦中得救的途徑和對此救贖的感恩。得救意味著接受對罪的赦免,與神和好,今後在永遠的福樂中與他同在,事奉他,贊美他。它也包括了為從所有的罪惡和永死中得救而不盡感恩。 在這門課程裡,我們主要講授人必須知道的三件事;也將討論《使徒信經》,神的律法和“主禱文”。 因為要理問答的每一部分都是為教會單個主日設計的,因此把它按“主日”或禮拜日劃分。《海德堡要理問答》有52個主日的課程,與一年的52個禮拜日相應。 內容提要 前言 主日1是一篇前言,介紹《聖經》教義的重大意義(《海德堡要理問答》是對它的總結)︰生與死的唯一安慰。下一個問題是︰“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回答是“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這三件事組成了基督教教義的要素,也決定了要理問答其余部分的結構。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主日2-4)主要講述那些未悔改,未通過對罪的赦免和相信耶穌基督與神和好的人的愁苦。 首先,提出最重要的問題︰“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從神的律法。相關的問題是︰ “這種愁苦是從何處產生的呢?”從亞當在樂園裡所犯的罪。接下來的問題是這種愁苦的嚴重程度︰人完全不能為神的榮耀而活;除非神的靈更新他,他的天性總傾向于邪惡。 最後,談到罪在今生和永恆中要受的懲罰。想利用神的仁慈來逃避這種懲罰是行不通的。因為神的公義,他不可能對罪惡視若無睹。只有對罪的懲罰得到完全的承擔,與神和好才有可能。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主日5-31)教授救贖的問題。 問題是救贖是否可能,答案是︰“如果神的公義得到滿足,我們就能得到救贖。” 首先,問題在于︰“救贖怎樣才能實現?”救贖只有通過滿足神的公義才有可能,這就意味著神的律法必須得到完全的遵行,罪必須受到懲罰,神的震怒必須被承擔,神的公義必須得到滿足。 人可以救贖自己嗎?或者,其他受造物可以幫助我們嗎?不,只有一位中保可以,他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公義的人。這位中保就是耶穌基督。接下來的問題在于我們怎樣才能認識這位中保︰《聖經》告訴我們,要通過信心。 接下來,在《使徒信經》(對三位一體的神的信仰告白)的基礎上討論信心的內涵。然後,更進一步地討論信心︰信心的益處,信心和行為之間的關系,信心從何而來及信心通過聖禮︰聖餐和洗禮得到加強。 最後討論聖徒的聯合,也提到基督徒的紀律(駁斥偽教義和懲治教會裡可憎的罪行)。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主日32-52)是關于對救贖的感恩。在此強調了信心的果子︰好行為。好行為不 是為了賺得救恩,而是為了表現對所受恩典的感謝。 信心和歸正並肩而行︰基督徒渴望按照神的誡命生活。關于這個問題,重點在討論十誡。 在此提出的問題是我們是否可能達到完全,怎樣才能按照律法的要求而活。這就顯示了禱告的必要性,引出了對完美的禱告--主禱文的討論。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一課 唯一的安慰 主日一 -------------------------------------------------------------------------------- 問一︰你生與死的唯一安慰是什麼? 答︰ 在生和死兩者之中,我的身體,靈魂(1)都不屬于我自己(2),乃是屬于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3),他用寶血完全涂抹了我一切的罪惡(4),並且救贖我脫離魔鬼一切的權勢(5);他保守我(6),若非天父允許,我的頭發一根也不能掉下(7);他又叫萬事互相效力,使我得救(8)。因為我屬基督,他借著聖靈使我確實知道有永生(9),也使我從此以後甘心樂意為他而活(10)。 (1) 羅馬書 14︰8。 (2) 哥林多前書 6︰19。 (3) 哥林多前書 3︰23, 提多書 2︰14。 (4) 彼得前書 1︰18,19, 約翰壹書 1︰7, 2︰2,12 (5) 希伯來書 2︰14,約翰壹書 3︰8, 約翰福音 8︰34,35,36 (6) 約翰福音 6︰39,10︰28,帖撒羅尼迦後書 3︰3,彼得前書 1︰5 (7) 馬可福音 10︰30,路加 21︰18 (8) 羅馬書 8︰28 (9) 哥林多後書 1︰22, 5︰5, 以弗所書 1︰14,羅馬書 8︰16 (10) 羅馬書 8︰14,約翰壹書 3︰3 安慰是人必不可少的 在《詩篇》九十首10節 中,我們讀到︰“我們一生的年日。。。其中所矜夸的不過是勞苦愁煩”。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一生最好的年華中也有勞苦和愁煩。這是因為我們都墮落犯罪(創世記3)。在人墮落前,萬物都是美好的。如果人不曾犯罪,萬物都會保持這種美好的狀態。在勞苦愁煩中,我們需要安慰。安慰的意思是用好的東西來抵抗愁煩,甚至勝過愁煩。“安慰”的意思比“慰藉”要廣︰它還意味著“活力”和“活下去的勇氣”。我們一生都需要這種安慰,死時也不例外。 唯一的安慰 教員針對第一個問題問學生這唯一的安慰是什麼。 基督徒會這樣回答︰“我不再屬于自己,而屬于我信實的救主耶穌基督。作為犯罪的亞當的後裔,我曾屬于撒旦,它只希望我毀滅。我的裡面住著罪,我向它屈服,必須遭受正義的懲罰。但基督將我從囚禁中買贖出來,給我自由。為了這個目的,他放棄了他所有的一切,甚至他的生命,更死在骷髏山上,在那裡洒盡了他的寶血。 “不僅救贖了我,象贖買一位奴隸,而且給了我真正的自由。我在撒旦和罪那裡受千重束縛,根本不可能救自己,是他釋放了我。我永遠不再會完全滑跌回魔鬼的權勢之下。如今,我是神的兒女。因為基督救贖了我,我有了一位在天上的父,只要我活著,他就照看我。我所遭遇的一切事都為了我的益處互相效力。甚至死對我來說,也只是一道通往天國的大門。聖靈總在我心裡給我這樣的確信。 “聖靈使我為這一切感恩。我渴望借甘心樂意為神而活,事奉他,來表現這種感激。這就是我所稱的天國的極樂﹗” 這裡的問題是針對個人的︰“你的安慰”,不是別人的。得救是個人的事,是不能轉移的。 世上只有唯一的安慰。我們所依靠的所有其它東西,如健康,快樂的生活,金錢,朋友,親屬,有一天都會失去。我們知道這個安慰嗎?我們可以借著下列問題更好地了解答案。 問2︰為了叫你在這種安慰中快樂地生或死,有多少事情是你必須知道的呢? 答︰有三件事我應當知道(11)︰第一,我的罪惡和愁苦有多大(12)。第二,我當怎樣從自己一切罪惡和愁苦中得到釋放(13)。第三,我當如何為這樣的拯救感謝上帝(14)。 (11) 馬可福音 11︰28-30, 以弗所書 5︰8 (12) 約翰福音 9︰41,馬可福音 9︰12,羅馬書 3︰10,約翰壹書 1︰9,10 (13) 約翰福音 17︰3,使徒行傳 4︰12, 10︰43 (14) 以弗所書 5︰10,詩篇 50︰14,馬可福音 5︰16,彼得前書 2︰12,羅馬書 6︰13,提摩太後書 2︰15 三件事 在《詩篇》15首15節中,我們看到主說︰“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在這節經文裡我們可以讀到愁苦,拯救和感恩。 在第一個問題的答案中,我們看到基督徒是多麼幸運。現在,對每一個人都很重要的第二個問題臨到我們︰“我怎樣才能與這種安慰有分?我怎樣才能得到快樂的,不朽的生命?這種生命與神和好,為他的榮耀而活。我怎樣才能死得快樂,死時能想到︰當我醒來時,等待我的是光輝燦爛的前程?我怎樣才能說︰這是我的安慰?我必須知道什麼事?然後還有什麼重要的事我必須知道?” 要了解一個詞在《聖經》裡的含義,必須通過親身經歷。親身經歷一件事和僅僅聽過或讀過它有著天壤之別,甚至可以說是生與死之間的區別。 這個答案是使徒保羅所寫的《羅馬書》的概略。在這個答案中,我們需要注意三件事︰愁苦,拯救和感恩。 第一件事︰愁苦的教義。 保羅教導我們一個罪人的處境是多麼險惡,因為他實在太罪孽深重了。罪的結果是愁苦。 “愁苦”一詞意指處于被驅逐之境,與神隔絕。如果人這樣死了,他就會永遠沉落在地獄裡。他不可能將自己從這種愁苦中拯救出來。 這種愁苦包括些什麼呢?它包括了三樣東西︰ 1. 罪︰罪是人與神隔絕的禍首。 2. 在罪中的無能︰人生來不能使自己脫離罪,只要他不擁有一顆新心,罪就是他的主人。 3. 審判︰神懲罰罪。這種懲罰是我們應得的報應。 第二件事︰拯救的教義 只有基督能拯救我們,深知自己罪孽愁苦的罪人會認識到他是救主。 第三件事︰感恩的教義 當人被基督從罪惡和愁苦中拯救出來時,他就充滿了喜樂。這種喜樂使他對神感恩,因為向神他虧欠了一切。 知道這三件事 信徒是依次經歷這三件事,就象一列火車經過三個車站嗎?不是的。但是,神確實先讓罪人看見自己的罪和愁苦,以此將他引向救主。 沒有經歷愁苦,我們夸口基督就是空洞的。基督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九12)。信徒認識到基督是他的救主以後,余生對自己,神和基督的了解會不斷加深,對愁苦,拯救和感恩的認識會不斷增長。這也是聖靈持續的工作。一個真信徒的生命特征是與罪,撒旦和住在他心裡的罪惡的情欲不斷地搏斗,並通過這掙扎在信心中站穩。 使徒保羅在《羅馬書》七章24,25節中說︰“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問題(主日一) 1. 在《聖經》的什麼地方我們讀到有關墮落的記載?(答案1) 2. 人究竟是怎樣墮落的?讀《創世記》三章6節 3. 安慰的意思是什麼?(答案1) 4. 人何時能快樂地死去?(答案1) 5. 什麼是唯一的安慰?(答案1) 6. 基督在哪裡為他子民的罪付出贖價?(答案1) 7. 天父是怎樣安慰人的?(答案1) 8. 誰使人確信這種安慰?(答案1) 9. 人能肯定他將去天國嗎?(答案1) 10. 得救是什麼意思?(答案2) 11. 人在天國裡永遠作些什麼?(詩篇89︰1,啟示錄4︰10,11,7︰10,12) 12. 愁苦是什麼?(答案2) 13. 感恩是如何形成的?(答案2) 14. 人在世上何時才能完全明白這三件事?(答案2)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人的愁苦 主日二至四 主日二至四是《海德堡要理問答》的第一部分, 處理第3到第11個問題,討論人的愁苦。 -------------------------------------------------------------------------------- 主日二 問3︰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 答︰從神的律法(a)。 (a)羅馬書3︰20 什麼是人的愁苦? 愁苦究竟是什麼?它是指我們處于一種完全不幸或極端不快樂的境況。我們可以舉出許多例子來︰戰爭,飢餓,爭斗,失業,毒癮,無家可歸,貧困,疾病和死亡。在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煩惱,痛苦和不幸。所有這些愁苦都是罪的惡果。但真正的愁苦影響更為深遠。我們可以在《創世紀》第三章讀到︰我們沒有神。因為人的墮落,我們在這個世上沒有神。所有愁苦都源于罪,就是遠離神。我們失去了神的恩慈良善,他的震怒降臨在我們身上。墮落以後,人就受到神的咒詛。在《羅馬書》第三章9-20節我們能讀到我們的愁苦到底有多深。 從律法中我們得知自己的愁苦 大多數時間我們感受不到這種愁苦。我們常常並不難過,而是快樂地生活。因此,我們不禁要問︰“你從何處知道你的愁苦呢?”答案是︰“從神的律法”。這是從《聖經》得來的答案。在《羅馬書》第三章20節我們讀到︰“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我們不是從報紙上,而是從神的律法中得知自己的愁苦境況。在《羅馬書》第七章7節中,保羅說,若非因律法,他就不知罪。律法是生活的準則。我們的創造主神賜給我們十條誡命(出埃及記20︰1-17,申命記5︰6-21)。我們可以把律法比作一面鏡子。從鏡子裡我們可以看到自己是什麼樣子。神的律法就是這樣一面鏡子,聖靈藉神的律法讓我們看見我們的處境何等悲慘。我們永遠也不能按照律法生活。我越了解神要我怎麼活,就越感到我是多麼的罪孽深重。于是我會問︰“那是我嗎?我真的這麼墮落嗎?” 問4︰神的律法對我們有什麼要求? 答︰基督已在《馬太福音》廿二章37-40節總括的教訓了我們︰“你要盡心,盡性,盡 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a)。 (a)申命記6︰5,利未記19︰18,馬太福音12︰30,路加福音10︰27 律法要求我們愛 我們已經學習到,我們從神的律法中可以得知自己的愁苦境況。律法對我們有什麼要求呢?愛﹗對神和對人完全的愛。這是神的律法的總結。 愛神 神的律法中第一條也是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要我們從心底愛他。我們必須在所作,所願,所想的一切事上愛神。在他的律法裡,神對我們的要求多過外在的行動。我們為什麼要作某事,怎樣作某事,都非常重要。神要求我們全心事奉他。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就是這樣吩咐的。他不是第一個這樣說的,而只是重複了摩西在《申命記》第六章5節裡說過的︰“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愛人如己 其次,我們必須愛人如己。這裡所說的人,是指所有的人,尤其是那些我們每天打交道的人,包括我們所有的仇敵。好撒馬利亞人就是一個很好的榜樣(路加福音10︰25-27)。作為神的創造物,每一個人都愛他自己。愛自己意味著抗拒危害,尋求益處。我們對待別人也應如此,應該愛人如己。一句話,神的律法要求我們愛神超過一切,並愛人如己。 問5︰你能完全遵守這誡命嗎? 答︰不能(a);因為我的本性是傾向于憎恨神和鄰舍的(b)。 (a) 羅馬書3︰10,20,23,約翰壹書1︰8,10 (b) 羅馬書8︰7,以弗所書2︰3,提多書3︰3,創世記6︰5,8︰21,耶利米書 17︰9,羅馬書7︰23 神的要求 這樣我們必須從神的律法中了解我們的愁苦。這律法要求我們愛神愛人。我們能作到嗎?我們能行出神在律法中要求我們作的一切,能愛神超過一切並愛人如己嗎?神要求完美,而不會滿足于任何次等的東西。因為他是神,本身就完美良善。他決不能容忍邪惡,絲毫都不能容忍,因為他把我們創造得完美。 憎恨神,憎恨人 我能完全地遵行這些律法嗎?回答是︰“不能﹗”學生在此要說實話。只有聖靈在人心裡作工,一個人才能老老實實地作答。若憑己意,我們會以為自己能遵守這律法。我們通常自滿自得。 我們不能完全遵守神的律法。為什麼不能呢?因為從本性上來說我們憎恨神憎恨人,這就是我們的愁苦﹗“本性”的意思是天生的;“傾向于”的意思是我們不能也不願不這樣作。我們生來就憎恨神憎恨人︰“常存惡毒嫉妒的心,是可恨的,又是彼此相恨”(提多書3︰3)。 可慶幸的是,神常約束這種憎恨和邪惡。如果我們不憎恨不邪惡,我們就不快樂;但神保守我們離開邪惡。在這個世上,任何美善的事都是出于神。 主日三 問6︰神造人就是如此邪惡和悖逆嗎? 答︰不;神造人原本是善的(a),且按照他自己的形象(b),就是公義和聖潔;以致 他能正確地知道他的創造者神,誠心愛他,與他同住在永福中,贊美,榮耀他(c)。 (a) 創世記1︰31 (b) 創世記1︰26,27 (c) 以弗所書4︰24,歌羅西書3︰10,哥林多後書3︰18 我們被造時是善的 現在我們來看看我們邪惡的根源。這邪惡是來自神還是根源于我們自己呢?在《約伯記》卅四章10節我們讀到︰“神斷不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所以神沒有過錯,過錯也不在于神對我們的創造。那麼神創造的人是怎樣的呢?在《創世記》一章31節中我們讀到︰ “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就是說我們被造時身體靈魂都無瑕無疵。 按照神的形象 人是按照神的形象被造的。在答的部分我們讀到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就是公義和聖潔造人。這就告訴我們,神的形象在于屬靈的品性。公義或者公正的意思是,人在樂園中時,完全符合神律法的所有要求。人與神之間的一切都是好的。那時罪不存在,人擁有聖潔。聖潔的意思是人完全向著神,他被造時擁有對神全備的知識,心靈純潔,意志良善。只有通過這種方法,人才可以正確完全地認識他的創造主。因為擁有神的形象,人得以與動物區分開來,有能力與神相交;因為有神的形象,人才能夠愛他的創造者,在永恆的福樂中與他在一起,永遠贊美他,歌頌他。全心全意地愛他的意思是,人不能也不想要別的東西,只願意快樂地與神在一起,永遠贊美稱頌他。 問7︰那麼,這種墮落的人性是從何而來? 答︰是從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在樂園中墮落與悖逆而來(a),因此我們的本性變得敗 壞,我們都在罪裡成孕出生(b)。 (a) 創世記3,羅馬書5︰12,18,19 (b) 詩篇51︰7,創世記5︰3 人的悖逆 罪的根源不在于神和他的創造,而在于人本身。亞當被造時並無罪,也無瑕疵,更不是為了有一天死去,而是要永遠活在榮耀的樂園中。亞當,夏娃是這樣,他們的後裔本來也是這樣。 神要求自願的愛 但神並沒有把亞當和夏娃創造成不能犯罪的人,因為神不想接受一種被迫的愛和順服,不想亞當和夏娃只是因為沒有別的選擇才愛他。不,神要的是他們自願的愛和順服。 因此他讓亞當自己選擇。他與亞當立了一個約,給了亞當一個考驗︰樂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除了一棵樹的果實,亞當和夏娃都可以吃。那棵樹“就是分別善惡的樹”,神不允許他們吃上面的果子。如果亞當和夏娃不吃那棵樹上的果子,自願而且完全地愛神,他們就會永遠活在完全的快樂中。一旦他們不順從神的命令,吃那棵樹上的果子,他們就得死,喪失神的眷顧。 亞當和夏娃被造時是完美的,有能力遵行神的命令。因此,在他們心裡並不存在罪的誘惑,他們只需抗拒從外而來的引誘。而順從所得的報償將是空前的福樂︰永遠享受神的眷顧,與神相交--這是他們永遠也不會失去的永生。 這個約也影響到亞當的後代︰亞當的順從將澤被他所有的後代,他們也能享受這樣的報償。但如果亞當犯罪,他的不順從和因此帶來的刑罰將禍及他的後裔。在這個約裡,亞當,我們人類的始祖,代表了當時還未出生的全人類,是他們的元首。按照這個約,他可以贏得救恩,因此我們把它稱為行為的約。 墮落 但可惜的是,亞當沒有順從神。撒旦挑唆人不順服,說是︰“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創世記3︰5)。夏娃和亞當聽了魔鬼的話,吃了分別善惡樹上的禁果。這樣,亞當就違背了神與他所立的約;因為那棵樹是神權威的象征,他也因此攻擊了神主宰的權能。不吃那樹上的果子象征著只讓神決定善和惡。但亞當想要更多,他想如神一般,自己決定善惡。因為這一樁行為,亞當變成了罪人,損壞了神創造的傑作--完美的人。亞當成為有罪︰從那一霎那開始他傾向于犯罪。因為他的不順服,所有人都成為有罪。 生來就在罪中 因為亞當和夏娃的罪,人的天性變得如此墮落,以至于所有人都生在罪惡過犯當中。我們在《詩篇》五十一篇5節裡讀到︰“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 大衛在這裡不僅談到他所犯的罪行,而且坦承自己有一顆罪惡的心。我們不僅在行為,言語和思想上犯罪,而且我們的天性就是有罪的。人失去了神的形象,因此變成了罪人。“ 犯罪”的意思是“錯過了目標”。因為罪,人錯過了神創造他時為他立的目標︰為神的榮耀而活,得到永恆的快樂。 問8︰是否我們都墮落深沉,以致完全無心向善而只傾向于惡呢? 答︰是(a);除非我們都由神的靈重生(b)。 (a) 創世記8︰21和6︰5,約伯記14︰4和15︰14,16,35,約翰福音3︰6,以賽亞書53︰6 (b) 約翰福音3︰3,5,哥林多前書12︰3,哥林多後書3︰5 失去了神的形象 因為人墮落太深,在他裡面再也沒有了公義和聖潔。人仍然有理性,就是說他仍保留了理智和判斷力的天賦,仍然有一些對神的認識和分別善惡的知識,他的良心仍然說話。但人沒有力量行善。更有甚者,他傾向于惡。人因墮落犯罪而靈性死亡,因此不可能歸回到神那裡;而且人也不想歸回神。他在他的原罪裡固執不改,妄圖自行決定善惡。人不可能從這墮落中救拔自己。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說︰“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弗二1)。 重生 那麼我們需要什麼呢?人必須由神的靈重生。重生不是指重新投胎,而是指在今生靈性得到完全的更新。神必須行一個奇跡,必須更新一個人的心靈。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重生是必須的。一個新的開始必須由神創造。 當尼哥底母聽到耶穌說重生時,他不能明白其意。我們也是一樣。重生指的是靈性上的,而不是指肉體上的。重生是通過神的道和聖靈而進行的內在的更新,是新的被造。人完全失落,除了神,誰也不能拯救他。重生不是人的作為,而是神的奇妙大工。人必須經歷一個神跡︰他的心必須被重生。只有通過這條路,神的形象才能在他身上恢複。 主日四 問9︰那麼,神在他的律法中要求人行他不能行的事,豈非冤屈人嗎? 答︰不(a);因為神造人,叫他本來能行律法(b);但人因著魔鬼的試探(c);自甘 悖逆,把自己和後裔行善的這種能力奪去了。 (a) 以弗所書4︰24 (b) 創世記3︰13,提摩太前書2︰13,14 (c) 創世記3︰6,羅馬書5︰12 一個不可能遵行的命令? 要求一個人作他做不到的事,豈非不公義,不公平,不仁慈嗎?神在他的律法中,吩咐我們作墮落的人不可能作到的事,神是否不公平呢?不﹗神造的人本來是有能力行律法的。但因為墮落,亞當和他的後裔失去了這一天賦。保羅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于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我們不能遵行律法不是理由,倒是罪行。我們犯罪並非被迫,而是出于自願。 所有人都是罪人 當神命令人順從時,亞當的行為就代表全人類的行為。唉,他不順從,結果懲罰就降到了我們所有人的身上。我們稱之為原罪。原罪的意思是亞當的罪也算在我們身上。也因為他的墮落,我們繼承了罪惡的天性。在亞當裡我們全犯了罪。我們聽從魔鬼要我們踐踏神律法的挑唆,同時也是因為自己邪惡的欲望,自覺自願地違背神的律法。我們再不能作神吩咐我們作的事,全因為我們自己的過錯。 問10︰神是否放任這種悖逆和背信,而讓它們不受刑罰呢? 答︰決不;他極厭惡(a)我們生來就有的罪和本身所犯的罪,並要在今生和永恆中用 公義的審判去刑罰罪惡(b),正如他已宣告︰“凡不時常遵守律法書上所寫的,都是 被咒詛的”(c)。 (a) 創世記2︰17,羅馬書5︰12 (b) 詩篇50︰21,5︰6,那鴻書1︰2,出埃及記20︰5和34︰7,羅馬書1︰18,以弗所書5︰6 (c) 申命記27︰26,加拉太書3︰10 神的震怒 主不僅是律法的賜予者,也是我們的審判官。他極厭惡我們的罪。因為聖潔,他對罪極為憎惡,並懲罰它們。摩西說︰“誰曉得他怒氣的權勢?誰按著他該受的敬畏曉得他的忿怒呢?”(詩90︰11)罪惹動了聖潔神的怒氣。他不可能對邪惡無動于衷。神懲罰邪惡,這種懲罰針對我們的原罪,就是我們天生的罪性;但它也針對我們實際的罪行。我們所說實際的罪行,不僅指在行為上犯的罪,也指思想上和言語上所犯的罪。我們生來就是罪人,每天我們都罪上加罪,因此我們的罪債高達諸天。神會不去懲罰這些罪嗎?不,罪惹動神的怒氣。我們在《羅馬書》裡讀到︰“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1︰18)。 刑罰 主的審判是公義的,他完全公正。神是公義的,因此他必須刑罰罪。這裡提到兩種刑罰︰在今生的和在永恆中的。我們所有的人都要在今生受刑罰︰疾病,逆境,災難和死亡。今生的所有愁苦都是罪的惡果。我們受苦,並不是神的過錯,原因在我們自己身上。永恆的刑罰是那些不信基督的人必須承受的。 問11︰神不也是慈愛的嗎? 答︰神確實是慈愛的(a),但他同樣也是公義的(b);因此他的公義要求那干犯了 至高神之威嚴的罪惡,必須受到極刑,就是身體和靈魂同樣受到永遠的刑罰。 (a) 出埃及記34︰6,7和20︰6 (b) 詩篇7︰10,出埃及記20︰5,23︰7和34︰7,詩篇5︰5,6,那鴻書1︰2,3 神是慈愛的 神是慈愛的。神在西乃山向摩西顯現時,宣告說︰“耶和華,耶和華,是有憐憫有恩典的神,不輕易發怒,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出埃及記34︰6)。神的一切,包括他的愛在內,都是聖潔完美的。神的愛不象人的愛,後者常常只是溺愛。神的愛與他的震怒並不沖突,這種愛是聖潔的愛︰他愛聖潔因此憎恨罪。他決不能稱曲為直,指鹿為馬。 神也是公義的 神的愛是真誠的,與他的權威和公義並不沖突。神不僅慈愛,而且更是神﹗他慈愛,也公義。大衛稱他為“公義的神”(詩篇7︰9)。讓我們來想一想,我們犯罪,得罪的是誰﹗神充滿威嚴榮耀,是萬王之王。我們得罪的就是這樣一位神。我們膽敢對抗最高的權威,難道還不值得受最嚴厲的懲罰嗎? 永死 最嚴厲的刑罰是死。神對亞當說︰“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7)。這句話兌現了嗎?是的,當始祖犯罪時,他就與神隔絕了,不能與他相交。這是靈性上的死亡,他失去了神的眷顧。在他生命的尾聲,死亡降臨了。這是肉體的死亡,他必須死。接下來,是永遠與神隔絕,落在神可怕的震怒之下。這是永恆的死。如果人的歷史在這裡劃上句號,也是公正的。但神在他的憐憫中,為人設計了一條得救的路。 第二課問題(主日二至四) 1. 我們的愁苦是什麼?(答案3) 2. 我們從何處得知我們的愁苦?(答案3)請讀羅馬書3︰20 3. 律法對我們的要求是什麼?(答案4)用一個詞來總結律法的要求。 4. 讀《路加福音》十章25-37中好撒瑪利亞人的比喻。誰行出了“愛鄰舍”的命令? 5. “本性”的意思是什麼?(答案5) 6. “完全遵行”的意思是什麼?(答案5) 7. 為什麼《提多書》三章3節說“我們從前也是。。。”?“從前”以後,人身上發生了什 麼事? 8. 神創造的人怎樣?(答案6) 9. 什麼是公義?(答案6) 10. 什麼是聖潔?(答案6) 11. 大衛在《詩篇》五十一篇第5節中所說的罪是什麼?第3和第4節中的罪呢? 12. 人必須經歷怎樣的奇跡?(答案8) 13. 神與亞當在樂園裡立了怎樣的約?(答案9) 14. 兩種刑罰是什麼?(答案10)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三課 人的救贖 主日五至七 -------------------------------------------------------------------------------- 人的救贖 主日五至卅一組成了要理問答的第二部分。它包括了問答12-85,主要討論人從罪和愁苦中獲救的問題。針對這一主題的第一個問題是︰我們怎麼才能......? 主日五 問12︰既然我們因神公義的審判,應受到今世和永遠的刑罰,那麼我們怎麼才能逃避這刑罰,並且能再次蒙神恩寵呢? 答︰神要求他的公義得到滿足(a),因此我們必須滿足他的公義,不是由我們自己達 到,就是由別人完成(b)。 (a) 創世記2︰17,出埃及記23︰7,以西結書18︰4,馬太福音5︰26, 帖撒羅尼加後書1︰6,路加福音16︰2 (b) 羅馬書8︰4 通過滿足神的公義,才能與神和好 在《聖經》中,當浪子說︰“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 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僱工吧﹗’”(路加 福音15︰18-19)時,真是激動人心。他是在尋找回家的路啊。他既是為自己的悲慘處境 所逼,也是為自己心裡重新感到的對父親的愛所觸動。把我們從罪孽中拯救出來的救主 耶穌的名字並沒有在主日五中提到,但要理問答的這一部分--“人的救贖”確實是從這 裡開始。當聖靈更新一個人,使一個人獲得靈性上的重生時,首先會使這個人從內心深 處坦承自己的罪孽。這就是聖靈使人知罪的工作。他喚起一個人去尋求救主,這樣他才 會為救主預備地方。正如浪子,我們回家的路始于此。 公正的,對罪義憤填膺的神,怎樣才會饒恕一個有罪的人呢?主日五教導我們,除了承 受對罪的懲罰,沒有別的與神和好的方法。神的公義必須得到滿足。一個世上的法官尚 且需要維持正義,何況天上的法官。債務必須償清,不是由我們自己,就是由別人代還。 難道神不能就這樣饒恕罪嗎?神不也是這樣要求我們的嗎?沒錯,但我們是有罪的人,必須靠饒恕而活。因此,當別人向我們求饒恕時,我們必須就這樣饒恕他(馬太福音 18︰23-25)。但神是一位聖潔的神,他把萬物都造得完美無缺。他對罪怒不可遏,因為罪是人帶入神的創造中的邪惡。萬物都要重新造過才能恢複完美。只有罪得到懲罰,萬物才能恢複完美,罪才能完全消除︰與神和好,必須先滿足神的公義。 聖靈在人心裡作工而重燃的對神的愛,會使一個人對此連聲贊同。這就是當時浪子的情 形。但是,人接著就會焦急地提出一個問題︰ 問13︰我們自己能夠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嗎? 答︰決不能;實際上,我們天天增添自己的罪咎(a)。 (a) 約伯記9︰2,15︰15-16,4︰18-19,詩篇130︰3,馬太福音6︰12,18︰25,16︰26。 人絕不可能自救 我們自己能承受這刑罰嗎?我們自己能償清罪債嗎?答案是顯而易見的︰決不能。即使今天我們痛下決心再不犯罪,我們的舊債仍然還不勝還。而且我們沒有什麼可用來償債的。這債務不象其他所有宗教教導的那樣,可以用好行為來抵消,因為靠自己我們不再能行善。主耶穌曾經說過︰“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馬太福音16︰26)。每一天,我們只在罪上加罪。亞當的罪敗壞了整個人類。我們深受罪的污染,以至于若出于我們自己,我們成天除了在思想,語言和行為上犯罪以外,別無作為。這就是我們靈性的敗壞,靈命的死亡。這一事實使人深受打擊,自感卑賤。但神的話語確實是這樣說的︰“他們都偏行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篇14︰3,也見問答8)。 既然對抗永生神的罪在我們心裡根深蒂固,我們所要受的懲罰也就極其嚴厲︰永遠的死,永遠的受苦,被神遺棄在地獄中。這刑罰將永無盡頭。這樣,我們剩下的問題就只有一個,一個非常緊要的問題︰有沒有一位中保,就是一位為無能償債的人代付的人?在受造者中有沒有誰可以這樣作的? 問14︰有任何(僅是)受造者能夠為我們滿足神公義的要求嗎? 答︰沒有;首先,因為神不會將人自己所犯的罪加罰于其他任何受造者(a);其次, 僅是受造者不能擔當神對罪惡所發出的永恆忿怒的重擔,而能使第三者從其中得救贖 的(b)。 (a) 以西結書18︰4,創世記3︰17 (b) 那鴻書1︰6,詩篇130︰3 沒有受造者可以幫助我們 如果我們人自己不能償債,那麼在我們之外有沒有誰可以替我們代付的呢?一個沒有神 聖能力的受造者,比如天使或者動物可以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同樣很清楚︰沒有﹗ 有兩個理由︰由其他受造者代替罪人受罰,這與神的公義不相容。神自己說︰“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18︰4)。 其次,僅是受造物不能承擔無限的刑罰--神的永恆震怒--的重擔。“他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他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那鴻書1︰6) 那還有誰能幫助我們呢?誰能在一位公義聖潔的神與罪人之間調和呢?誰能付清我們的罪債,將我們從罪和債務中拯救出來呢? 問15︰那麼,我們需要尋找一位怎樣的中保和救贖主呢? 答︰一位真實(a)而無罪的人(b),但卻要比一切受造者都更有能力,就是一位同時 也是真神的(c)。 (a) 哥林多前書15︰21 (b) 希伯來書7︰26 (c) 以賽亞書7︰14,9︰5,耶利米書23︰6,路加福音11︰22 我們需要怎樣的中保? 我們的情形看上去毫無希望︰聖潔的神不能放過罪;有罪的人無能償債;人以外也無受造者能夠幫助。這就引起了一個幾乎絕望的問題︰那麼我們必須尋找一位怎樣的中保和救贖主,不僅能夠在忿怒的神和有罪的人之間調解,而且本身能夠提供贖價,付清人的罪債呢? 答案中已有一線希望之光。答案沒有說這樣一位中保和救贖主不存在。啊,誰知道。。。 但我們面前的困難似乎無法解決。這位中保必須是一位真實而完全無罪的人,擁有我們人的真性情。這人擁有人之性情的方式非常特別,是人身上絕無僅有的︰他必須沒有任何罪。同時,他必須有超人的能力,就是說有神聖的能力。實際上,他自己必須也是真神,是人和神的合一。 主日六 問16︰為什麼他必須是真實和無罪的人? 答︰因為神的公義要求那同樣犯了罪的人性本身要為罪做出補償(a);但人人都是罪 人,故無人能為別人贖罪(b)。 (a) 以西結書18︰4,20,羅馬書5︰18,哥林多前書15︰21,希伯來書2︰14-16 (b) 希伯來書7︰26-27,詩篇49︰7,彼得前書3︰18 中保︰真實而無罪的人。 如果我們能找到一位中保,這位中保首先必須是一個真正的人,他必須是我們的同類,才能代替我們。他必須是人,以便承擔人該承受的刑罰。這是神的要求。神是公義的,不能因為人犯的罪懲罰天使或動物。“犯罪的他必死亡”(以西結書18︰4)。 同時,這位中保必須是一位無罪的人,自己沒有罪性,也不曾犯過任何罪,亞當的罪孽在 他身上不存在。一個有罪的人是不能為別人替罪的。只有一位無罪的人才可能替別人贖罪。 作為一位無罪的人,他也必須完全順從神所吩咐的,用此方法為我們贏得永生。 問17︰為什麼他必須同時是真神呢? 答︰他要透過他神性的能力(a),在他人性中(b)擔負神的忿怒(c),如此便為我 們取得並恢複了公義和生命(d)。 (a) 以賽亞書9︰5,63︰3 (b) 以賽亞書53︰4,11 (c) 申命記4︰24,那鴻書1︰6,詩篇130︰3 (d) 以賽亞書53︰5,11 中保︰也是真神 人不能承受神對罪的無限忿怒,因此我們的中保必須也是真神。他必須在短暫的時間裡承 受神的忿怒,永遠的刑罰,一直到最後。只有這樣他才能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這位中保是通過他的人性受苦,來承擔對罪的刑罰。但是,他的人性要靠他的神性來支持,才能承受這樣無限的重擔。如果他不同時也是真神的話,就會被重擔壓垮。同時,他必須是真神,才有能力征服死亡,靠他神性的能力從死亡中複活。 必須也是真神,才能通過聖靈將罪人從靈性的死亡中拯救過來,將他的公義賜給他們。這樣神將這位中保的公義,他對神的律法完美的順服算為罪人的,就好像是他們自己完全遵行了神的律法。然後,神就視罪人為無罪,有權得到永生。這樣他們就在中保裡接受了他們在亞當裡所失去的︰與神和睦相處。因為他既是人,同時又是永生神,他的功勞就有了無限的價值。因此無人可以計數的群眾,通過他得到了神的寬恕,與神和好(啟示錄7︰9)。 這位中保必須給這些人新的生命。聖靈把中保的功勞應用在罪人身上,同時把這一寶藏藏在人的心裡和生命中。為此聖靈住在那些他使之靈性複活的人心裡,在那裡點燃他們的信心之火,賜給他們新的力量,好讓他們自己重新能按照神的律法而活。 最後,中保還通過他的聖靈,賜給信徒永遠的生命。 使徒彼得是這樣描述這位中保的︰“神且用右手將他高舉,叫他作君王,作救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以色列人”(使徒行傳5︰31)。 問18︰誰是那位中保?誰同時是真神(a),又真的(b)是無罪的人(c)? 答︰我們的主基督耶穌(d),“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e)。 (a) 約翰壹書5︰20,羅馬書9︰5,8︰3,加拉太書4︰4,以賽亞書9︰6,耶利米書23︰6, 瑪拉基書3︰1 (b) 路加福音1︰42,2︰6-7,羅馬書書1;3,9︰5,腓立比書2︰7, 希伯來書2︰14,16-17,4︰15 (c) 以賽亞書53︰9,11,耶利米書23︰5,路加福音1︰35,約翰福音8︰46, 希伯來書4︰15,7︰26,彼得前書1︰19,2︰22,3︰18 (d) 提摩太前書2︰5,馬太福音1︰23,提摩太前書3︰16,路加福音2︰11, 希伯來書2︰9 (e) 哥林多前書1︰30 中保︰主耶穌基督 這時,這位中保和救主的名字出現了︰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是神子,是真神,與聖父與聖靈同為一,三位一體的真神。他們是三位,卻又同為一︰這是神的奧秘,是我們所無法理解的。 神子依然是神,但同時也取了我們人的性情。人的性情因亞當的罪而受損,屈服在苦難和死亡的權勢之下。這樣他真的成為我們中間的一個。但他能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証我有罪呢?”(約翰福音8︰46)--誰敢說我犯過哪怕一樣罪呢?亞當的罪算在所有的人身上,但不能算在他身上(主日三)。他不是在罪中受孕,也沒有生于罪中;因他是由一種奇妙的方式出生的︰生于童貞女馬利亞(主日十四)。他是人,又是神,是人和神的合一。 先知,祭司和君王 父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他教導我們在神的道--《聖經》中的每一件事;教導我們相信並憑信心按照神的話語而活,他是怎樣作這一切的呢?靠他的聖靈,基督光照靈性瞎眼和愚昧的罪人。他們得以認識神的良善和聖潔,他們自己罪惡失喪的處境,和基督在受苦中的代贖能力。這些都是基督作為先知的工作。 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公義。因為基督的受苦和死亡,罪人得到了寬恕。這是基督作為祭司的工作。 神使基督成為我們的聖潔︰基督的所有善行都算成他們的,就好像是他們自己做的一樣。這樣,信徒被聖靈更新,好以一顆新心愛神,並願意按照神的律法而活。這是基督作為君王的工作。 神使基督成為我們完美的救主︰他將我們從罪惡,死亡,魔鬼和地獄中拯救出來。 這一切是如此令人驚異,卻是完全的事實,決非幻想﹗ 問19︰你從哪裡知道這事呢? 答︰從神聖的福音,這是神自己首先在樂園裡啟示的(a),以後由神聖的族長(b)和 先知(c)宣布了,再由律法中的獻祭和其他禮儀預表了(d),最後由他獨生愛子成就 了(e)。 (a) 創世記3︰15 (b) 創世記22︰18,12︰3,49︰10 (c) 以賽亞書53,42︰1-4,43︰25,49︰5-6,22,33, 耶利米書23︰5-6。31︰32-33,32︰39-41,彌迦書7︰18-20, 使徒行傳10︰43,3︰22-24,羅馬書1︰2,希伯來書1︰1 (d) 希伯來書10︰1,7,歌羅西書2︰7,約翰福音5︰46 (e) 羅馬書10︰4,加拉太書4︰4,3︰24,歌羅西書2︰17 新舊約中的福音應許 福音就是︰在基督裡,罪人得完全的救贖和永遠的救恩成為可能。“福音”一詞的意思就是“好消息”。 在新約,舊約裡都提到福音。在整本《聖經》的開篇,我們讀到亞當和夏娃被逐出樂園,但神也在“母系應許”中應許救贖他們︰“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5)。基督用他的受苦和受死(即他的腳跟受傷)和他的複活傷了撒旦的頭,救贖了他的兒女。這就是 “母系應許”。 這一應許不僅為人所宣揚,所流傳,而且也為神所確認。就這樣,應許傳到族長們,就是以色列人的先祖︰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神的先知們(就是神呼召作他的使者的人)也一再向世人傳揚這一應許。這是有耳能聽的福音。 神也因他的良善,在他吩咐的獻祭和其他禮儀中向人們顯明這一應許。獻祭和其他禮儀都是舊約時代的莊嚴的宗教儀式(比如潔淨禮)。獻祭預表了耶穌基督承受罪的刑罰,潔淨禮象征重生。這是有眼可見的福音。 終于,應許中的那一位來了﹗在他裡面所有的應許都成為現實。問題在于︰他是為誰而來?我們怎樣才能與他的功績有分? 主日七 問20︰因為亞當,眾人都滅亡了,是否因基督,眾人就都得救呢? 答︰不(a);只有那些借真信心而連接于基督,並接受他所有恩惠的人(b)。 (a) 馬太福音7︰14,22︰14 (b) 馬可福音16︰16,約翰福音1︰12,3︰16,18,36,以賽亞書53︰11,詩篇2︰12, 羅馬書11︰20,3︰22,希伯來書4︰3,5︰9,10︰39,11︰6 亞當的罪算為我們的 亞當所犯的罪也算為全人類的。因為犯罪,亞當失去了他自己在樂園中的地位和永生的權利,也禍及由他而生的整個人類,使我們失去了樂園和永生的權利(主日三)。亞當和他的後裔成為會朽壞的︰必定在靈性上,肉體上死亡,並且要承受永死。 因為亞當的罪,我們人類被敗壞了︰人成為有罪的,除了犯罪,別的什麼也不能作。因此所有的人都受到咒詛和定罪,活該在地獄中永遠忍受神的震怒。 基督的功績算為我們的。 基督作為 “第二個亞當”來到。他將罪人從靈性和永恆的死亡中救贖出來。對于那些被基督拯救的罪人來說,他們還是要經歷肉體的死亡,但肉體的死亡只是將他們引入永生的門檻。 基督用他的受苦和受死承受了對罪的刑罰,這樣亞當和他的後裔就可以得到對罪的寬恕。因著基督對神的律法的順從,亞當和他的後裔重新取得了進入永生的權利,這永生是在新樂園--天國裡永遠的福樂。 這樣,基督受苦受死的功勞和他的順服就算作亞當的︰神視亞當,如同他自己已付清罪債,且順服神的律法,因此有權進入永生。亞當得到了基督的功德,完全出乎恩典。 基督通過聖靈將所有這些賜給亞當。為此,他在亞當心中做工,使他相信並悔改。這樣亞當才能相信他的罪已經被赦免了,有一天他將永遠住在新樂園裡。靠這信心,亞當得到了一個新生命,屬靈的生命,就是歸正。如今他願意也開始重新按照神聖潔的律法生活。 與神和好是每一個人都能享受的嗎? 現在提出的是一個很重要的問題︰所有人既然都在亞當裡死了,是否他們也同樣全在基督裡得到拯救呢? 基督承受了神對罪的全部忿怒,他對神所有誡命的順從都是完美無缺的。因此所有聽到福音的好消息的人,都可能獲得救恩。以賽亞受命傳播神的話︰“地極的人都當仰望我,就必得救;因為我是神,再沒有別神”(45︰22)。 有人教導說︰因此,會有一天,所有人,甚至魔鬼都將得救。難道神不是慈愛的嗎?但這種觀念是不符合《聖經》的。基督親口說過︰“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馬太福音7︰13)。 因此,若有人問是否所有人都會得救,答案是︰“不能﹗”哪些人能得救呢?只有那些靠信心連接于他,接受他一切恩惠的人方能得救。 還有人教導說,的確不是所有人都會得救,但基督確實是為所有人死,將所有人與神和好。他們說,救恩取決于人的自由意志,人自行決定是否接受與神和好的救恩。這是阿民念主義的教義(阿民念是十七世紀荷蘭神學家,以此教義對抗揀選的真理)。這種觀念也是不符合《聖經》的,因為它否認人靈性死亡的真實光景和聖靈工作的必要性。 人墮落太深,即使有神的恩典給與一些幫助,也無法自救。基督說過︰“我為羊舍命” (約翰福音10︰15)。羊是指所有選民,是神從永世以來就揀選得救恩的人。基督在禱告中為他們向父祈求︰“我為他們祈求,不為世人祈求,卻為他所賜給我的人祈求,因他們本是他的”(約翰福音17︰9)。在一次布道中,他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能到我這裡來的”(約翰福音6︰44)。這吸引人是什麼意思?就是神通過聖靈所作的必不可少的工作。聖靈將人從死境中救出,賜給他屬靈的生命,在他心中生發信,以此將他帶到基督那裡。 這看上去有些矛盾。這一宣稱豈非與對所有聽到福音的人來就基督的邀請有些沖突嗎?不,不是這樣。事實上,這裡包含了一個我們有限的,受罪影響的心靈所無法領會的奧秘。神的確願意賜給我們恩典,耶穌說︰“因為我父的意思是叫一切見子而信的人得永生,並且在末日我要叫他複活”(約翰福音6︰40)。 所有那些因為自己是失喪的罪人而逃往基督的人都知道他歡迎他們。如果有人沒有聽到基督在福音中對我們的命令︰“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馬可福音1︰15),他滅亡也只是因為他自己的過錯罷了。他滅亡,不是因為神不允許,而是因為他不願意來。 讓我們滿懷敬畏地把神無偽的呼召和神的揀選之間的奧秘交托給神,只誠心地祈求聖靈在我們心中的工作,他願意將基督成就的救恩賜給我們。 聖靈和信心 《海德堡要理問答》教導我們︰只有那些借真信心而連接于基督,並接受他所有恩惠的人,才能得救。這裡所提到的有兩件事︰一是聖靈的工作,他將罪人連接于基督。這聯合非常密切,好像他與他們連為一體,這樣兩者就能分擔分享一切︰他分擔他們的罪孽(為此他承受罪的刑罰);他們分享他的公義(這是他用聖潔的生活得來的)。聖靈在人心中作信心之工,使他們相信基督已為他們取得了他們所需要的一切。 他們自己也有分內的工作︰靠信心接受他所有的恩惠--就是他通過受苦受死為他們獲得的一切--作為他們的財富。基督為他們承擔了罪,他們接受他的公義和進入永生的權利,這是何等有福的交換哪﹗ 這福分不是因為信心,卻要靠信心接受。信心只是工具,他們因信心成為基督裡面的人。信心是乞丐空空的雙手,神將恩典的禮物放在上面。 這信心既不是人的理性決定,也不是有人聲稱的自由意志的力量。許多人對聖靈在人心中榮耀而大能的工作一無所知。但信心確是聖靈在人心靈中的工作。當聖靈使人確信自己有罪時,他不能不逃往基督,結果在那裡找到了生命和救恩。 問21︰什麼是真信心? 答︰真信心不單是一種確實的知識,借此我把握到神在他的話語裡向我們啟示的一切真 理(a),同時也是一種真心的信靠(b),是聖靈(c)透過福音在我裡面作成的(d), 叫我知道靠著神的恩典,只因基督的功勞(e),神白白地將赦罪和永遠與神和好的救恩 (f)不僅賜給別人,也賜給我。 (a) 雅各書2︰19 (b) 希伯來書11︰1,7,羅馬書4︰18-21,10︰10,以弗所書3︰12,希伯來書4︰16, 雅各書1︰6 (c) 加拉太書5︰22,馬太福音16︰17,哥林多後書4︰13,約翰福音6︰29, 以弗所書2︰8,腓立比書1︰19,使徒行傳16︰14 (d) 羅馬書1︰16,10︰17,哥林多前書1︰21,使徒行傳10︰44,16︰14 (e) 以弗所書2︰8,羅馬書3︰24,5︰19,路加福音1︰77︰78 (f) 羅馬書1︰17,加拉太書3︰11,希伯來書10︰10,38,加拉太書2︰16 信心,是一種確實的知識 信心正如希望,屬于人類。有些事雖然我們既沒有親眼看見也無法証實,我們還是相信我們從別人那裡聽到的。但是,我們對我們所相信的常常並不十分有把握。 得救的信心與此截然不同。它是基于神的話語。神說的話是千真萬確的,因為神就是真理。因此一個基督徒的信心是有把握的,確實的知識,他相信神在他的話語裡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理。 首先,一個真基督徒相信神在《聖經》中所說的對他自己的定論︰因為罪,他是失喪的,愁苦的,這成為他親身經歷的現實。 但是,他也相信神有關赦罪和永生的應許。神所應許的,他能,也一定會給與,因為他是神﹗ 信心是一種真心的信靠 因此真信心與真心的信靠攜手並行︰赦罪,公義和救恩也賜給我(不是也許將賜給)。這僅僅出于恩典,我不配得這樣的赦罪,新的義和救恩。但是,基督成就了它們。他用受苦和受死承受了罪的代價,好使我得到寬恕。他用完美的順從,獲得了公義。而神將這公義算為我的,視我為好像從未犯過罪一般。因此,我也通過他獲得救恩。通過他,萬物都是為我的益處﹗ 與此相連的希望是永不會落空的。保羅說︰“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 (希伯來書11︰1)。一個信徒不論受到怎樣的打擊,或怎樣的挑戰,他的真信心永遠不會完全消失。 得救信心的作者 聖靈在我的心裡,借著神的話語,作成信心之工。他將信心種在我心裡,又使之成長。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2︰8)。聖靈是怎樣作的呢?在我聽到福音時,他光照我的悟性,更新我的心靈;然後使我相信福音是千真萬確的,而且也是賜給我的﹗ 問22︰什麼是基督徒所必須相信的? 答︰就是在福音裡向我們所應許的一切事(a),這福音也就是在我們基督教不容置疑並 全世界所承認的信條中所教訓我們的。 (a) 約翰福音20︰31,馬太福音28︰19,馬可福音1︰15 信心的實質 上一個問題主要討論信心的源頭和重要性︰什麼是真信心?現在我們來談信心的實質︰一個基督徒必須相信什麼?回答很簡短︰相信福音中所應許的一切。這個意思表達得非常完滿。正如我們看到的,舊約尤其是新約中都包含了福音的信息。對此有沒有一個可靠的總結呢?有,就是所謂的《使徒信經》。《使徒信經》包含了十二條,因此我們也稱之為基督徒信心的十二條。 《使徒信經》 《使徒信經》的十二條為全世界的基督徒所承認。它們是作為對羅馬信眾中悔改歸主的異教徒所作教導的總結而面世。這十二條常用來在信徒受洗之前,作為信仰告白當眾朗誦。 之所以稱它們為《使徒信經》,是因為它們基于使徒的教訓之上。使徒是主耶穌基督的門徒,後來被他派遣到世上作他的使者,好向世人宣揚福音。同時這一教義也基于基督自己的話語之上,難道他不曾說過︰“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教訓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19-20)?與這個命令一起賜下的,是他的應許︰“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他要將一切的事指教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約翰福音14︰20)。 問23︰這些信條是什麼? 答︰ I 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 II 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 III 因聖靈感孕,由童貞女馬利亞所生; IV 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 V 第三天從死裡複活; VI 升天,坐在全能父神的右邊; VII 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 VIII 我信聖靈。 IX 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 X 我信罪得赦免; XI 我信身體複活; XII 我信永生。阿們。 我們不準備在這一課裡討論這十二信條,而在將臨的主日中逐條進行討論。 第三課問題(主日五至七) 1. 神對人的判決包含哪些?(問題12) 2. 為什麼神不能就這樣赦免罪?(答案12) 3. 為什麼人自己不能贖罪?(答案13) 4. 為什麼我們的罪行不能靠好行為補償(就如其他宗教所教訓的)?(答案13) 5. 為什麼其他受造者,比如用來獻祭的動物或天使,不能承受對我們的刑罰?有哪 兩個理由?(答案14) 6. 中保是在哪兩方之間調解?(答案15) 7a. 為什麼這位中保必須是真實的人?(答案16) 7b. 為什麼這位中保還必須是無罪的人?(答案16) 7c. 你能從《聖經》中証明他是完全的人嗎? (馬太福音26︰36-46,約翰福音4,11︰5,19) 8a. 為什麼這位中保必須是真神?(答案17) 8b. 你怎樣才能從《聖經》中証明基督是真神? (馬太福音3,約翰福音2,4︰1-30,43-54) 9. 基督作為先知,祭司和君王相繼作了什麼?(答案18) 10a. 什麼是“母系應許”(答案19) 10b. 這一應許的內容是什麼?(答案19) 11a. 哪兩種關于與神和好的觀念不符合聖經?(答案20) 11b. 《聖經》對與神和好的教訓是什麼?(答案20) 12. 真信心起源于何處?(答案21) 13. 除了基督徒信心之外,還有沒有別的方法可以得救? (約翰福音10︰9,使徒行傳4︰12) 14. 真信心的兩個標志是什麼?(答案21) 15. 為什麼真信心不會完全消失?(約翰福音6︰47,腓立比書1︰6)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四課 論聖父神 主日八至十 -------------------------------------------------------------------------------- 論聖父神 一個真正的基督徒沐浴在神的寵眷中,會意識到自己現在和將來所擁有的安慰。這種福分是在一位三一神的掌管中。了解這位三位一體的神對救恩是必不可少的。這一課總論三一神,特別談到父神。 主日八 問24︰怎樣劃分這些信條呢? 答︰劃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論及聖父神和我們的受造;第二部分論及聖子神和我們的 救贖;第三部分論及聖靈神和我們的成聖。 《聖經》中的三一神 神在《聖經》的舊約和新約裡都啟示他自己為三一神。我們在此只提幾段經文。 在《詩篇》卅三章6節中我們讀到︰“諸天藉耶和華的命而造;萬象藉他口中的氣而成”。父神(這裡是用耶和華這個名)通過他的聖子(這裡是用“耶和華的命”,因為父神通過聖子,也在聖子裡發命)和他的聖靈創造了天地和其中的萬物。在《約翰壹書》五章7節中我們讀到︰“作見証的原來有三︰就是聖父,聖子和聖靈︰這三樣也都歸于一”(參照英文KJV版本)。 《使徒信經》的來源 我們若是仔細研讀《使徒信經》,就能發現可以將這些信條劃分為三個部分︰論聖父神,論聖子神和論聖靈神。該信經明確宣布三一神的存在。 該信經起源于洗禮告白︰“我奉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為你施洗”。在反擊謬誤的斗爭中,此告白得到不斷的擴展。在第五世紀時就固定成我們今天所看到的信經版本。 創造是三一神的工作。注意上述所引詩篇卅三對此的描述。但是,父神處于創造之工最引人注目的地位。 拯救的工作主要歸功于聖子。父神所設計,基督所成就的救恩必須由聖靈應用在我們的心靈中,因此信經上談到聖靈神和我們的成聖。成聖意指內在的更新,這樣神的形象才得以完美地在人身上恢複(見問答8)。 不過,這樣劃分並不意味著其他位格沒有參與另一位的特定工作。 問25︰既然神只有一位(a),那麼為何你說有三位,就是聖父,聖子和聖靈呢? 答︰因為神在他的話語裡這樣啟示了他自己(b),這分開的三位是獨一,真實,永恆 的神。 (a) 申命記6︰4,以弗所書4︰6,以賽亞書44︰6,45︰5,哥林多前書8︰4,6 (b) 以賽亞書61︰6,路加福音4︰18,創世記1︰2-3,詩篇33︰6,以賽亞書48︰16, 馬太福音3︰16-17,28︰19,約翰壹書5︰7,以賽亞書6︰1,3, 約翰福音14︰26,15︰26,哥林多後書13︰13,加拉太書4︰6,以弗所書2︰18, 提多書3︰5-6 三一神 在《聖經》中找不到“三位一體”這個詞,但《申命記》六章4節和《約翰壹書》五章7節清楚地反映了這個詞的意思。在《申命記》六章4節中我們讀到以色列的信仰告白︰“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在《馬太福音》三章13-17節中我們看到三個位格是怎樣在主耶穌受洗時同時出現︰父神在天上說話;聖子從水裡上來;聖靈仿佛一只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 主耶穌吩咐我們,要用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名給人施洗。見《馬太福音》廿八章19節。 學生對此會感到大惑不解。他會問︰“如果是三位,就不可能是一神,因為一不是三,三也不是一”。從這個難題中我們意識到這個教義超越我們的悟性范圍。因此我們的回答是︰但神把這個真理清楚地啟示給我們。我們無法領悟這個奧秘︰我們稱之為神的那一位,卻是三個位格,我們稱每個位格為神。約伯的朋友,以利戶說︰“神為大,我們不能全知﹗”(約伯記36︰26)。獨一的神,存在于三個位格。我們相信這個教義,因為神的話語是這樣教導的,而不是因為我們能明白它。 我們唯一能作的,就是懷著敬畏的心重複神的話語所宣布的。我們能了解到的神,是他親自啟示給我們的。神在他的道裡啟示了他自己,只有通過神的道我們才能知道神是誰。 三個位格是必要的。 我們不能離開其中任何一個。三位一體的神關懷我們的救恩。父神從創世以來就揀選得救的人,並按時創造我們。我們一生都在經歷他的照管。聖子成就了救贖,聖靈將這救贖的成果應用在我們的身上。一個人通過信心就可以知道三一真神是可稱頌的。 主日九 問26︰當你說︰“我信神,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你相信什麼? 答︰我相信我們耶穌基督永恆的父,從無有中創造了天地,和其中的一切(a),又用 他永恆的計劃和供應托住並管理天地(b)。他因著他兒子基督的緣故,作我的神和父 神(c);我毫無疑惑地相信他必供應我身體和靈魂一切的需要(d)。此外,在流淚的 幽谷,無論他給與我什麼不幸,都會變為對我有益的(e);因為他是無所不能的神 (f),所以他能如此行,並且他既是一位信實的天父(g),他也願意如此行。 (a) 創世記1和2,出埃及記20︰11,約伯記38和39,33︰4,使徒行傳4︰24,14︰15, 詩篇33︰6,以賽亞書45︰7 (b) 希伯來書1︰3,詩篇104︰27-30,115︰3,馬太福音10︰29,以弗所書1︰11 (c) 約翰福音1︰12,羅馬書8︰15,加拉太書4︰5-7,以弗所書1︰5 (d) 詩篇55︰22,馬太福音6︰25-26,路加福音12︰22 (e) 羅馬書8︰28 (f) 以賽亞書46︰4,羅馬書10︰12 (g) 馬太福音6︰32-33,7︰9-11 父神是創造者 真正的信心承認神是天父,是他愛子耶穌基督永恆的父。信心也說神是無所不能的神,是天地萬物的創造者。 神說︰“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以賽亞書45︰7)。神的創造是要用信心去了解的。我們在《希伯來書》十一章3節中讀到︰“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宇宙不是永恆的,而是有始有終的。《聖經》開篇就說︰“起初,神創造天地” (創世記1︰1)。神是無所不能的,有能力造作萬物。因此,萬物並不是通過進化或發展而來的。神創造了萬物,包括人。他也托住萬物,管理一切被造的。他是怎樣作這一切的呢?是用他永恆的計劃和供應。“計劃”意指神按照特定的計劃管理一切;“供應”意指神供應必要的一切(供應就是照管)。真信徒可以稱神為他的父神,因為神因著基督的緣故,將他收養為子嗣。一個人若有這樣一位創造天地的父神,就也能相信他會供應自己身體和靈魂所需要的一切。“一切的需要”指我們也許會錯失,卻又不能錯失的東西。需要指我們真正需要的一切。在危難當中,神的兒女也可以相信神將使他生命中一切的患難變為對他有益的,變成好事。飢餓,戰亂,失業,破裂的關系,疾病,和所有的損失都証明生活確實是流淚的幽谷。“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8︰28)。神能夠成就這一切,因為他是無所不能的神。他願意也將這樣作,因為他是信實的天父。 主日十 問27︰你所了解的神的護理是什麼? 答︰護理是神用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能力(a),如同用他的手一樣,仍因托住天地 萬物(b),以至一草一木,天晴下雨,豐收飢荒(c),食物飲料,健康疾病(d), 富足貧窮(e),一切都並非是偶然而生,乃是出于神的手(f)。 (a) 使徒行傳17︰25,27-28,耶利米書23︰23-24,以賽亞書29︰15-16, 以西結書8︰12 (b) 希伯來書1︰3 (c) 耶利米書5︰24,使徒行傳14︰17 (d) 約翰福音9︰3 (e) 箴言22︰2 (f) 馬太福音10︰29,箴言16︰33 巧合,命運或神的護理? 約瑟對他的兄弟們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世記50︰20)。他們把他賣為奴隸,要借此除去他。同時,神插手此事︰他允許約瑟被賣到埃及,好將他的家庭從飢荒中救出來。這就是基督徒在此所承認的。這不是巧合(就象現代人所相信的)或一種稱為命運的盲目的力量(就象古代異教徒所相信的),而是神掌管一切。他預見一切將要發生的事,也對一切事進行護理︰他親手干預一切發生的事件。他是全知全能的神,用他的權炳管理全地。 當一個建築工匠建成一棟房屋時,他就把它交給屋主,不再管它了。神對他創造的世界不是這樣,神繼續照管它。若是神不這樣作,萬物都會荒蕪崩潰。 用肉眼我們是看不到這一切的,唯有信心知道︰我的天父在大事小事,靈性的生命和肉體的生命上,都看顧我,關心我。在順境中是這樣,在逆境中也絕沒有例外。 問28︰我們知道神創造和護理萬物,那對我們有什麼益處呢? 答︰我們可以在逆境中忍耐(a),在順境中感恩(b),並在信實的天父並神裡,對 將來有足夠的信心(c);因萬有都在他手中,他若不準許,他們既不能動,也不被動 搖(d),所以沒有什麼能使我們與他的愛隔絕(e)。 (a) 羅馬書5︰3,雅各書1︰3,詩篇39︰9,約伯記1︰21-22 (b) 帖撒羅尼迦前書5︰18,申命記8︰10 (c) 詩篇55︰22,羅馬書5︰4 (d) 約伯記1︰12,2︰6,箴言21︰1,使徒行傳17︰25 (e) 羅馬書8︰38-39 忍耐,感恩和信靠 正因為我們全都對抗神,犯了可怕的罪,這個世界上才有了許多苦難。但為什麼在生活中有些人受的苦比另一些人多呢?我們永遠也不可能理解這個難題。基督徒只相信一切都在神的掌管中,他的作為是我們人無法測度的;但同時,也是公正,聖潔和良善的。 基督徒還進一步知道,神愛他,沒有什麼可以使他與他的愛隔絕。這就使他在逆境中忍耐,在順境中感恩,也給了他面對未來堅定的信心和勇氣。 很多時候他還是懼怕魔鬼和罪人,以及他自己生命中罪的勢力。但是,他知道他信實的父神總會拯救他。保羅深知基督徒所面臨的威脅︰“我們為他的緣故,終日被殺”,但他緊接著又說︰“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裡的”(羅馬書8︰38-39)。 現代神學對人毫無安慰 現代神學對人毫無安慰,它說神因為這世界的邪惡而受苦。邪惡只能受黑暗勢力的控製,神沒有力量除去所有的邪惡,但他願意在我們與之搏斗時助我們一臂之力。終有一天他會戰勝它。這種對神全能權炳的不信全然違背了複活的基督所說過的話︰“天上地下所有的權炳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28︰16)。 每一個人都想知道受苦的意義何在,但只有神有最終的答案。所有關于神的掌管的問題都不容易給與解答,但有一件事超越所有的疑惑,就是以利戶對約伯所說的︰“神斷不行惡,全能者斷不至作孽﹗”(約伯記34︰10) 第四課問題(主日八至十) 1. 《使徒信經》是何時,怎樣面世的?(答案24) 2. 試証明創造是三一神的作為。(詩篇33) 3. 聖父,聖子和聖靈是怎樣參與拯救人的工作的?(答案24和25) 4. 什麼是成聖?(答案24) 5. 人是怎樣認識神的?(答案25) 6. 查考《出埃及記》二十章中神的律法。其中談到創造的有關誡命是什麼? 7. 我們能理解創造之工嗎?(答案26) 8. 為什麼一個真信徒可以稱神為他的父?(答案26) 9. 為什麼我們稱這一生為“流淚的幽谷”?(答案26) 10. 請讀《馬太福音》第六章最後四句。它是怎樣稱呼神的? 11. (a)古人是怎樣理解世界上發生的一切?(答案27) (b)現代人是怎樣理解世界上發生的一切?(答案27) 12. 基督徒怎樣理解世界上發生的一切?(答案27) 13. 這個世界上一切苦難的根源是什麼?(答案28) 14. 有人說︰“如果神真的掌管所發生的一切,就也掌管邪惡,那麼許多人苦難重重就 是不公平的。”一個真心相信神的人該怎樣回答這種說法呢?(答案27和28) 15. (a)現代神學是怎樣論及神和世界上一切的邪惡的?(答案28) (b)為什麼此等現代神學不能給人帶來任何安慰?(答案28) 16. 神幫助他的兒女時,有時借助人,有時不借助人。我們怎樣在先知以利亞的生平中 看到這兩種情形?(列王記上17) 17. 在以色列人從埃及得拯救的歷史中,我們怎樣看得出神也掌管人的惡行? (出埃及記4︰20,7︰13,14︰4,羅馬書9︰17) 18. 是否相信神的護理就不必要禱告了?(以西結書36︰36-37) 19. 如果我們不相信神的掌管,順境會使我們怎樣,逆境呢?(箴言30︰9) 20. 神的護理的教義給基督徒帶來哪三重安慰?(答案28)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五課 論聖子 主日十一至十三 -------------------------------------------------------------------------------- 在主日八裡,我們學習了有關三一神的教導--獨一的神,包括了三個不同的位格︰聖父,聖子和聖靈。主日九和主日十的課程是論及聖父。主日十一到十九將用來講授聖子的位格和工作。 主日十一 問29︰為什麼神的兒子要起名叫耶穌,即救主呢? 答︰因為他把我們從罪惡裡救出來(a),我們不能從其他人尋求或得著拯救(b)。 (a) 馬太福音1︰21,希伯來書7︰25 (b) 使徒行傳4︰12,約翰福音15︰4-5,提摩太前書2︰5,以賽亞書43︰11, 約翰壹書5︰11 耶穌這個名字 《馬太福音》第一章講到神通過天使,把救主即將降生的大喜信息告訴了與馬利亞訂婚的約瑟。第21節紀錄了天使傳遞的話︰“你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父神給他獨生愛子起名叫耶穌,這個名字一定有特殊的含義。它的意思是︰神拯救--拯救正是他使命的一部分。拯救意味著把他們從最大的邪惡中救出來,帶進至大的幸福。 什麼是最大的邪惡?是戰爭?是疾病?是死亡?還是地獄?不,是罪﹗因為罪,我們與神完美的聯合破裂了;因為罪,我們與神與人之間的紐帶斷了。後果是可怕的︰戰爭,疾病,死亡和地獄。我們耳聞目睹和親身經歷的苦難都是罪的結果。 什麼是至大的幸福呢?是生命?是健康?是財富?是成功?還是天堂?不﹗是與神的聯合﹗是與神和好,與神相交,在主裡喜樂。至大的幸福是最有福的。“有福”的真實意思是完滿,因此被祝福意即滿是福氣。主耶穌是唯一能拯救我們的。神的兒子就是救主。 我們無法自救,馬利亞,阿拉,菩薩也不能救我們。那些沒有基督而活的人仍是墮落之子,禍不離身,將永遠失喪。彼得在五旬節時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 問30︰這樣,那些向聖徒,向自己,或向其他地方尋求拯救和幸福的人,真是相信獨一救主耶穌嗎? 答︰不;雖然他們夸耀他們是屬他的,卻在行為上否認獨一的救主耶穌(a)。因為除 非耶穌不是一位完全的救主,否則,凡用真信心接受這位救主的,就必定在他裡面, 擁有一切凡為他們得救所必須的東西(b)。 (a) 哥林多前書1︰13,30-31,加拉太書5︰4 (b) 希伯來書12︰2,以賽亞書9︰6,歌羅西書1︰19-20,2︰10,約翰壹書1︰7 唯一的道路 這裡警告那些在耶穌以外尋求幸福和拯救的人︰他們注定找不到。基督說︰“我就是道路”(約翰福音14︰6)。這就告訴我們︰沒有別的道路可以取得救恩。所有別的道路都是死路一條。《要理問答》說得非常直率︰救恩不能通過任何其他方法尋求到。 但是,我們在生活中卻常常表現出對這一真理的不信。羅馬天主教會教導說,在基督的工作以外,還要加上聖徒的功德和信徒自己的好行為。耶穌是救主,但只是一位幫助我們的救主。我們所缺乏的,由他來補足。 我們不需要是羅馬天主教徒才相信這種教導。靠作什麼和不作什麼,加上一位幫助我們的耶穌來獲取救恩,比“所有的都出自他”這一真理 對我們更有吸引力。如果是這樣,我們就是在口頭上稱耶穌的名,卻用行為抵賴他。 抵賴是什麼意思呢?它是承認的反義詞。抵賴就是在說你不認識某人。抵賴並不一定要用言語,你作的和不作的與你承認的相反,你就是在抵賴。如果我們說︰“只有耶穌才能拯救我們”,卻同時聲稱我們必須是個好人才能得救,那我們就是用行為抵賴耶穌。真正的信心說︰“我什麼也不能作,但主耶穌能為我作萬事。”那是從心底說出來的,那才是把自己完全交托給他。 是一切 信心在耶穌裡找到了一切︰高達諸天的罪孽被贖清;不安寧的心得到平安;完全為神的榮耀而活的公義。相信神的罪人在耶穌基督裡找到了完全的救恩。人要是想在上面加點什麼,他就是在貶低耶穌,耶穌就不成其為完全的救主。如果耶穌不是完全的救主,他在十字架上就不能說︰“成了”。如果他的工作有任何不足,父神也不會將他從死裡複活。那麼就永遠不會有複活節的存在,也沒有人能獲救。使徒約翰寫道︰“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壹書1︰7)。 主日十二 問31︰為何稱他為基督,意即受膏者呢? 答︰因為他被父神任命,又被聖靈膏立(a),作我們的大先知和教師(b),他完全地 向我們啟示有關神對我們救贖的奧秘計劃和意旨(c);他又是我們唯一的大祭司(d), 一次獻上他的身體而救贖了我們(e),且永遠活著,為我們向神代求(f);他也是我 們永遠的君王,他用他的話語和聖靈管理我們,又保護並保守我們在他為我們預備的救 贖中(g)。 (a) 詩篇45︰7,希伯來書1︰9,以賽亞書61︰1,路加福音4︰18 (b) 申命記18︰15,使徒行傳3︰22,7︰37,以賽亞書55︰4 (c) 約翰福音1︰18,15︰15 (d) 詩篇110︰4 (e) 希伯來書10︰12,14,9︰12,14,28 (f) 羅馬書8︰34,希伯來書9︰24,約翰壹書2︰1,羅馬書5︰9-10 (g) 詩篇2︰6,撒迦利亞書9︰9,馬太福音21︰5,路加福音1︰33, 馬太福音28︰18,約翰福音10︰28,啟示錄12︰10-11 基督這個名字 使徒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二章5節裡說︰“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因此主耶穌還有其他名字。上一個主日我們講到耶穌這個名字的意思是“救主”,我們可以說這是他本人的名字。但是一個有職務的人除了本人的名字以外,還有一個職務上的名稱,如總統,國王或法官。 基督這個名字也是這樣。除了他本人的名字 “耶穌”以外,他還有一個職務上的名字-- “基督”。這是一個希臘詞,是在《新約》裡才有的。在《舊約》中,我們找到的是希伯來名“彌賽亞”。“基督”和“彌賽亞”的意思同是“受膏者”。我們在《聖經》中讀到,當一個人接受一個職務時,別人要用油膏他的頭,比如大祭司亞倫,大衛王,先知以利沙。油代表聖靈的恩賜。有了聖靈的恩賜,被膏者才獲得執行職務的資格。 經上說耶穌是基督,也就是受膏者。神在《詩篇》第二首6節中說︰“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父神立了救主執行這一職務,就是說父神揀選了他,派遣了他作救主。主耶穌接受了這個職務。主耶穌不是被油,而是被聖靈親自膏立。基督接受了聖靈所有的恩賜,好完成他的使命。他接受了三個職務︰先知,祭司和君王。 基督的三個職務 在舊約時代,先知的職責是向人們傳達神的話語並加以解釋。基督使人認識了救恩的道路,也確保他們從心裡真正明白他所傳達的信息。這樣,人心得到開啟,受到更新。 在舊約時代,祭司有三重使命。他獻羔羊或其他潔淨的牲畜;然後為人們代禱;再祝福他們。《要理問答》稱基督為唯一的大祭司。舊約時代的以色列有許多祭司,全都在一位大祭司的指導下服事。但這裡基督被稱為唯一的大祭司。為什麼呢?祭司們也是有罪的人,他們必須先為自己獻祭,然後才能為人們獻祭。他們從來沒有獻完全的祭,因為牲畜的血不能真正贖罪。但基督既是祭司,同時也是獻祭的羔羊。他在十字架上獻上自己,從此我們再也不需要獻牲畜的祭了。 祭司的祈禱是不完全的,並不總蒙垂聽。而基督的代禱總是蒙父神的垂聽。因此,我們應該在每次祈禱時祈求基督的代禱。 當祭司祝福時,他並不能把祝福的實體給人們。而當基督祝福時,我們實際上已經接受了祝福。 舊時的以色列是君王製度。國王頒布法令,管理國家,對抗外敵。《要理問答》稱基督為永遠的王。地上所有的王都死了,或將要死,而基督現在是王,也將永遠作王。 國王或女王擁有民心,這是他們的特權。耶穌王用他的愛征服人心,用他的話語和聖靈管理他們。基督的話語對他的子民來說,是一部愛的律法,他們必須用順從來回應。這位慈愛的王也教導他們怎樣順從。 神的兒女在世上有三個大敵︰撒旦,世界和他們自己罪惡的心。耶穌王保護他的子民,對抗這些仇敵。他一路保守他們,直到他們抵達天家。 問32︰你為何被稱為基督徒呢(a)? 答︰因為憑著信心,我就是基督的肢體(b),並因此也在他的受膏上有份(c);為此 我也可以承認他的名(d),可以把自己當作感恩的活祭獻給他(e),又可以用自由的 良心在今生與罪惡和魔鬼對抗(f),並且以後,在永恆中與他作王一起掌管萬物(g)。 (a) 使徒行傳11︰26 (b) 哥林多前書6︰15 (c) 約翰壹書2︰27,使徒行傳2︰17 (d) 馬太福音10︰32,羅馬書10︰10 (e) 羅馬書12︰1,彼得前書2︰5,9,啟示錄1︰6,5︰8,10 (f) 彼得前書2︰11,羅馬書6︰12-13,加拉太書5︰16-17,以弗所書6︰11, 提摩太前書1︰18-19 (g) 提摩太後書2︰12,馬太福音25︰34 基督徒 我們在《使徒行傳》十一章26節中讀到︰“門徒稱為基督徒是從安提阿起首”。當時,安提阿人意識到這群人與猶太人以及那些皈依猶太教的人有所不同。基督是他們生活和談話的中心,因此就稱他們為基督徒。基督徒把這個名字當作一個榮譽接受,今天仍然如此。作基督徒豈不是一種特權和榮耀,而且這個名稱有一種非常深刻真實的含義嗎?這就是本問題所討論的。 “基督徒”一名指向與基督的一種聯系。一個人若自夸為基督徒,就必須審視自己,看自己與基督之間是否有一條紐帶連接。一個人不會僅僅因為受了洗或加入一間基督教會就成為基督徒了,雖然受洗和入會都是一種特權。一個人只有憑信心與基督相連並與他的受膏有分才配稱為真正的基督徒。“與他的受膏有分”的意思是聖靈住在他心裡,他經歷聖靈對他生命的引領。 基督徒的三重職務 一個基督徒擁有三重職務︰先知,祭司和君王。 一個基督徒是先知。作先知首先要承認基督的名,就是認他為主,作見証,勸戒他人,指出救恩的道路。一個人並不需要是宣道士,布道家或長老才能作這些事。 一個基督徒是祭司。這就意味著他的生活必須是活祭,不為自己而活,而為神和他人而活。他時常為自己,也為別人禱告。他過仁慈愛人的生活,追求成為他人的祝福。他作這一切,都是出于對神所賜給他的恩典的感激。 一個基督徒是君王,他的這一身份在他盡心盡責的行動中展露無遺。靠著基督的力量,他與罪,與魔鬼搏斗並取得勝利。有一天他將與基督同坐在寶座上,一起作王,管理萬物。這是多麼有福的未來啊﹗ 主日十三 問33︰既然我們也是神的兒女,為何他卻被稱為神的獨生子呢? 答︰因為唯有基督才是神永恆的,本來的兒子(a);我們卻是因他的緣故,靠著恩典 借著基督被收納為神的兒女(b)。 (a) 約翰福音1︰14,希伯來書1︰1-2,約翰福音3︰16,約翰壹書4︰9,羅馬書8︰32 (b) 羅馬書8︰16,約翰福音1︰12,加拉太書4︰6,以弗所書1︰5-6 基督徒是神的兒女 在《約翰壹書》三章1節中我們讀到︰“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對于人來說,沒有什麼比成為神的兒女更大的福分了。亞當在樂園裡本是神的孩子,但因為墮落,他認魔鬼作父,對魔鬼在他耳邊悄聲吩咐的遵行不諱。我們作為他的後裔,所作所為也沒有什麼不同。這個父只想要我們毀滅。靠神的更新,魔鬼的兒女再次成為神的兒女。這個奇跡只有神自己才能創造。我們因此接受了一顆作神的兒女的心。 神的兒子 主耶穌也是神的兒子,但與神的眾兒女有所不同。他不是被造的,而是永世存在。他永遠是神的獨生愛子。 想象一下一個家庭有兩種孩子︰一種是親生的,一種是收養的。後者被養父母收養,並得到親生兒女一般的待遇。只有借著基督的緣故,通過這種被收養的方法,我們才得以成為神的兒女。 收養 因此,我們必須被神收養,才與魔鬼脫離父子關系,有神成為我們的父。然後我們才能與我們父神的愛有分,他將總是供養我們。有一天我們將與神一起永遠住在天家。那時我們會有神的樣式,因為他是聖潔的,我們也會成為聖潔。 神也賜給他收養的人一顆孩子的心。如果我稱神為我的天父,就要在我的生活和言行中表現出我這種身份。 收養怎麼可能呢?是因為基督的緣故。他願意離開他父的家,降世為人,死在罪人的位置上,以便神能夠收養我們。神的兒女要永遠因此感謝主耶穌。 我們自己不能促成這樣的收養。相反,我們全都活該受死。一個人成為神的兒女,只是因為恩典。想象一下,這就好比一個國王不僅赦免一個該死的罪犯,而且收養他作自己的孩子。這罪犯變成王宮中的王子,接受王室的供養和教育。這只是一幅蒼白的畫面,神的兒女得到的救恩和祝福是無法言表的,而且將存到永遠。 問34︰你為何稱他為“我們的主”呢? 答︰因為他不是用金銀,卻是用他的寶血,把我們的身體和靈魂,從罪惡和魔鬼一切的 權勢中,買贖,拯救出來,叫我們歸屬他自己(a)。 (a) 彼得前書1︰18-19,2︰9,哥林多前書6︰20,提摩太前書2︰6,約翰福音20︰28 罪的奴仆 因為墮落,人不僅成為魔鬼的兒女,而且成為奴仆--魔鬼和罪的奴仆。因此一個人犯某種罪時,總是會有一種快感,即使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他不想再犯那種罪。他不可能放棄犯罪。只有那時,他才會明白罪的吸引力是多麼大,他是如何受它的奴役。 一般來說,一個奴仆可以買贖他的自由,或者別人可以買他的自由。這另一個人也可以買下這個奴仆來服侍他。約瑟就是一個例子。波提乏將他從奴隸市場上買來作自己的家奴(創世記39)。 魔鬼成為我們的主人,我們成為它的奴仆。公正地說,這全都因為我們自己的過失。 但這對神是極不公正的。魔鬼從神那裡攫取了美麗的創造。它這樣作,我們是助了一臂之力,而且表示贊同了的。 主的奴仆 神沒有任憑我們作魔鬼的奴隸。他不願把自己的創造留在魔鬼的手中。因此他將自己的愛子送到世上,來拯救整個世界。基督對尼哥底母說︰“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借著他的受苦和受死,主耶穌為神的選民付清了必要的贖價,買贖拯救了他們。這包括他付清了罪人欠神的還不勝還的罪債。不過,這還不夠。他也必須把他們從撒旦的勢力下拯救出來。當主取了人的樣式來到世間時,這件事就成就了。他在他們心裡播撒下他的愛。這個人願意從此事奉他,但覺得受捆綁束縛--撒旦不肯放過他,結果就導致一場生與死的搏斗。但主大獲全勝,被贖者永遠成為神的財寶。他認識了三一神,也認主耶穌為他自己的恩主。在《約翰福音》二十章28節裡,多馬承認主︰“我的主,我的神﹗” 這樣的歸屬在他的生活中充分表現出來,那時我們可以看到他從此事奉的是誰︰主還是撒旦。 第五課問題(主日十一至十三) 1. “耶穌”這個名字有什麼顯著意義?(問答29) 2. “拯救”的意思是什麼?(問答29) 3. 什麼是最大的邪惡?(問答29) 4. 什麼是至大的幸福?(問答29) 5. 一個人要是信奉另一種宗教,可以得救嗎?為什麼可以或不可以?(問答29) 6. 借著什麼事件我們可以看到主耶穌已經在十字架上完美地成就了救恩?(問答30) 7. “基督”這個名字的意思是什麼?(問答31) 8. 在舊約裡我們發現這個名字是怎樣稱呼的?(問答31) 9. 為什麼我們每次禱告結束時,總要說“奉主耶穌的名”?(問答31) 10. 作基督徒意味著什麼?(問答32) 11. 一個人怎樣在日常生活中表現出自己是基督徒?(問答32) 12. 一個基督徒必須一生與什麼搏斗?(問答32)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六課 主日十四至十六 -------------------------------------------------------------------------------- 基督的降卑 討論了中保的名字以後,我們現在來討論基督的境況。“境況”指的是與神的關系。主日十四,十五和十六分幾個深度來談基督降卑的境況。所謂深度是關于基督受苦不斷進深的過程。相對于這個漸進的降卑過程,還有一個漸進的升高。 主日十四 問35︰“因著聖靈感孕,從童貞女馬利亞所生”是什麼意思? 答︰意即神永恆的兒子--他現在(a),永遠(b)都是永恆的真神--因聖靈的運作 (c),自己取了人性和由童貞女馬利亞(d)而來的血肉,為要叫他也可作為大衛的 真後裔(e),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f),只是沒有犯罪(g)。 (a) 約翰壹書5︰20,約翰福音1︰1,17︰3,羅馬書1︰3,歌羅西書1︰15 (b) 羅馬書9︰5 (c) 馬太福音1︰20,路加福音1︰35 (d) 加拉太書4︰4,路加福音1︰31,42,43 (e) 羅馬書1︰3,詩篇132︰11,撒母耳記下7︰12, 路加福音1︰32,使徒行傳2︰30 (f) 腓立比書2︰7,希伯來書2︰14,17 (g) 希伯來書4︰15 卑微的誕生 聖子降卑的第一步是他卑微的誕生。主耶穌從童貞女馬利亞取了人的血肉之軀。保羅說︰“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加拉太書4︰4)。耶穌生為人子,降生在伯利恆,他的出生非常平凡,但他的受孕卻是超自然的。靠著聖靈的運作,童貞女馬利亞懷了一個孩子。這件事全無人的介入。我們都是通過父輩的方法在罪中受孕誕生(見主日3),而耶穌是由聖靈受孕的。因此他沒有罪。他生自童貞女馬利亞則告訴我們他是真實的一個人。 人性 《要理問答》教導我們︰基督現在,永遠都是永恆的真神。他僅是取了人性和由童貞女馬利亞而來的血肉。他的人性不是從天國帶來的。有人說,因為馬利亞聖潔,基督才沒有罪,這不是真的。馬利亞同其他任何人一樣,都是在罪中受孕,罪中出生的。《聖經》預言了基督將要從大衛的世系中出來︰“為要叫他也可作為大衛的真後裔”,保羅說︰“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羅馬書1︰3)。神是這樣應許的。 他凡事與他的弟兄相同--是一個與所有信徒一樣的人,只是沒有犯罪。他全然聖潔。 問36︰你從基督聖潔的感孕和出生得了什麼益處? 答︰他是我們的中保(a),他用他的純潔和他完全的聖潔,在神面前除掉我的罪,我 是成胎在罪中的(b)。 (a) 希伯來書7︰26-27 (b) 彼得前書1︰18-19,3︰18,哥林多前書1︰30-31,羅馬書8︰3-4, 以賽亞書53︰11,詩篇32︰1 中保 我們從基督的誕生中得了什麼益處呢?它給了我們什麼樣的祝福呢?首先的益處,乃在于他是我們的中保。這與主日五和六所談的是一致的。那時我們談到,要拯救我們,他必須既是真神,又是完全無罪的人。耶穌基督完全符合這些條件。他是神的獨生子,取了我們的人性。在樂園墮落以後,我們需要這樣一位中保。中保是在兩方之間進行調和的人。基督是插身于一位震怒的神和有罪的人之間的中保。通過他的降世為人,他能作我們的中保,在神面前代表我們。他是以馬內利(就是“神與我們同在”的意思)。 純潔和聖潔 第二個益處,是基督用他的純潔和完全的聖潔,在神面前遮蓋我的罪。這罪是我從母腹就有了,並帶到世上來的。我們的成胎和出生,就是我們得到的途徑,就已充滿罪。我們從出生那天起,就是罪人。耶穌的救贖工作正是從這裡--成胎和出生開始。這位中保並不是在生命的最後階段才受苦受死成為我們的中保,而是在成胎的那一刻就作了我們的中保。 他用他的純潔和聖潔遮蓋了我們的罪,就是說,為它們付了贖價。大衛在一首悔罪的詩中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詩篇32︰1)。 主日十五 問37︰你對“受難”這詞有什麼了解? 答︰我所了解的,是他活在地上的整個時期,特別是最後階段,他在身體和靈魂裡擔當 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a),以便借他的受難,作為唯一的贖罪祭(b),他可以救 贖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脫離永遠的沉淪(c),並為我們取得神的恩典,公義和永生(d)。 (a) 以賽亞書53︰4,彼得前書2︰24,3︰18,提摩太前書2︰6 (b) 以賽亞書53︰10,以弗所書5︰2,哥林多前書5︰7,約翰壹書2︰2, 希伯來書9︰28,10︰14,羅馬書3︰25 (c) 加拉太書3︰13,歌羅西書1︰13,希伯來書9︰12,彼得前書1︰18-19 (d) 羅馬書3︰25,哥林多後書5︰21,約翰福音3︰16,6︰51,希伯來書9︰15,10︰19 身體和靈魂 談過耶穌的降生以後,《使徒信經》緊接著談起他的受難。他的整個一生都在身體和靈魂上都飽經磨難,比如在沙漠中受魔鬼的引誘,常為人們恥笑和謾罵。基督來到世上受苦受死。因為我們在身體和靈魂上犯罪,他就必須在身體和靈魂上受苦。他所受的苦難在十字架上達到頂點,那時他擔當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忿怒。他大聲呼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 神的震怒 雖然基督擔當了神對全人類罪惡的震怒,但他只代替他的選民受難。只有這些選民被救脫離神的震怒,其他人依然暴露在神的震怒下。 基督論到他自己說︰“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舍命”(約翰福音10︰11)。 綽綽有余 即使基督是為所有人受難犧牲,他受的苦難也已足夠。在他的犧牲中有一種大能,足以拯救全世界的人。 基督必須擔當神的全部忿怒。這是考慮到神對整個人類,包括選民的忿怒的程度。以賽亞預見到這些,就預言說︰“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以賽亞書53︰4)。 基督付了贖罪祭,他的受難就是為使我們人與神和好所獻的祭物。 他的受難達到了什麼目的呢?首先,基督將我們從神的震怒下拯救出來,因為犯罪,我們本來應該永遠沉淪。其次,他為我們獲得了神的恩典,公義和永生。神的恩典就是神的眷顧。基督通過他的順從和代贖,取得了公義,並將它賜予他的教會。這是神答應我們,若是遵行律法,就能得到的永生。 問38︰他為何在審判官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 答︰他雖然原本是無罪的,卻被屬世的審判官定罪(a),好使我們從本來當受的神嚴 厲審判中被拯救出來(b)。 (a) 約翰福音18︰38,馬太福音27︰24,路加福音23︰14-15,約翰福音19︰4 (b) 詩篇69︰4,以賽亞書53︰4-5,哥林多後書5︰21,加拉太書3︰13 本丟彼拉多 基督是被本丟彼拉多定罪的。這個判決是由一個在地上代表神權炳的審判官宣布的。基督被一個合法的權力執行者--彼拉多定罪。這個定罪雖然本身是罪惡的,卻有約束力。這是從神那裡來的定罪,因為神決定基督必須受死。通過這個方法,所有相信他的人都免于神的定罪。因為基督被定罪,我們才可以被宣告無罪。 保羅說︰“神使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哥林多後書5︰21)。 神和他的教會 透過彼拉多,我們必須看到是聖父定了基督的罪。基督為他的子民承擔了罪孽。在基督後面,我們必須看到他用這種方法所拯救的選民--教會。聖父宣布聖子有罪,這樣他就能宣告選民無罪。 問39︰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比起他以其他的方式來受死,有什麼特殊意義呢? 答︰有;因此我確知他已把那加在我身上的咒詛,擔在他自己身上(a),因為十字架 的死法是神所咒詛的(b)。 (a) 加拉太書3︰13 (b) 申命記21︰23 受咒詛的死法 保羅說︰“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說︰‘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加拉太書3︰13)。保羅在這裡提醒我們神在《舊約》裡所宣布的︰“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申命記21︰23)。 被釘十字架堪稱奇恥大辱。被釘的人要被脫得赤條條,當眾掛在十字架上,任人恥笑辱罵,人神共棄。只有那些犯了極其可怕的罪行的奴隸才會被羅馬人判決釘十字架。這種極刑還痛苦異常,受刑的人要遭受長時間的折磨,直到死亡降臨才得到解脫。《要理問答》強調被釘十字架是神所咒詛的一種死法,是遭萬人唾棄,也為神棄絕的。 我們所應得的咒詛 基督是我們的中保,也是我們的擔保人。我們既違背了律法,就不配得別的,只配得咒詛。保羅說︰“經上記著說︰‘凡不常照著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 (加拉太書3︰10)。 當基督願意成為我們的救主時,就意味著他必須承擔這樣的咒詛。他就是這樣作了。他被釘在十字架上,遭咒詛,好把我們從咒詛下救贖出來。 那咒詛本該落在我們身上,因為是我們沒有遵行神的律法。但是,在各各他山上,基督被掛在十字架上,願意為我們受咒詛。 主日十六 問40︰基督為何必須受死呢? 答︰因為按著神的公義和真理(a),除了神兒子的死之外,沒有別的贖罪之法(b)。 (a) 創世記2︰17 (b) 羅馬書8︰3-4,希伯來書2︰14-15 罪債必須要償還 死必須降到神兒子的身上,是為了神的公義和真理的緣故。神的公義規定了罪人必死。他曾對亞當說︰“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世記2︰17)。神豈能言而無信呢?若是神說話不算數,他就違背了自己的真理。要還清罪債,除了神的兒子受死,沒有別的辦法。基督成為我們的擔保人。就象一位擔保人為一個自己無法還債的人付債一樣,基督把他所有子民的債都算在他自己的帳上。 永世以來 基督從創世以來就是我們的擔保人。他擔當了所有選民的罪孽和刑罰。他生來就是擔保人,一生都在為我們擔保。因此,基督必須承受他的選民必須承受的一切,包括極刑的死--不僅是肉體上的滅亡,而且是靈性上的死和永死。 必不可少 對這個問題的答案告訴我們︰基督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說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我們不悔改歸正就死了,死在基督以外,我們就要永遠在地獄裡為自己的罪受罰。曾經有一首詩這樣寫道︰“基督以外沒有生命,只有靈魂永遠的沉淪。” 問41︰他為何“埋葬”了? 答︰借此表明他實在是死了(a)。 (a) 使徒行傳13︰29,馬太福音27︰59-60,路加福音23︰53,約翰福音19︰38 在墳墓裡 基督的死具有重大的意義,只有這樣神的公義才得到滿足,我們才能與神和好。因此我們知道他確實死了就極其重要。他被埋葬意味著他已入墳墓,與死人為伍。這是他已死了的確切証據。 因為罪 關于基督,經上說︰“既成就了經上指著他所記的一切話,就把他從木頭上取下來,放在墳墓裡”(使徒行傳13︰29)。埋葬不僅是主耶穌死亡的一個明証,也是他降卑的更深一步。人為神創造,不是為了死,而是為了生。但因為罪,人終有一天要被葬在墳墓裡。神定了墮落的罪,對亞當和他所有的後裔說︰“你本是塵土,仍要歸于塵土”(創世記3︰19)。這是人徹底的卑微處境。基督也降卑到這種程度,他也被葬在墳墓裡。 問42︰既然基督為我們死了,為何我們也要死? 答︰我們的死並不是為了補償我們的罪(a),只是終止我們的罪行,並進入永生(b)。 (a) 馬可福音8︰37,詩篇49︰8 (b) 腓立比書1︰23,約翰福音5︰24,羅馬書7︰24 補償 基督為他的子民死了。他承擔了對罪的刑罰,他的死是他們罪的贖價。他已經戰勝了死亡。主耶穌基督代替了我們受苦受死。那為什麼他的子民還是得死呢?對于他們來說,死亡已不再是對他們罪行的懲罰,基督已經把這懲罰完全除去。死亡成了罪的終止和進入永生的一個必經階段。終止罪意味著他們死時,就永遠脫離了罪。他們一生都在與罪搏斗。信徒在這個世界上從來不曾完美,但他們死時就大敗了罪。死亡對于他們來說就是完全獲救。那時神的兒女們就進入完美。 永生 死還是到達永恆榮耀,就是永生的一個必經階段。為了進入天國,神的兒女必須經過死亡的幽谷。死後神把他們生前憑著信心已經擁有的生命賜給他們。基督曾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約翰福音5︰24)。 他們對勝利充滿信心,但他們還是要死。死亡把他們帶入永生。這是永遠與神相交的生命,是出死入生。這是神為他的兒女保留的途徑。 問43︰我們從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和受死,有否另外得到什麼益處? 答︰借他的能力,我們的“舊我”與他同釘十字架,死了,並且埋葬(a);好叫肉體 的情欲,在我們裡面不再作王(b),我們可以把自己獻給基督,作為感恩的祭物(c)。 (a) 羅馬書6︰6 (b) 羅馬書6︰6-12 (c) 羅馬書12︰1 釘死舊我 到目前為止,《要理問答》一直在強調基督的犧牲。現在我們來看他的受苦和受死在神的子民生活中的果效。它在信心生活的經歷中有什麼重要意義呢?基督的犧牲和受死對我們有著重大意義。靠著他的能力,我們的舊我與他同釘十字架,死了,並埋葬了。這裡討論的是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在我們生命中的大能。 基督的十字架對罪和舊我有一種釘死的功效。釘十字架是讓罪死,這是痛苦的歷程。每一個在罪的重負之下學習到仰望基督十字架的人,都會靠著它向罪死。只有那時我們才會明白罪是如何可怕,對罪的貪戀必須在我們裡面被釘死。“與他同釘十字架,死了,並且埋葬”的目的,是使肉體的邪情私欲和罪惡念頭不再轄製我們。 邪情惡欲轄製著未獲重生的人,它們是他們樂此不疲的玩具。但它們不再在神的兒女心裡作王。雖然它們還會在他們裡面,但他們已不再是罪的奴仆。 保羅寫道︰“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仆” (羅馬書6︰6)。 感恩 神的兒女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把自己獻作感恩的活祭。他們把自己的生命獻給神,以表現對基督受死犧牲,使他們得以與神和好的感恩。罪如今不再能轄製他們,基督才是他們的主。因此,從那一刻起,他們的生活就成為感恩的活祭。他們願意讓自己的天賦,才能,他們的整個生命成聖,好獻給主耶穌。他為他們進入死亡,好叫他們能通過他而活。 問44︰信經為何加上“降在陰間”呢? 答︰好使我在個人的危機與試探中,可以確信我主基督,借他那不可用言語表達的悲 痛,苦楚和恐怖,就是他的靈魂在十字架上及其以前所受的苦楚(a),已經救贖我脫 離地獄的慘痛和苦難(b)。 (a) 詩篇18︰4-5,116︰3,馬太福音26︰38,27︰46,希伯來書5︰7 (b) 以賽亞書53︰5 地獄般的痛苦 《海德堡要理問答》所說的“降在陰間”指的是基督臨死前所經歷的地獄般的痛苦。他作為我們的擔保人,不僅要經歷肉體的死亡,而且靈性的死亡和永死也落在了他頭上。他必須經受地獄般的苦楚,就是永恆的刑罰。他在所有的苦難中都經歷了地獄般的苦楚,在十字架上尤其如此。無法言表的悲痛,苦楚,恐怖和地獄般的痛苦緊緊地籠罩著他。他在客西馬尼園所遭受的痛苦已經如此深重,以至于他的汗珠如血點滴落下來。在十字架上他不得不痛呼︰“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太福音27︰46) 這些試探都是撒旦瘋狂的襲擊。撒旦要爭奪我們去天國的權利。主耶穌知道他的子民會遭遇試探。詩人說︰“死亡的繩索纏繞我,陰間的痛苦抓住我;我遭遇患難愁苦”(詩篇116︰3)。 安慰主耶穌遭遇了這些陰間的痛苦,這樣神的兒女在他們靈魂的痛苦中,可以相信那永遠的刑罰永遠不會降在他們頭上。這是他們確信的,也是他們的安慰。先知以賽亞驚異地說︰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5)。 第六課問題(主日十四,十五和十六) 1. 聖子降卑的第一步是什麼?(答案35) 2. 是怎樣取得人性的?(答案35) 3a. 為什麼馬利亞也是罪人?(答案35) 3b. 為什麼主耶穌沒有罪?(答案35) 4. 《羅馬書》一章3節的意思是什麼? 5. 基督是在哪兩方之間作中保的?(答案36) 6. 主耶穌是為了誰受苦?(答案37) 7. 審判官本丟彼拉多作了什麼?(答案38) 8. 為什麼主耶穌必須被釘十字架而死?(答案39) 9. 基督的死和《創世記》二章17節之間有什麼聯系? 10a. 為什麼基督必須被埋葬?(答案41) 10b. 我們在《聖經》的何處可以讀到他的被葬?(答案41) 10c. 誰埋葬了他?請讀約翰福音19章。 11. 主耶穌的受苦和受死是代贖性的,這話是什麼意思?(答案42) 12. “終止罪”指的是什麼?(答案42) 13a. 神的兒女身上的舊天性是什麼?(答案43) 13b. 對這舊天性必須怎樣?請讀《羅馬書》6︰6 14a. “降在陰間”是什麼意思?(答案44) 14b. 這條信經給我們帶來怎樣的安慰?(答案44)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七課 基督的升高 主日十七至十九 -------------------------------------------------------------------------------- 基督的升高 上一課我們談到基督的降卑,現在我們來看他升高的過程。這一課將討論下列幾個問題︰他的複活,升天,在天上坐在父神的右邊,以及他在末世再來,作萬民的審判。 主日十七 問45︰我們從基督的複活得了什麼益處? 答︰第一,他借複活戰勝了死亡,叫我們分享他借死為我們所取得的公義(a)。第二, 我們現在也借他的權能活過來得著新生命(b)。第三,基督的複活成為我們將來蒙福的 複活的確實保証(c)。 (a) 羅馬書4︰25,彼得前書1︰3,哥林多前書15︰16 (b) 羅馬書6︰4,歌羅西書3︰1,3,以弗所書2︰5-6 (c) 哥林多前書15︰20-21 基督複活的奇跡 令人驚奇的是,《要理問答》首先談到的不是複活的事實,而是它給信徒帶來的益處。基督複活是不容爭辯的事實。主耶穌被葬在墳墓裡。三天以後,在複活節的清晨,他從死裡,從墳墓裡複活了﹗如今這是一個得了榮耀的身體,再也不會受苦,再也不會死。這是怎樣令人敬畏的一個奇跡﹗他向他的門徒和其他人顯現,在他們眼前飲食,又把他手上的釘痕給他們看。那時他們就歡喜地說︰“主果然複活﹗”(路加福音24︰34) 在那以前,他使好幾個人從死裡複活︰拿因城裡的一個少年,睚魯的女兒,他的朋友拉撒路。先知以利亞和以利沙也曾分別使一個少年從死裡複活。這些都是神給他們能力的表征。 但如今父神使基督從死裡複活。這就証實了基督完成了他父的交托,完全為他子民的罪孽承擔了刑罰。同時,基督自己也從死裡複活,因為他本身就是神。在他的複活與上述其他人的複活之間,有著顯著的不同。 他為我們戰勝了死亡 如果亞當在樂園裡順從神的命令,不去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他就可以為他自己和所有的後代,即整個人類獲得永生的權利。可惜的是亞當沒有順從神,而是屈服于撒旦的引誘,吃了禁果。對這項罪的刑罰,是亞當和他的後代都得死,無人能夠幸免。他們被驅趕出樂園,失去了永生的權利。 但如今基督借著他的複活顯明他已經為他所有的兒女戰勝了死亡。他替他們承擔了刑罰,保証他們免于定罪。如果他不曾複活,他們就無法知道他的犧牲已為父神所接受。如果他不曾戰勝死亡,他就無法賜給他們永生。但如今他還活著,並借著神的話語和聖靈將他所獲得的一切賜給他們。他不僅向他們顯明這些,也真的賜給他們這些K□確保他們通過聖靈的工作,享受到他為他們取得的一切福分。 借著受苦和受死,他為他們獲得了對罪的赦免。通過完美的順從,他為他們贏來了公義和享受永遠福樂的權利。 作為一位永活的救主,基督也用他複活的能力使他的子民從靈性的死亡中複活過來。借著他的聖靈,他將他們重生為一群新人,在他們心中做工,使他們有信心接受對罪的赦免。他使他們歸正︰消滅他們裡面那罪惡情欲的勢力,在他們心中喚起一種全新的生命。這樣,他們就願意重頭來過,按照神的律法而活。 基督的複活是我們的確實保証 舊時,如果一個人享有某項占有權(比如一筆售賣金),他可以先拿到其中的一部分,作為保証金。這就保証他,或他的後裔,將拿到其余的部分。同樣,基督的複活是終極的保証物,向他的兒女們保証他們有一天也要從死裡複活。他是從死裡複活的初生的果子,這樣他自己就成了他的子民將有同樣結局的保証。 在末日的審判中,每個人都要複活。基督作為審判官,將宣告所有神的孩子無罪,也要帶領他們的身體進入永生。 因此使徒保羅說︰“但基督已經從死裡複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複活也是因一人而來”(哥林多前書15︰20-21)。 主日十八 問46︰你怎樣解釋“他升天”呢? 答︰就是基督在門徒眼前從地上被接到天上去(a),為我們的益處留在那裡(b), 直到他再來審判活人死人(c)。 (a) 使徒行傳1︰9,馬可福音16︰19,路加福音24︰51 (b) 希伯來書9︰24,4︰14,羅馬書8︰34,歌羅西書3︰1 (c) 使徒行傳1︰11,馬太福音24︰30 基督的升天 複活的基督在他得榮耀的人性中留在世上四十天,好幾次向門徒和其他人顯現,安慰他們,為他們指明未來,他不再與他們在一起的日子會是怎樣。 第四十天,他升天回到父神那裡。門徒們親眼看見他升上高天,直到一朵雲彩把他接去,就再也看不見他了。 升天後的基督並沒有忘記他的兒女們。他總是記念他們,為他們代禱,從天上照看他們(見問答49-51)。他在那裡作他們的先知,大祭司和君王。 直到他再來的那一天 基督將從天國重返人間。在這個世界存在的最後那一天,他將突然顯現。他告訴過門徒們這一天的情形︰“那時,人子的兆頭要顯在天上,地上的萬族都要哀哭,他們要看見人子,有能力,有大榮耀,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馬太福音24︰30)。然後每一個人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席前,他要審判他們所作過的每一件事。在這最後的審判中,基督將在自己所作之工的基礎上,宣布有些人進入天國那永遠的福樂中;而另一些人因為所犯過的罪,將被丟進地獄那永遠的沉淪當中。 問47︰基督豈不是要與我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正如他所應許的(a)? 答︰基督是真人,也是真神。按照他的人性而言,他現在不在地上(b);但按照他的 神性,尊榮,恩典而言,他無時不在我們中間(c)。 (a) 馬太福音28︰20 (b) 希伯來書8︰4,馬太福音26︰11,約翰福音16︰28,17︰11,使徒行傳3︰21 (c) 約翰福音14︰18,馬太福音28︰20 基督與他的教會同在 有人對基督的升天提出了一項重要的異議。他曾告訴門徒︰“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20)。那他怎麼能離開他們呢? 答案是簡單的,但也是我們的理性無法領悟的。基督既是神,又是人。作為人,他不再與我們在一起,而在天國。但作為神,他無時不與他的兒女們同在。作為神他無處不在,並用神聖的威榮保護幫助他的兒女們。他在天上父神面前,用他的尊榮和恩典作他們的代言人,替他們代求,與他們同在。他總是對他們充滿恩典,充滿慈愛和仁心。就是在他們看不見,不能相信之時,在他們不配得之時,也是這樣。 基督借聖靈住在教會當中 基督的聖靈與神的兒女同在。聖靈與聖父和聖子同為一位神,他從聖父和聖子那裡而來,在人們心中作安慰師。基督借他的聖靈引導他的兒女們。這樣他保守他們走在正路上,或者把他們帶回正道。借他的聖靈,耶穌自己臨到信徒。他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希伯來書13︰5)。好牧人為他的羊群舍命。他不會離開他們,而是會喂養他們,引導他們走向永恆的榮耀。 問48︰但如果基督的人性不是在神性所到之處,這豈不是將他的兩種性情彼此分開了嗎? 答︰決不能;因為神性既是不受限製,和無所不在的(a),就必然是超越其所取的人 性范圍(b),但卻又依然在人性當中,並且二者仍然聯合。 (a)耶利米書23︰24,使徒行傳7︰49 (b)約翰福音3︰13,11︰15,馬太福音28︰6 基督的人性和神性是分開的嗎? 這是一個難題。我們先頭說基督既是神,又是人。如果按照他的神性,基督與他的兒女同在;按照人性卻不是這樣,因為他的人性只在天上,那麼這兩種性情豈不是彼此分開了嗎? 要解決這個難題,有些人教導說,基督在升天時,其人性也變得無所不在,當然這一點人眼無法看見。所以馬丁路德說他的人性也在聖餐時臨到。羅馬天主教甚至說餅和酒會化質為基督的身體和血。但是,《聖經》中找不到証據來支持這兩種說法。 其實,這個難題並不難。按照他的人性,基督只能在一個地方;但他的神性卻不是這樣。按照他的人性,他在天國,與他的神性不可分割地在一起;但是按照他的神性,他是全知,全能和無所不在的。“耶和華說︰‘我豈不充滿天地麼?’”(耶利米書23︰24) 問49︰我們從基督升天得了什麼益處? 答︰第一,他在天上他父面前作我們的代求者(a)。第二,它確實保証我們在天上也 將有我們的肉身;基督作為頭,也要接納我們作他的肢體,並帶到他那裡去(b)。第 三,他差遣聖靈在地上作進一步的保証(c),借著聖靈的能力,我們不求地上的事, 但求上面的事(d),在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 (a) 約翰壹書2︰1,羅馬書8︰34 (b) 約翰福音14︰2,17︰24,20︰17,以弗所書2︰6 (c) 約翰福音14︰16,16︰7,使徒行傳2︰33,哥林多後書1︰22,5︰5 (d) 歌羅西書3︰1 天上的代求者 基督升天給信徒帶來什麼益處呢? 首先,在天國,他在父神的面前作他們的代求者。一個人永遠也不可能找到比他更好的代求者,因為他所代求的,他也為他們獲取。他不是在他們的功德的基礎上,而是在他自己功德的基礎上為他們代求。使徒約翰曾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翰壹書2︰1)。 在天上的保証 他升天時,是把我們的肉體,就是我們的人性帶入了天國。這是所有信徒有一天將要接受天國榮耀的一個保証,一個確切的証據,為此他們以基督為頭組成了一個屬靈的身體。保羅作証說︰“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他是元始,是從死裡首先複生的,使他可以在凡事上居首位”(歌羅西書1︰18)。他們與他聯合得如此緊密,以至于我們可以說,他們的血肉仿佛已經在天國了。保羅寫信給以弗所人說︰“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複活,一同坐在天上”(以弗所書2︰6)。在耶穌的升天中,包含著一個應許︰有一天,所有的信徒都要在身體上確確實實與基督聯合。 在心上的保証。 與這在天上的保証並行的,是信徒的心上得了相應的保証。基督賜給他們聖靈。借著聖靈,他們與天上的基督相連。他們經歷到聖靈在他們心裡和生活中做工,這樣他們就不再尋求屬世的快樂,名聲和財富,而是心靈意念總為天上的事所占據。通過聖靈的能力,他們也向往他們在天上的家鄉。這種與基督的相交,連同對與他在永恆福樂裡完全合一的向往,構成了他們心裡的保証。 尋求上面的事 保羅在《歌羅西書》第三章談到聖靈在信徒心裡的工作,使他們尋求上面,就是基督所在之處的事。這樣那些罪惡的傾向就得到消滅。不僅那些罪惡的情欲,邪惡的欲望,性的罪和覬覦,還有苦毒,污穢的言語和對弟兄的怨恨的想法,言辭,都為憐憫,謙卑,虛己,饒恕,忍耐和節製所替代。後者給心靈帶來的是平安,這平安是對在天國裡的永恆平安的預先品嘗。 主日十九 問50︰為何加上“坐在神的右邊呢?” 答︰因為基督升到天上,為的是他可以在那裡彰顯作為他教會的元首(a),父借他管 理萬有(b)。 (a)以弗所書1︰20-23,歌羅西書1︰18 (b)馬太福音28︰18,約翰福音5︰22 基督坐在父神的右邊 《使徒信經》宣布了基督升天的事實,接著說他坐在父神的右邊。但是,耶穌曾對撒瑪利亞婦人說,神是個靈(約翰福音4︰24),我們不能認為他是坐在天國某個特定的位置。 “坐在神的右邊”不能按照字面意義去理解。那麼為什麼信經要這樣說呢? 這裡是用比喻的說法。在古代,如果一個國王要給一個人至高的尊榮,他會讓這個人坐在自己的右邊。這樣就等于國王宣布這個人在他國中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有時這個人甚至有權與他一同治國。約瑟就是這樣在法老之下為他治國。同樣,所羅門王讓他的母親拔示巴坐在他的右邊(列王記上2︰19)。經上預言彌賽亞將坐在神的右邊(詩篇110︰1)。 同樣,我們也把基督比作坐在天父的右邊。他自己說過︰“天上地下所有的權炳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28︰18)。因他坐在神的右邊,就証明了他在父神之下,作教會的王;並且父神通過他管理萬有。 問51︰我們從我們的元首基督的榮耀得到什麼益處? 答︰第一,他借聖靈在我們這作他肢體的人裡面賜下屬天的恩賜(a);第二,借他的 權能,使我們在一切仇敵面前得蒙庇佑(b)。 (b)詩篇2︰9,110︰1-2,約翰福音10︰28,以弗所書4︰8 升上高天的基督賜下恩典 基督坐在神的右邊,不僅是為了得榮耀。就象一個凱旋的國王分發戰利品一樣,我們的王基督也把他所得到的恩典賜給我們。他通過受苦和受死以及對神律法完美的順從得到了這些恩典,又將這些恩典賜給了他的孩子們。 基督在天上繼續做工。他通過聖靈作一切的工作。聖靈作了些什麼呢?他傾倒屬天的恩典,這些恩典是非同尋常的恩賜。如今,聖靈主要的恩賜不再是講方言,信心治病等等,而是悔改的恩賜和信心的恩賜(使徒行傳5︰31)。借著聖靈,神的兒女們受呼召進入他的恩典當中。他們重新得到了屬靈的活生生的盼望。他們得以稱義,成聖︰聖靈把基督受苦受死和完美的順從應用在他們身上。這樣他們站在神的面前,好像從來不曾犯過罪一般。聖靈在他們心裡作信,望,愛的工作。同時,他們也接受了在這個世界上作基督徒需要的一切恩賜,以榮耀神。保羅稱之為聖靈的果子︰“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賜,良善,信實,溫柔,節製”(加拉太書5︰22)。 升上高天的基督保守他的教會這位天上的君王,得了天上地下一切權炳,也保守他的子民對抗一切仇敵︰撒旦,還有一切因為他們的信心和新生活逼迫他們,在靈命上壓製他們的人。有時他們好像在搏斗中力不勝敵,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價︰許多神的兒女被燒,被殺。但是那時,這位君王就將他們從死亡中帶入永生。 問52︰基督“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這對你有什麼安慰? 答︰好使我在諸般的憂愁和逼迫中,能舉起頭來,仰望那位從前向神的審判,為我獻上 自己的那一位,他除去我一切的咒詛,他還要從天上再來作審判的主(a);他要將他的 和我的仇敵都丟在永遠的定罪中(b),卻要把我和一切選民帶到他那裡,帶到天上的 快樂和榮耀裡(c)。 (a) 腓立比書3︰20,路加福音21︰28,羅馬書8︰23,提多書2︰13, 帖撒羅尼加前書4︰16 (b) 馬太福音25︰41,帖撒羅尼加後書1︰6 (c) 馬太福音25︰34,帖撒羅尼加後書1︰7 基督--審判死人和活人的王 基督的再來將是一個令人敬畏的事件,那時將對所有的人進行最後的審判。這足夠使我們心驚膽戰。但《要理問答》在此卻談到安慰﹗神的兒女不必害怕那一天。為什麼呢?因為那位施行最後審判的是他們的王K□將他們從罪,死亡,魔鬼和地獄的手裡拯救出來。保羅說︰“他曾救我們脫離那極大的死亡,現在仍要救我們,並且我們指望他將來還要救我們”(哥林多後書1︰10)。 拯救將要臨到﹗ 只要信徒還活在世上,他們就常會感到灰心喪氣。從外而來的,是嘲笑,誤解和反對,從內而來的,是魔鬼的襲擊。它說神對他們怒氣未消,口口聲聲說︰“你是受咒詛的人”。他們也因為自己裡面與行善的意願相反的罪惡欲望和所犯的罪行而感到難過。一次又一次,他們遭到逼迫。但是,當他們靠著信心仰望基督--他們的王時,他們就能昂首挺胸,在心裡感到平安喜樂。因為他們在盼望王的到來,他也一定會來,因為他已經戰勝了他的和他們的所有仇敵。 作為他們的替罪羔羊,他曾把自己交在神的審判席前,因為他們的罪受審判。他代替他們承受神震怒的咒詛。這樣,借著受刑罰,他除去了他們頭上一切的咒詛。他如此愛他們,將很快回來,把他們從那些因為他們的信心而嘲笑,憎恨,逼迫他們的人手中永遠拯救出來。 永遠的定罪 基督再來時,還會作些什麼呢?他將把所有的仇敵丟進永遠的定罪中,《要理問答》說的是“他的和我的仇敵”。這並不包括我個人的對頭,因為按照基督的命令,我理應愛他們,這樣也許能為基督贏得他們,使他們也能服事他。仇敵首先是指基督的仇敵,就是那些不僅不愛他,反而恨他的人,這些人因此也是信徒的敵人。這些人自始至終憎恨,嘲笑,打擊,逼迫,殺害那些屬于基督的人。基督將在末日審判他們,把他們丟在永遠的定罪中。 永遠的定罪﹗可怕的宣告,可懼的事實﹗“定罪”這個詞意思是“宣告有罪”。它是宣告有罪,判處永遠的刑罰。他們將永遠在神震怒的咒詛之下。救主曾好幾次用淺顯但鄭重的語氣說過︰“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馬太福音8︰12);“在那裡,虫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馬可福音9︰48)。 永遠的榮耀 所有那些熱愛基督的人將有一天永遠得到天國的喜樂和榮耀,基督將把他們帶到他那裡。永遠與基督同在對于他們來說,將是天國中最重要最好的事。 信徒在此被稱為選民,因為不是他們自己選擇了基督,愛基督,而是神從永世以來揀選了他們,賜給他們信心,來悔改歸主。也因為不是他們自己取得了這樣的地位。他們自己只不過象其他人一樣,是一群罪人。是因為白白賜下的,他們不配得的恩典將他們帶入救恩當中。 第七課問題(主日十七至十九) 1. 基督在哪一天複活?(路加福音24︰1) 2. 是否他所有的門徒都立刻相信他複活了呢?(馬太福音28︰16-17,馬可福音16︰ 9-11,路加福音24︰10-11,13-24,約翰福音20︰24-25) 3. 基督怎樣使他們確信他的複活?(馬太福音28︰18,馬可福音16︰14, 路加福音24︰12,25-32,約翰福音20︰26-28) 4. 總不肯相信基督的複活,其後果是什麼?(哥林多前書15︰14-18) 5. 信徒從基督複活中所得的三重益處是哪些?(答案45) 6. 基督是在哪裡,怎樣升天的?(使徒行傳1︰4-12,路加福音24︰50-53) 7. 按照他的人性,基督現在在何處?(答案47) 8. 信徒從基督升天中所得的三重益處是哪些?(答案49) 9. 基督在天國為他的孩子作些什麼?(答案49) 10. 基督借著誰把恩典傾倒給他的兒女? 11. 保羅在《歌羅西書》第三章中提到聖靈所結的果子,來對照那些不是從聖靈而來的 品質和行為。試各舉三例。 12. 為什麼神的兒女在世上經常會灰心喪氣?為什麼同時他們還會有平安和喜樂? (答案52) 13a. “宣告有罪”的意義是什麼?(答案52) 13b. 基督是怎樣談到“宣告有罪”的?(答案52) 14. 我們只有在什麼情況下才能沒有恐懼地等待基督的再來?(答案52) 15. 天國對神的兒女意味著什麼?(答案52)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八課 論聖靈神 主日二十至廿二 -------------------------------------------------------------------------------- 聖靈神 在主日十一至十九裡,我們在《使徒信經》第二至七條的基礎上,討論了耶穌基督和他的工作。在主日二十至廿二,我們將在信經最後五條的基礎上,討論聖靈神及其工作。他是誰,他作了什麼以使我們與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有分。 主日二十 問53︰論到聖靈,你相信什麼? 答︰第一,我相信他與父和子同為永恆的神(a)。第二,他是賜給我的(b),他用 真實信仰使我分享基督和他一切的恩惠(c),他安慰我(d),永遠與我同在(e)。 (a) 約翰壹書5︰7,創世記1︰2,以賽亞書48︰16,哥林多前書3︰16,6︰19, 使徒行傳5︰3-4 (b) 加拉太書4︰6,馬太福音28︰19-20,哥林多後書1︰22,以弗所書1︰13 (c) 加拉太書3︰14,彼得前書1︰2,哥林多前書6︰17 (d) 約翰福音15︰26,使徒行傳9︰31 (e) 約翰福音14︰16,彼得前書4︰14 聖靈是神 聖靈不是神身上的某樣東西,不象我們的靈魂,是在我們身體以外,我們的另一部分。聖靈也不是從神那裡散發出來的能力。不,聖靈本身就是完美真實的真神。他永遠都是神。他與聖父和聖子一起,是獨一的神。這對我們來說是無法理解的奧秘(主日八)。聖靈自己就是神,在世界上和人心裡作工。耶穌是這樣說他的︰“他要榮耀我,因為他要將受于我的告訴你們”(約翰福音16︰14)。 他是賜給我的 信徒歡欣鼓舞︰他是賜給我的﹗人類的靈魂被罪污染,再沒有什麼可以在神面前稱為善的東西在裡面。但如今聖靈賜給了他,進入他的心,他更新了他一切的思想,感覺和意志。他是通過什麼方式作這些的呢?神自己說︰“我也要賜給你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 (以西結書36︰26)。聖靈讓他看見他所有的罪和罪惡的一生,這樣他才知道並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只配受永遠的死。但是,聖靈也讓他看見他可以通過基督的寶血得到赦免。他使罪人連于基督。他是怎樣作成這件事的呢?是通過在人心裡作信心的工作(以弗所書2︰8)。 透過信心,信徒得以與基督相交。聖靈將基督的寶血洒在罪惡的靈魂上,這樣它就得到潔淨(彼得前書1︰2)。通過這種途徑,信徒才能分享基督和他為他取得的一切恩惠︰對罪的赦免,身體的複活和永生。 在屬靈征戰中的力量和安慰 聖靈總是住在信徒裡面。信徒常受撒旦攻擊,他也必須與他裡面的罪作屬靈的搏斗。但是,聖靈賜給他斗爭的力量,這就是他在信徒生命裡所作的成聖之工。在這場征戰和信徒必須經歷的逼迫中,以及在所有的痛苦和困難中,聖靈都作他的安慰。他用什麼來安慰他呢?是借著使他分享基督裡的一切恩惠,提醒他基督是他的救主,他的買贖者,他的王;他真是神的兒女,而且將永遠是神的兒女。保羅說︰“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的心,呼叫︰‘阿爸,父’”(加拉太書4︰6)。 主日廿一 問54︰你對神聖大公教會是怎樣理解的? 答︰從全人類當中(a),自全世界的開始到末了(b),神的兒子(c)借著他的聖 靈和話語(d),為自己聚集,保衛並存留一群選民(e),在真實信仰裡聯合一起 (f),直到得永生(g);並且我是,也永遠是(h)這群體裡有生命的一員(i)。 (a) 創世記26︰4,啟示錄5︰9 (b) 詩篇71︰17-18,以賽亞書59︰21,哥林多前書11︰26 (c) 以弗所書5︰26,約翰福音10︰11,使徒行傳20︰28,以弗所書4︰11-13 (d) 以賽亞書59︰21,羅馬書1︰16,10︰14-17,以弗所書5︰26 (e) 馬太福音16︰18,約翰福音10︰28-30,詩篇129︰1-5 (f) 使徒行傳2︰42,以弗所書4︰3-5 (g) 羅馬書8︰29,以弗所書1︰10-13 (h) 詩篇23︰6,哥林多前書1︰8-9,約翰福音10︰28,約翰壹書2︰19,彼得前書1︰5 (i) 約翰壹書3︰14,19︰21,哥林多後書13︰5,羅馬書8︰10 信徒的團契 聖靈不僅在信徒與基督之間,而且在信徒之間建立聯系,這就是教會的團契。通過這種途徑,神的兒女之間產生一種聯合。聖父神從創世以來就已揀選他們。這群人有著同樣的信仰,就是《使徒信經》中所宣告的。他們被聖子和聖靈從全人類當中聚集出來。教會並不是人的工作,而是神的作為。 聖靈的工作 聖靈是怎樣工作的呢?是在布道中,通過神話語和聖靈強有力的呼召。“所以主說︰‘你這睡著的人,當醒過來,從死裡複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以弗所書5︰14)。基督的功德使得神重新住在人裡面,願意在那裡作工。因此神在五旬節派遣聖靈以一種極不尋常的方式進入世界,是以風為訊--眼不能見,但感覺得到它的力量;吹倒一切,也賜給生命;也以火為証--吞滅一切,但也煉淨一切,啟示溫暖人心。他的工作馬上產生果效︰成千的人悔改歸主。他們是為父神揀選,為聖子救贖,為聖靈吸引的。 基督也派遣受聖靈感動的布道者到世人當中,宣揚神的話語,聖靈使這些話語在人心裡產生強有力地影響,這樣,有罪和不信的人們才得以悔改相信,接受《聖經》的真理,相信神的話語,並且真理更新他們的全人。我們讀過呂底亞,那個賣紫色布匹的婦人的故事︰ “主就開導她的心,叫她留心聽保羅所講的話”(使徒行傳16︰14)。 就這樣,一個聖潔(就是為基督寶血所潔淨),普世(在全世界建立)的基督教會產生了。就是到世界的末日,還會有罪人加入這個基督的教會。 豐盛的恩典 基督也借聖靈和他的話語保衛存留他所有的子民。他作他們的王,保衛他們對抗一切仇敵,一切險境,對抗一切從內從外而來的,妄圖欺騙他們或凶暴地把他們從神身邊拖開,不讓他們事奉神的勢力。基督也給他的子民食物和藥品︰就是他的話語和聖禮,以存留他們。因為基督愛他的教會︰“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使徒行傳20︰28)。 在這群人當中,神的兒女可以歡喜地說︰“我是,也永遠是這群體裡有生命的一員”。他因著神的恩典成為神的兒女,也將永遠是神的兒女。 問55︰你對“聖徒相通”是怎樣理解的? 答︰第一,所以信徒都是基督的肢體,在他和他一切的豐富和恩賜中有份(a)。第二, 每一個信徒當自覺他有責任隨時高興地去使用他的恩賜,使其他肢體得益處(b)。 (a) 約翰壹書1︰3,羅馬書8︰32,哥林多前書12︰12-13,6︰17 (b) 哥林多前書12︰21,13︰1,5,腓立比書2︰4-8 聖徒相通 基督徒教會被稱為“聖徒相通”。所謂“聖徒”,並不是因為他們無罪,而是因為他們的罪通過基督的寶血得到赦免,他們的心從聖靈那裡獲得新生,這樣,他們重新願意按照神的律法去生活。所有真信徒都是這樣的。 首先,借著信心,他們與基督相通,因為住在基督裡的聖靈,也住在信徒裡面。聖靈賜給他們信心,由此把他們連接到基督裡(主日7,問答20)。因為他們屬于基督,他們也分享他一切的豐富和恩賜。這些都是基督豐盛的恩惠。 保羅寫到︰“但你們得以在基督裡,是本乎神(就是通過神的恩典和能力),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哥林多前書1︰30)。 聖靈的恩賜 但基督也通過聖靈賜下許多屬靈的恩賜。保羅說︰“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賜,良善,信實,溫柔,節製”(加拉太書5︰22-23)。他讓他們分享在基督裡所積蓄的一切智慧和知識(歌羅西書2︰3)。他也給他們事奉教會的恩賜。正如使徒所寫︰“按我們所得的恩賜各有不同︰或說預言,就當照著信心的程度說預言;或作執事,就當專一執事;或作教導的,就當專一教導;或作勸化的,就當專一勸化;施舍的,就當誠實;治理的,就當殷勤;憐憫人的,就當甘心”(羅馬書12︰6-8)。 聖徒彼此相通 聖徒相通還意味著信徒使用他們所得的恩賜,造益其他信徒。這是神對他們的呼召;同時他們也是自願,歡喜地作這一切--雖然他們這樣作時,仍然帶著種種缺陷。那些愛基督者也愛屬基督的人﹗那屬基督的人活著不再只是為了他自己,他願意為神的榮耀和他人的益處而活。就象保羅所說︰“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是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于一位聖靈”(哥林多前書12︰13,也見14-21節)。 信徒也必須在神的話語上和聖禮中操練與聖徒相通,好使自己信心和愛心的熱火不斷燃燒。在《希伯來書》中我們讀到︰“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10︰24-25)。 問56︰你對“罪得赦免”是怎樣相信的? 答︰我信神因基督補償了罪的緣故,不再紀念我的罪,也不紀念我在一生中需要與之斗 爭的罪惡天性(a);反而憑恩典將基督的義分給我(b),叫我永不再定罪(c)。 (a) 約翰壹書2︰2,1︰7,哥林多後書5︰19 (b) 羅馬書7︰23-25,耶利米書31︰34,彌迦書7︰19,詩篇103︰3,10,12 (c) 約翰福音3︰18,5︰24 所有的罪均得赦免 真正的基督徒相信自己的罪已得赦免。這樣的赦免怎樣才可能呢?是因為基督已為罪作了補償︰他為所有的信徒付上了足夠的贖價,就是說,完全地滿足了對他們違背神律法的罪施行懲罰的要求。雖然他本身無罪,但他忍受了對罪的懲罰。他代替神的兒女忍受了罪的刑罰。因此他們的罪就得到了饒恕。這給我們帶來了無法想象的安慰。大衛說︰“東離西有多遠,他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篇103︰12)。 這樣的赦免不僅適用于所有過去所犯的罪,對將來所犯的罪也適用。因為基督徒的罪惡天性--就是罪的源泉還在,要到他死去的那一天才會枯竭。這是他生命中最痛苦的事情。他一生都與之搏斗,但不能完全戰勝它。在痛苦當中,他的安慰是神也已經饒恕了這罪惡的天性。它為基督的義所遮蓋,因為基督已經為他所犯過的和將要犯的罪付了贖價。因為這完全的贖價,神也將饒恕他身上尚存的軟弱。而且他知道在死的那一刻,神將把他從這罪惡中完全拯救出來。 有罪但已聖潔。 保羅因為這罪的天性而嘆息,呻吟道︰“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馬書7︰23-25) 在最後的審判中,神將不會讓信徒為他們自己的罪行和罪性負責,因此神的兒女不會在審判中被定罪。相反,神要把基督完全的義(就是對神律法完全的順服)分給他,就好像他從不曾犯過任何罪,好像他的一生除了順從神的律法以外,再也不曾作過別的事。我們除了稱此為恩典,還能說別的什麼呢? 主日廿二 問57︰“身體複活”給你什麼安慰? 答︰在死後不僅我的靈魂被立刻帶到為首的基督那裡(a),連我的身體也要因基督的 權能活過來,再與我的靈魂聯合起來,並要跟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b)。 (a) 路加福音16︰22,23︰43,腓立比書1︰21,23 (b) 約伯記19︰25-26,約翰壹書3︰2,腓立比書3︰21 相信身體複活所帶來的安慰 有關身體複活的信條尤其充滿安慰。我們的血肉之軀因為罪,必須忍受缺陷,疾病和死亡。 當一個人死時,他的身體會朽壞,有時是在墳墓裡漸漸地腐朽;有時會很快地消解,比如被焚燒成灰。有時,骨灰甚至被撒得到處都是。那些因為信仰被燒死的基督徒的骨灰就是如此。 但是,當基督駕著雲彩再來時,這樣一個身體的每一個部分都會被再次神聚攏到一起。不信的人會說︰“這可能嗎?”但那從無有中創造出整個世界的神,豈不能作這事呢?他將從塵土中把身體重新造回到一起,那時身體就從死裡複活,再也不會死亡,而是留在永遠的福樂或永遠的毀滅中。 對那些死在基督之外的人,這是永遠的恐怖﹗他們的靈魂和身體都將永遠留在地獄裡,暴露在神的震怒之下,得不到任何安慰或解脫。 但那時,神的兒女的身體也將進入永遠的喜樂,進入新樂園永遠的生命當中。他們死時,靈魂已經立刻進入天國的榮耀。沒有所謂的靈魂沉睡,也沒有所謂的煉獄。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對釘在他旁邊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23︰43)。複活時,我們的身體和靈魂將重新聯合,永遠與神在一起。《舊約》裡有名的受苦者約伯,越過死亡和墳墓,看到未來,就說︰“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約伯記19︰26)。 信徒的複活 基督再來時,那些還活著的信徒將在霎那間從朽壞的變為不朽壞的(哥林多前書15︰51-52)。 基督升天了。但有一天他會再來,使所有死人複活,並審判活人和複活了的死人,把他的教會帶回天國。保羅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有呼叫的聲音和天使長的聲音,又有神的號吹響;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這樣,我們就要和主永遠同在”(帖撒羅尼迦前書5︰16-17)。 與基督同得榮耀 信徒複活時,他們的身體將變得與複活了的基督榮耀的身體相似,“他要按著那能叫萬有歸服自己的大能,將我們這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和他自己榮耀的身體相似”(腓立比書3︰21)。那時我們的身體將變得完美,沒有任何缺陷和殘疾。它將不再是不免一死的,而是象神當初創造它時那樣。我們在保羅的書信裡讀到︰“死人複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複活的是不朽壞的;所種的是羞辱的,複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複活的是強壯的”(哥林多前書15︰42-43)。 問58︰你從“論永生”的信條得著什麼安慰? 答︰既然我現在心靈開始覺得永恆的快樂(a),此生之後,我也要得著完全的福樂, 這是眼睛未曾看見的,耳朵未曾聽見的,人心也未曾想到的福樂,在其中要永遠贊美神(b)。 (a)哥林多後書5︰2-3 (b)哥林多前書2︰9 瞥見永恆的榮耀 出乎使徒保羅的意料,當他還活在世上的時候,神就讓他瞥見了天國裡與神同在的永恆的榮耀(哥林多後書12︰1-4)。 他所看見的是無法用語言來描述的︰如此多的快樂,這樣多的榮耀﹗他不能,神也不允許他說出他看見的是什麼。因為人的語言無法說清,而只能使它更加模糊。人類的語言和想象都是貧乏的。那是完全的救恩,完滿的祝福。它完美,因為神的兒女在那裡能不帶任何罪惡地事奉神,贊美神;他們也將經歷彼此之間以及與天使之間的有福的相通。那時生命重獲完美,新天新地裡充滿完美的公義和平安。 預先品嘗永恆的榮耀 使徒保羅和約翰都得以瞥見那榮耀。不過,神的兒女在今世也能預先品嘗到那榮耀。他們的天父上帝使他們以一種特殊的方法經歷他的愛。這種經歷極大地增強了他們的信心和希望。《聖經》稱之為“見主的面”。見主的面使他們初嘗到與神同在的平安︰“在他面前有滿足的喜樂”(詩篇16︰11)。這就是預先品嘗永恆的喜樂。因為他們有時會經歷這些,會感到重未感受過的神的大愛,他們就大得安慰。他們受了安慰,就更加盼望︰“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啟示錄22︰20) 第八課問題(主日二十至廿二) 1. 聖靈是神身上的某種東西,比如說,神散發出來的一種能力嗎?(答案53) 2. 聖靈是通過什麼方法把罪人帶到基督那裡?(答案53) 3. 在對罪人的救贖中,聖父,聖子和聖靈的工作分別是什麼?(答案54) 4. 請讀《馬太福音》28章19-20節和《馬可福音》16章15-16節,主耶穌派遣他的門徒到世 界上時,對他們說了什麼?請列舉當中四件重要的事情。 5. 去教會對得救是必要的嗎?(羅馬書10︰13-15)。請加以解釋。 6. 我們怎樣才能知道我們是否是教會的一員?(答案54,也見加拉太書4︰6) 7. 為什麼你通過重生,信心和悔改成為教會有生命的一員後,永遠不會失去你的會員 身份?(答案54,也見《約翰福音》17︰19,11,24) 8. 仔細閱讀《哥林多前書》12章和13章。所賜給眾信徒的聖靈的真正恩賜是什麼? 9. 保羅是怎樣說明教會的成員誰也離不開誰? 10. 根據神的話語,為什麼信徒不能停止學習《聖經》和舉行聖禮的聚會?(希伯來 書10︰24-25) 11. 為什麼《使徒信經》中“我相信罪得赦免”這一條如此使人安慰?(答案56) 12. 信徒死前和複活後的身體會有什麼不同?(答案57) 13a. 列舉《聖經》中一些在世上就通過特殊的途徑得以瞥見天國榮耀的人的名字。(以 賽亞書6,使徒行傳7︰55,哥林多後書12︰1-4,啟示錄1︰9-18) 13b. 為什麼保羅不能解釋他所看見的?(答案54) 14. 為什麼對于神的兒女來說,在死時所得到的救恩帶來的喜樂不是完全陌生的? (答案58)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九課 稱義 主日廿三至廿四 -------------------------------------------------------------------------------- 稱義 在主日七,我們曾特別注意到信心的問題。主日八至廿二中,我們討論了總結基督徒信仰的《使徒信經》十二條。主日廿三裡,我們將提到余下的問題,討論信心的益處;然後來思考信心的重要性。主日廿四將用來討論善功的問題。 主日廿三 問59︰現在你相信這一切,對你有何幫助呢? 答︰這使我與神和好,在基督裡稱義,並且承受永生(a)。 (a) 哈巴谷書2︰4,羅馬書1︰17,約翰福音3︰36 信心的益處 現在你相信這一切,對你有何幫助呢?“這一切”指的是《使徒信經》中所列的十二條。我們相信這一切有什麼結果,益處或收獲呢?回答是簡短而有力的︰“這使我與神和好,在基督裡稱義”。《聖經》中“稱義”這個詞總是把我們帶到司法范疇。在那裡有該受死刑的被告,但審判官免除了他一切的罪孽。這就是此處所說的免罪。稱義就是神作為審判官,免除了該死的罪人的罪。 神可以在基督的義的基礎上這樣作,基督的義贖清了選民所有的罪。這就是福音的核心,是白白賜下的恩典︰“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3︰24)。“使我與神和好,在基督裡稱義”意味著罪人在基督裡被神免了罪。在基督裡,被赦免的罪人得以承受永生。他不僅免受永死,而且要承受永生。約翰寫道︰“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翰福音3︰36)。 稱義 審判官︰ 神 被告︰ 罪人 該受的刑罰︰ 永遠的定罪 訴訟人︰ 撒旦/律法/良心 辯護人︰ 耶穌基督 免罪︰耶穌指出他已贖清了罪人的罪孽,以此為罪人求情。他願意代替罪人。父神在基督代贖的基礎上免去了罪人的罪,罪人還因此得到了永生。 聖靈使信徒從心靈深處感悟到這赦免,並在他心裡作見証。 問60︰你如何在神面前稱義呢? 答︰唯有借著對耶穌基督的真信心(a),就是︰雖然我的良心控告我是嚴重地干犯了 神的一切誡命,從沒有遵守任何誡命(b),並且時常傾向罪惡(c);然而,並非出 于我任何的功德(d),乃神出于白白的恩典(e),將基督完全的補罪(f),公義和 聖潔(g)賜給我(h),好像我從沒有犯過罪,又好像我自己作成了基督為我作成的 一切順服(i),只要我用信心接受恩典就夠了(j)。 (a) 羅馬書3︰21-22,24,5︰1-2,加拉太書2︰16,以弗所書2︰8-9,腓立比書3︰9 (b) 羅馬書3︰9 (c) 羅馬書7︰23 (d) 提多書3︰5,申命記9︰6,以西結書36︰22 (e) 羅馬書3︰24,以弗所書2︰8 (f) 約翰壹書2︰2 (g) 約翰壹書2︰1 (h) 羅馬書4︰4,哥林多後書5︰19 (i) 哥林多後書5︰21 (j) 羅馬書3︰22,約翰福音3︰18 因信稱義 我們怎樣才在神面前稱義呢?只有借著對耶穌基督的真信心。“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馬書5︰1)。 《要理問答》在此教導我們誰是那因信心在基督裡稱義的人︰就是那受到自己良心的控告,感到自己干犯了神的一切誡命的罪人。他親身感受到自己失喪的處境。我們犯罪對抗神,他對我們絕無好處。罪人的罪孽引起神的震怒。罪人感到自己站在神的審判席前被神定罪。他無法把自己從這樣的處境中拯救出來。而其他受造物也決不能幫助他(見主日五)。 但是,定罪的那一位神,也是免罪的神。通過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取得的功績,罪人的罪得到代贖,審判得到承擔。這是一個奇跡般的交換。耶穌代替罪該萬死的罪人死了,神出于白白的恩典,免了他們的罪。這就是保羅所寫的︰“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3︰24)。“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以弗所書2︰8)。 只因基督的功德 神把基督完全的補罪,公義和聖潔賜給了那些他免于定罪的罪人。賜給的意思是沒有人的任何貢獻介入。這裡有補罪,因為基督承擔了對罪的刑罰,完全滿足了神的要求;有公義,因為他完全遵守了父神的律法;有聖潔,因為他一生行為聖潔。神把基督完美的行為賜給我們這些罪人,就好像我們從來不曾有過或犯過任何的罪。 用信心擁抱恩典 聖靈借著神的話語使心靈感悟到免罪所帶來的安慰,又使他用信心接受這樣的安慰。信心有時強有時弱。神的兒女如此依賴于聖靈的工作;相應地,心靈中也充滿掙扎。但是,主不會忘記他的任何一個兒女。以賽亞曾對被擄的以色列人預言︰“你們的神說︰‘你們要安慰,安慰我的百姓’”(以賽亞書40︰1)。神通過他的話語和聖靈使他們得知他已經免除了他們的罪孽和刑罰。聖靈讓《聖經》中的應許強勁地回響在他們心裡,好讓他們用信心去擁抱這樣的應許。被控告的良心因此得到平安,神與罪人之間的一切都變得美好。 問61︰為何你說你僅是因信稱義? 答︰我在神面前蒙悅納,並不是因我的信心有什麼價值,乃因基督的補罪,公義,和聖 潔,使我在神面前稱義(a)。並且除了單憑信以外,我不能用任何方法接受此義,作 為自己的義(b)。 (a) 哥林多前書1︰30,2︰2 (b) 約翰壹書5︰10 不是因為信 只有靠信心我們才得以在神面前稱義,而不是靠遵守律法的行為。保羅說︰“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馬書3︰28)。 問答61思想到信心的含義。我們不是在我們信的基礎上被免罪,被接納為神的子嗣。相信不是我們的功勞,因此信心不是我們稱義的基礎。我們得以稱義,是因為基督作中保的工作。信心是我們接受基督功德的手,而不是主饒恕我們的罪,接受我們的原由。信心是主自己給我們的禮物;而禮物從來都不是賺得的。信心只是我們接受基督的功德和神的赦免的工具,因此信心對于得救是必要的,但並不是我們得救的原因。 信靠基督確實是一種行為,但不是我們賺取什麼的行為。神的孩子只因著信而稱義。不是靠著信心加行為,也不是因為信心。信心本身是不能救我們的。使我們稱義的是基督,只有靠信心我們才能接受基督。在《腓立比書》裡我們讀到︰“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腓立比書3︰9)。 主日廿四 問62︰但為何我們的善功不能作為我們在神面前稱義的一部分?或至低限度在稱義上有所幫助? 答︰因為能站在神審判台前的義,必須徹頭徹尾地完全,且必須與神的律法完全相合 (a);然而,就是我們今生最好的功德都是不完全的,都是被罪玷污了的(b)。 (a)加拉太書3︰10,申命記27︰26 (b)以賽亞書64︰6 不能靠著善功 一個人不能借著作善功而得救嗎? 除非我們能夠產生一種在神的審判台前站得住的義,這才有可能。 我必須作什麼才能得救呢?許多人願意給神一點什麼。但是,神在他的審判當中向我們要求完美,他要求完全的義。我們無法用我們不完全的,被玷污的善行來使神滿足。神要求完全的祭品。這樣的祭品只有一個人能獻,就是耶穌基督。基督在各各他山上成就了這完全的義。作為中保,他承擔了我們罪孽所應遭受的全部刑罰。他完全滿足了律法,作了所有的善功。我們所需要的只有他。事實是︰只有基督,只靠恩典,只憑信心。我們的善行不能在基督的善功上添加任何東西,因為我們最好的功德也是不完全的,經不起神審判的考驗。按著天性,我們是活在神的震怒之下。摩西對以色列人說︰“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申命記27︰26)。 所以人不能靠善功賺得去天國的門票了?不能﹗羅馬天主教會教導說我們必須用善功為基督的順從作補充,因此神和人必須分別作些什麼。但是,這種觀念是站不住腳的。保羅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于行為,免得有人自夸”(以弗所書2︰8-9)。我們的善功不能成為在神面前站得住的義的一部分。神要求完全的義;但沒有一個人有完全的義,除非我們這些該被定罪的罪人憑著信心逃往基督,披戴他的義。 問63︰我們的善功既算不得什麼,神為何要在今生來世加以報賞呢? 答︰報賞非因功德,乃由恩典而來(a)。 (a) 路加福音17︰10 善功的報賞 《聖經》不是談到報賞嗎?《詩篇》就說︰“守著這些(即神的誡命)便有大賞” (19︰11)。在《歷代志下》中有︰“因你們所行的,必得賞賜”(15︰7)。如果沒有功德的話,怎麼會有賞賜呢?不錯,神將賞賜善功。但是,這樣的賞賜非因功德,乃由恩典而來。主應許了他會因基督的緣故,不僅在將來,也在短暫的今生賞賜他子民的善行。經上說約沙法︰“所以耶和華堅定他的國,猶大眾人給他進貢;約沙法大有尊榮資財” (歷代志下17︰5)。 我們總是在功德的基礎上想到報賞。善有善報嘛。善功總能給我帶來些好處吧?但是,主用的是完全不同的量尺。他並不會用賞賜來報償人的服事,而是出于恩典來賞賜。神兒女的成就是如此微小,而報賞是如此浩大。基督就在一則比喻裡說過︰“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馬太福音25︰23)。 神的兒女接受永生,完全是出自恩典的報賞。正如保羅所見証的︰“他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他的憐憫,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3︰5)。聖靈自己就是信徒所作一切善功的監督者。主不會為他們的善行,而會為他自己所成就的加上冠冕。這完全是出乎恩典。 我們作善功,必須是為了榮耀神。好樹結好果子,信心和善功並肩而行。 問64︰這教義豈非使人怠慢不敬嗎? 答︰不;因為凡經真信心植根于基督的人,不能不結出感恩的果子(a)。 (a) 馬太福音7︰18,約翰福音15︰5 沒有善功,怎見信心 基督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什麼”(約翰福音15︰5)。在真葡萄樹和枝子的比喻當中,我們看到果子與它的根一致。只有借著信心與基督相連,那樣的果子才能在我們的生命中長出來。這些果子是慢慢長出來的,而且沒有人能隱藏。別人會注意到它們。這些果子是為我們的主而結的。神兒女的生命必須為榮耀主而活。 一個得贖的人不可能不愛神。一個基督徒發現自己不可能生活在罪中。因此神的兒女也不可能不作善功。最主要的,他們分享主耶穌恩典中的一切恩賜。這位中保賜給了他們,不僅是為了使他們稱義,也是為了使他們成聖。保羅是這樣論到他的︰“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如經上所記︰‘夸口的,當指著主夸口’”(哥林多前書1︰30-31)。聖靈使神的兒女成聖,在他們的一生當中,都在他們裡面作善功。 稱義的教義並不使人們怠慢不敬。絕不會﹗稱義的信心總是只仰望基督,靠著他的恩典,總是會結出感恩的果子。 第九課問題(主日廿三至廿四) 1. 稱義是罪人得以免罪。被誰免罪呢?請讀羅馬書8︰33 2. 我們該得的刑罰是什麼?(答案59) 3. 罪人是因什麼得以承受永生?(答案59) 4. 人自己可以恢複與神的關系嗎?(答案60)。在哪一個主日已經談過這個問題? 5. 請把《羅馬書》第三章24節和《以弗所書》第二章8節總結成一句話。 6. 基督的補罪意味著什麼?(答案60) 7. 你能說信心是神的兒女得救的原因嗎?(答案61) 8. 什麼是完全的獻祭?(答案62) 9. 我們按天性來說是生活在什麼之下?請讀《申命記》27︰26。 10. “神和人必須分別作些什麼”的意思何在?(答案62) 11. 對善功的報賞是怎樣賜給的?(答案63) 12. 對善功的報賞是什麼?(答案63) 13. 誰是善功的監督者?(答案63) 14. 請讀《約翰福音》第一章15-17節。主耶穌在這裡談到選民時是怎麼說的? 15. 我們作善功是為了榮耀神。這些都是 的果實。(答案64)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十課 論洗禮 主日廿五至廿七 -------------------------------------------------------------------------------- 論洗禮 我們已經學習到信心在神的兒女生命中是何等重要。沒有信心,一個人就不成其為神的兒女。問題是︰如果信心對于得救是必不可少的,我怎樣才能獲得信心呢?那擁有信心的人,經常地感到他的信心是何等軟弱﹗所得的安慰何其少﹗因此我們不但必須擁有信心,而且信心還必須增長和加強。因此,主賜給我們《聖經》和聖禮的工具;聖靈用《聖經》在人的心靈中作信心之工,聖禮則用來增強這信心。這就是本課的內容。 主日廿五 問65︰我們既單因信而分享基督及其恩惠,這信從何而來? 答︰聖靈(a)借福音在我們心裡工作,以至有信,並借聖禮印証此信(b)。 (a) 以弗所書2︰8,6︰23,約翰福音3︰5,腓立比書1︰29 (b) 馬太福音28︰19,彼得前書1︰22-23 信心 我們在上一個主日裡所學的內容,在問答65中得到簡短的總結︰信心使我分享基督及其恩惠。用另一種說法來表達,就是︰信心是乞丐用來接受禮物的手。我需要信心來取得救恩。沒有信心,我就好像站在一扇展覽櫥窗前,櫥窗玻璃後那美麗的物品,是我伸手莫及的。 那麼我要怎樣作才能獲得這必不可少的信心呢? 信心的作者 聖靈借著神的話語在人心中作信心之工。在《聖經》中我們讀到︰“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7,也見《使徒行傳》第16章中呂底亞的故事)。聖靈開啟人的心靈,這樣聽者才開始明白神的話語。例如,一個人坐在教會裡。我們不知道他是否真的在聽。突然,講道中有一句什麼話打動了他。他知道他所聽見的是真的。他感到這句話是對他說的,無法不把自己與之聯系起來。死亡和永恆變得活生生。聖靈責備他的罪。這個人看到了自己失喪的處境,叫喊出來︰“我該作什麼才能得救?”這種需要驅使他奔向基督。福音給了他希望。他看到了在基督裡得救的可能性。借著信心,他與基督聯合,分享他一切的恩惠。這樣,他開始認識基督,也知道自己在他裡面是安全的。 開始這信心常很微興□但是,它開始成長。因為它扎根于神的話語確鑿無疑的應許,就長成為堅定的信靠。神的話語在兩個聖禮--就是洗禮和聖餐中得到有形的展現。聖靈用神的話語,也用聖禮來堅固人的信心。 問66︰聖禮是什麼? 答︰聖禮是聖潔的有形標志和印記,是神所指定的,以至借著聖禮,他可更完全地向我 們宣布並印証福音的應許︰即因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犧牲,神出于白白的恩典, 使我們罪得赦免,承受永生(a)。 (a) 創世記17︰11,羅馬書4︰11,申命記30︰6,利未記6︰25,希伯來書9︰7-9,24,以 西結書20︰12,以賽亞書6︰6-7,54︰9 什麼是聖禮? 信心也從聖禮得堅固。我們必須清楚了解什麼是聖禮,否則對其作用就只能有模糊的了解。 聖禮有兩重作用︰ 1. 它們是有形的標志,將無形的東西描繪出來。例如,把水洒在一個孩子的頭上是把 基督的寶血和聖靈洗去罪有形地描繪出來。吃餅喝酒象征著一個人與基督相連,分 享他的恩惠。 2. 聖禮也是印記。印記是真實性的表征。當主將他的恩典賜給我們時,他要借著洗禮 來向我們表明他的應許是真實可信的。洗禮是福音應許的印記。在聖餐上,吃餅喝 酒是分享基督。事實上,我們就是借著信心吃喝基督的身體。這象征著一個基督徒 在真理中與他緊密相連。 神的話語和聖禮的聯系 從中我們看到,聖禮不是表現福音中所沒有的新事。在聖禮中,神的話語各方面都得到展現。聖靈使用聖禮,讓我們更清楚地理解神的話語,並使我們心裡更深地確信神的話語是真實的。他用這種方法堅固我們的信心,因為這樣的信心是置根于神赦免罪,賜永生的應許上。這反過來又給人更大的平安和蔚藉。 一個基督徒只有一個基礎,讓他相信自己是神的兒女,有一天將會進入天國,這基礎就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獻上的犧牲。除此以外,別無根基。這是洗禮和聖餐所宣告的。 問67︰那麼,道與聖禮是為指引我們,相信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之犧牲,乃是我們得救的唯一基礎嗎(a)? 答︰誠然如此;因為聖靈在福音裡教導我們,又借聖禮向我們保証,我們得救全靠基督 在十字架上一次完成的犧牲。 (a) 羅馬書6︰3,加拉太書3︰27 只靠基督 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第六章14節裡說︰“但我斷不以別的夸口,只夸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要理問答》完全與這話一致。我們能得救,只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獻上了他自己。人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加上去的︰善功,祈禱,苦難和眼淚都無足輕重。否則這就是一個失敗的救贖。我們能貢獻什麼呢?絕沒有﹗為了強調這點,問答67重申了問答66 的宣言。 問題是︰神的話語和聖禮真的只是指向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嗎?信心只應置根于此嗎?是的,信心只應置根于基督在受苦受死中的功德。這在神的話語裡處于中心地位。在聖禮中,基督的受苦和受死以及對我們的救恩得到有形的展現。聖禮說︰福音所宣布的是千真萬確的。神只在這個基礎上賜給我們救恩。這是一個失喪的罪人可以依靠的唯一基礎。就好像《要理問答》在說︰相信這個,因為你的永恆救恩正仰賴于此﹗ 問68︰基督在新約中指定了多少聖禮? 答︰兩個︰洗禮和聖餐。 多少聖禮? 聖禮是與恩典的約有關的標志和印記。舊約也記載了兩個聖禮︰割禮和逾越節。割禮是神為亞伯拉罕設立的,它在實質上所代表的,與洗禮一樣。逾越節在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前設立。它所指向的,恰與聖餐相同。 在舊約的聖禮中要流所獻牲畜的血,因為當時基督還未拋洒寶血。以色列人所獻的祭是指向基督的,當時他還未來。 羅馬天主教有七個聖禮︰補贖禮,聖餐禮,洗禮,堅振禮(與我們年輕人當眾坦承自己的信仰有些相似),封立典禮(按立神父),婚禮和抹油禮(為臨死之人和病人涂油)。要問這些是不是真的聖禮,我們必須用這樣的標準來判斷︰它們是否為神所立,並在神的話語裡有所啟示?它們是否標志和印記?只有洗禮和聖餐才滿足這些標準。 主日廿六 問69︰洗禮如何表明,並印証你在基督十字架上的犧牲有份呢? 答︰就是︰基督指定了這外在的水洗(a),並加上他的應許(b),使我因他的血和靈 得以洗淨我靈魂的污穢,即一切罪惡(c),就如我身體上的污穢通常是用水洗淨一般。 (a) 馬太福音28︰19 (b) 馬太福音28︰19,馬可福音16︰16,使徒行傳2︰38,約翰福音1︰33,馬太福 音3︰11,羅馬書6︰3 (c) 彼得前書3︰21,馬可福音1︰4,路加福音3︰3 洗禮 洗禮是聖禮,因此是一個標志。洗禮活生生地顯現了基督的血和靈洗淨人的靈魂。洗禮也是一個印記,証實了神赦免罪和賜永生的應許。 對于洗禮所表明的,《要理問答》解釋得很清楚。作者象是害怕我們會低估洗禮的意義,特地用了“表明”和“印証”這樣的動詞。 表明的意思是用強調的語氣來說一件事。洗禮強調了︰“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壹書1︰7)。 洗禮作印証,就是︰它以有形的方法証實了福音的應許是真的。 那些信心軟弱的人不能相信這樣豐富的應許也是給他的。“是的”,主在洗禮中說︰“就象你親眼見到所發生的,親身感覺到水一樣,這是真的。” 這事是怎樣發生的呢?我們不由驚異地問。 水洗 《要理問答》用的是水洗這個詞。我們不能只想到洒水在額頭上,就象我們在洗禮中常見的;也要想到在河裡受洗,就象《聖經》時代所發生和今天時常發生的那樣。被洗的人完全浸沒在水中,然後從水中出來。主耶穌就是這樣在約旦河裡受施洗約翰的洗。 但是,洒水禮在《聖經》中也是有據可查的。在舊約時代,人們常用洒水來自潔及清潔物件,表明成聖。《以西結書》36章25節說︰“我必用清水洒在你們身上”。 在洗禮中,用了多少水無足輕重,水所代表的才重要。問題69的答案告訴我們︰是基督設立洗禮時加上了這一應許︰“你們接受水的洗禮時就必定為基督的血和靈洗淨”。這是基于信心﹗但我們知道不知道這是從神的話語中而來的呢?不錯,為了幫助我們的軟弱,主又一次讓我們看到和感到了洗禮中所包含的應許。 問70︰用基督的血和靈洗滌是什麼意思? 答︰就是我們借恩典,因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犧牲流血,使我們的罪從神那裡得赦免(a);又被聖靈更新,並成聖作基督的肢體,叫我們多向罪死,過聖潔無瑕疵的生活(b)。 (a) 希伯來書12︰24,彼得前書1︰2,啟示錄1︰5,7︰14,撒迦利亞書13︰1,以西結 書36︰25 (b) 約翰福音1︰33,3︰5,哥林多前書6︰11,12︰13,羅馬書6︰4,歌羅西書2︰12 稱義和成聖 前一個答案告訴我們信徒相信自己污穢的靈魂已為基督的寶血和聖靈洗淨,就象水洗淨了身體的污穢一樣,他的信心因此得以加強。我應該怎樣理解這一點呢?這就是下一個問題所討論的。 答案指出兩重益處,兩個祝福︰稱義(就是罪得赦免,與神相和)和成聖(就是心靈被聖靈重生)。 這在浸禮中得到清楚的展現。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六章裡對此進行了詳細的解釋。信心連于基督,這個意思是︰基督徒借著信心緊密地與基督相連。主耶穌死了,又複活了。借著他的死,他使罪人稱義。他的複活確保了罪人的重生和新生命。洗禮用這種方法生動地展現了這一畫面︰浸沒在水中象征著與基督同死,這樣罪惡就得以洗去(稱義);從水中出來象征著與基督一同複活進入一個新的生命(成聖)。因為借著信心與基督相連,神的兒女就在基督的死裡被分別出來,被他的複活重生。總結成一句話,就是在基督裡獲得了救恩。“用他的血”指他的功德所含的大能。 不是自動產生作用的。 我們接著讀到關于聖靈的事。這一聖禮並不自動產生作用。洗禮本身並不能拯救我們。不,還必須有聖靈將這些恩惠運用在人的心裡。這些恩惠為基督所獲得,也必須由聖靈運用在我們個人的身上。他使我們心裡相信這些恩惠時,就成就了這件事。 《聖經》稱基督為教會的頭,教會為他的身體。在《歌羅西書》第一章18節我們讀到︰ “他也是教會全體之首”。就象身體有四肢,基督的身體也有不同的肢體。這些肢體是成聖了的,就是從世界分別出來的。這也在洗禮中得到有形的展現。那些因信心經受洗禮的人,可以看到神的恩典所賜給他的極大恩惠。 多向罪死 我們現在來看答案中“多向罪死”一詞。提到赦免罪時,並沒有用到這些詞。對罪的赦免是絕對完全的。所有過去的,現在的和將來的罪都已經得到了赦免。我們在心裡對此的確信和因此帶來的安慰有賴于信心的強度。信心越強,確信和安慰就越大。 但這與成聖仍有區別。我們身上的舊人,就是敗壞的那一部分,並不會在我們稱義的那一天立刻死去。不,舊人的死去是持續一生,緩慢而痛苦的的過程。罪並不會輕易放過我們﹗我們身上的新人,就是新的生命,必須長大,變得強壯,來戰勝舊人。這也是持續一生的過程。顯然,這會引起舊人與新人之間不斷的掙扎。但在洗禮中,信徒也得到一個保証,就是新人靠著神的恩典,將獲得全勝。耶穌複活了,得勝了,神的兒女在他裡面將得勝有余。 問71︰基督在哪裡應許我們被他的血和靈洗淨,如同被洗禮的水洗淨呢? 答︰他在設立水禮時如此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 給他們施洗”(a)。“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b)。在《聖經》裡 稱洗禮為重生的洗和除去罪惡的洗,且都重述這個應許(c)。 (a) 馬太福音28︰19 (b) 馬可福音16︰16 (c) 提多書3︰5,使徒行傳22︰16 基于神的話語 我們在談到信仰時,必須是基于神的話語,否則我們所談的就毫無權炳。在教會歷史上,有許多聲明,甚至許多教義不是從神的話語而來,而是出于傳統或者某一個人的權威。如果我們把對永恆的希望寄托在這些東西之上,那就太危險了。因此,在這方面,無論我們說什麼,都必須能在《聖經》中找到根據或者是直接從《聖經》得出的教訓。以賽亞說過︰“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以賽亞書8︰20)。因此改教運動的三大基石之一就是︰唯有聖經。《海德堡要理問答》也是在這塊基石之上成文的。作者在這裡說的好像是︰關于洗禮我們說了很多好話,但我們所說的能在《聖經》裡找到根據嗎?若找不到,它們就沒有什麼價值,好讓我們把信心建造其上。在使用它們的時候,我們就會是在沙地上建造房屋。 被基督所設立 首先,答案清楚地告訴我們,洗禮不是人所設立的,否則就不能稱之為聖禮。洗禮是基于基督的命令,它是基督離世升天以前給門徒的最後一道命令︰“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馬太福音28︰19)。 嬰兒受洗 答案的第二部分指出,洗禮對于成人來說,是一個神賜恩典的印記。如果洗禮不是在《聖經》上的一個印記,它就不會是聖禮,信心也就不可能從中得到加強。但既然是從神那裡來的恩典,信心也必須在場,否則就沒有什麼好被加強的。信心先是在經文中,然後在洗禮中被提到。信仰告白與洗禮緊密相關。所有這些對于得救都是必要的。因為《聖經》說︰“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馬書10︰10)。 洗禮也象征著潔淨人的血和聖靈使人重生的大能。“重生的洗”和“除去罪惡的洗”提醒我們這一點。這裡告訴我們赦免和重生是如此的完全,以至于沒有一絲罪惡剩下,這是何等豐富的福音﹗那時人就又是符合神心意的人了。 在嬰兒受洗中並沒有提到接受恩典,但它是基于同樣的應許。主願意賜給我們恩典。我們將在後面更詳細地討論這一問題。 主日廿七 問72︰如此,外在的水洗便能洗去罪惡嗎? 答︰不(a);因為只有耶穌基督的血和聖靈才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b)。 (a) 馬太福音3︰11,彼得前書3︰21,以弗所書5︰26 (b) 約翰壹書1︰7,哥林多前書6︰11 低估洗禮的價值 有些人低估洗禮的價值。對于他們來說,洗禮無非只是一種形式,看上去合宜罷了。如果一個人去教會,卻不讓他的孩子受洗,這實在教人很難過。他們說︰“我們並不是異教徒,對不對?”但他們並不在乎洗禮的重要性。另外一些人不這麼膚淺,但洗禮對他們也無足輕重。他們說︰“我們應該這樣作。但事實是︰一個未悔改的人無非就是一個受了洗的異教徒”。對于這兩種人來說,神給我們的約都沒有一點作用,沒有一點意義。洗禮因此只是一場無價值,無意義的儀式。 高估洗禮的價值 另一方面,有些人高估洗禮的價值。他們相信洗禮本身會賜下恩惠,或為他們注入恩惠。洗禮就這樣被賦予了魔力,它本身變得可以洗去罪孽。康斯坦丁大帝在臨死時才受洗,因為他想自己受洗越晚,就可以除去越多的罪,那他就一定不帶任何罪惡地進入天國。人們也開始相信嬰兒受洗可以洗淨原罪。這是可怕的迷信。 《要理問答》第72條就是針對這種迷信而發的。回答是簡短有力的︰“不K□然後引用了一段再明白不過的經文︰“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翰壹書1︰7)。我們可以引用更多的經文,來証明單單受洗是不夠的。想想《使徒行傳》第八章中那個行邪術的西門。他受了洗,卻顯然沒有獲得新的生命。這一聖禮並不象羅馬天主教會教導的那樣產生信心,卻是加強因布道和聖靈的工作而產生的信心。 這一聖禮指出罪被洗淨的方法,但它並不是這一方法本身。基督的寶血才是有效的方法,被聖靈所運用。它確實能洗淨一切的罪。因此不管我們有多少罪,我們需要的都只有基督的寶血。 問73︰那樣,為何聖靈稱洗禮是重生和除去罪惡的洗呢? 答︰神如此說並非沒有重大理由的︰即他不單借此教訓我們,就如身體的污穢用水洗 去一般,我們的罪也同樣要用基督的血與靈洗去(a);他更借這神聖的保証和標號, 使我們確知我們的罪惡真的得到屬靈的洗,正如我們的身體用水洗淨一樣(b)。 (a) 啟示錄1︰5,7︰14,哥林多前書6︰11 (b) 馬可福音16︰16,加拉太書3︰27 洗禮的名 問答72很明確地宣布外在的洗禮本身並不能洗去罪孽。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我們還有另一個問題︰為什麼聖靈準許保羅這樣稱呼洗禮呢?讓我們再看一次答案。理由有二︰聖禮是標志,其目的是幫助我們更好地明白神的應許。聖禮也是印記,蓋在應許上,是真實性的証明。 教導 聖禮的第一個目的是教導。我們必須從聖禮的稱呼中學到些功課。就象身體的污穢被水洗淨,罪也被基督的血和靈除去。主耶穌的血潔淨了一切的罪孽,聖靈更新了我們。我們的裡面需要更新,需要有得光照的悟性和新的意志及其感情。這裡包括了兩件事︰稱義和成聖,通過基督的血和靈所得的赦免和更新。這一聖禮被稱為 “重生的洗”和“除去罪惡的洗”,指的就是除去罪惡和重生在洗禮中得到有形的顯現。 確信 主賜給我們聖禮不僅是為了教導我們,更是要使我們確信應許的真實性。聖禮也是印記,印記是真實性的標志。一個蓋在文件上的印記就表明了這份文件是有效的。主用這個方法把洗禮的印蓋在福音的應許上,來作為保証和標號,表示︰如果我們相信福音的應許,我們的身體被水洗時,裡面的罪惡也被洗淨了。這就是印記。 這個印記是為了加強信心。信徒的信心實在需要被加強。聖禮讓他看見神的應許是確實的。軟弱的信心因之得以強壯。 聖禮也是神的誓言。在聖禮中信心聽到了主的聲音,得以剛強壯膽。信徒看見︰就象水在流動一樣,主用主耶穌的寶血除去了我一切的罪孽。在聖禮中,主確認︰是我成就了這項工作。 問74︰嬰孩也要受洗嗎? 答︰是;因為他們既然與父母同屬乎神的約,同為神的子民(a),並且他們因基督的 血,得蒙應許(b),有救贖和起信的靈,如同他們父母所有的(c),那麼他們也借著 那作為約的表記之洗禮,被接入基督教會中,有別于不信者的兒女(d),正如舊約的 割禮所行的(e),這割禮已由新約的洗禮所代替(f)。 (a) 創世記17︰7 (b) 馬太福音19︰14 (c) 路加福音1︰15,詩篇22︰10,以賽亞書44︰1-3,使徒行傳2︰39 (d) 使徒行傳10︰47 (e) 創世記17︰14 (f) 歌羅西書2︰11-13 有關嬰孩受洗的爭論 嬰孩也應該受洗嗎?許多人說不應該。因為︰其一,在《聖經》中找不到給嬰孩施洗的命令。其二,我們也無處讀到使徒給嬰孩施洗的事例。其三,《馬可福音》十六章16節說︰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既然小孩子不能明確他們的信仰,他們也就不應該受洗。其四,我們不應該給我們的孩子施洗,應該讓他們長大時自己選擇。 約 《要理問答》列舉了孩子應該受洗的三個理由︰ 第一個理由是約。成人信徒是在神的約中。當成人與某人立約或簽訂協議時,他們的孩子也自動地被包括在內。保羅說︰“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哥林多前書7︰14)。 這是亞伯拉罕的情況,今天依然適用。唯一的區別是早期的以色列人是與神立約的百姓;今天主的子民因神的約組成教會,孩子們也包括在內。因為他們屬于神的教會,就應該也有與眾不同的標志。他們是從世人中被分別出來的。是主將他們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把他們歸給他自己,歸入他的約中。 應許 嬰孩應該受洗的第二個理由是應許。通過基督的寶血和聖靈的信心之工,從罪中得贖,這樣的應許對于孩子來說,並不比對于成人的少。這些就是洗禮所印証的。這個應許已經賜給亞伯拉罕,彼得又在五旬節那天重複︰“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使徒行傳2︰39)。主在洗禮中清楚地表明了︰我願意作這些孩子的神。 主耶穌嚴厲地斥責他的門徒︰“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馬可福音10︰14)。 那麼受洗的孩子也接受了對罪的赦免和聖靈嗎?前面其實已經對此作了回答︰洗禮本身並不洗去罪。它是罪被耶穌的寶血洗淨的生動圖畫和鄭重陳述。 割禮和洗禮 嬰孩受洗的第三個理由,在于洗禮實際上是代替了割禮。洗禮的實質與割禮是一樣的,兩者代表和印証的是同樣的事情。割禮屬于舊約中的人們,洗禮則屬于新約的子民。正如以色列的男嬰在出生後的第八天受割禮,今天的孩子也應該受洗禮。主在新約中所賜給我們的並不比在舊約中的少。那拒絕嬰孩受洗的人就把新約與舊約隔離開來。在《歌羅西書》第二章11節中,聖靈把兩者放在一起,讓我們知道洗禮和割禮是同一件事。保羅寫信給在歌羅西的信徒說︰“你們雖然沒有受割禮,但你們是真正的基督徒。割禮完全沒有必要,因為你們已經受了基督的割禮。就是說,你們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複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裡複活神的功用’”。 第十課問題(主日廿五至廿六) 1. 在接受救恩時,信心的功用何在?(答案65) 2. 為什麼參加教會對獲得信心是必要的?(答案65) 3. 我們在《聖經》中的什麼地方可以讀到主開啟某人的心靈?(答案65) 4. 對于信心,神的話語和聖禮有什麼區別?(答案65) 5. 一個有信心的人能否贏取權利獲得基督的功德?(答案67) 6. 聖禮什麼時候是一項儀式?(兩個標準)(答案68) 7. 聖經中何處說洒水禮與浸水禮有著同樣的價值?(答案69) 8. 什麼是稱義?(答案70) 9. 什麼是成聖?(答案70) 10. 我們在何處可以知道是基督設立的洗禮?(答案71) 11. 我們怎樣會低估洗禮?(答案72) 12. 我們怎樣會高估洗禮?(答案72) 13. 洗禮作為標志是怎樣發生功用的?(答案73) 14. 洗禮作為印記是怎樣發生功用的?(答案73) 15. 嬰孩應該受洗的三個理由是什麼?(答案74) 16. 在《聖經》的何處說過新約中的洗禮與舊約中的割禮是同等的?(答案74)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十一課 論主的聖餐 主日廿八至三十 -------------------------------------------------------------------------------- 論主的聖餐 主日廿八至三十將用來討論基督親自設立的第二個聖禮,即聖餐。 主日廿八 問75︰聖餐如何向你表明並印証你是有份于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的犧牲及一切恩惠呢? 答︰就是︰基督已經吩咐我和眾信徒吃這掰開的餅,喝這杯,並作了以下的應許(a)︰ 第一,他的身體在十字架上為我舍了,破裂了,他的血為我流了,正如我親眼看見主的 餅為我掰開,主的杯遞給我一樣確實;再者,他被釘的身體和流出的血,喂養我的靈魂 直到永生,正如我從神仆人的手接受,並用嘴吃喝主的餅和杯,作為基督的身體和血之 標記一般確實。 (a) 馬太福音26︰26-28,馬可福音14︰22-24,路加福音22︰19-20,哥林多前書10︰16-17, 11︰23-25,12︰13 逾越節羔羊的血 以色列人曾在埃及地為奴數百年。出埃及的那一夜,按照神的命令,每個猶太人家庭都要吃一只羔羊,再把羔羊的血涂在房門框上。這血起了保護他們的作用︰滅命的天使將要擊殺所有埃及人家的長子,但要越過門框上有血的猶太人家。這血救贖了他們脫離毀滅,但並不是因為血本身有什麼威力,而是因為它預表基督將來在十字架上的犧牲。他所獻的身體和血將把罪人從罪孽和對罪的刑罰中真正拯救出來。羊羔及其血是用來堅固他們對神將要拯救他百姓的信心。 主吩咐他的子民從那時起每年守逾越節作聖禮。在逾越節的晚餐中,每家每戶都要宰殺一只羔羊吃了,以紀念在埃及地的逾越節羔羊,同時也預表將來為罪獻上自己的神的偉大羔羊。主要用此來堅固他百姓對即將來到的救主的信心。 聖餐的設立 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前夜,已知次日要發生的事,與門徒們同吃了最後一次逾越節的晚餐。在這晚餐上,要吃羔羊,餅和酒。吃完了逾越節的羔羊,基督拿起一塊餅,掰開了,遞給他的門徒吃。然後他將酒杯遞給他們喝。他吩咐他們從那時起,要常守聖餐,在聖餐上吃餅喝酒,來記念他,直到他在雲彩中再來的日子。 基督就這樣用新約的聖餐取代了舊約的逾越節聖禮。 聖餐的重要意義 基督同時也向他的門徒解釋了這一莊嚴儀式的重要意義。掰開的餅象征著他即將破碎的身體,倒出的酒象征著他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傾洒的寶血。就象逾越節的羔羊指向未來,我們每次守聖餐時,餅和酒則指向過去。兩者都代表基督為罪人代贖所獻的祭。保羅說︰ “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哥林多前書5︰7)。 維持並堅固信心 聖餐是用來堅固門徒和後來所有信徒的信心。當信徒了解他們罪的可憎時,他們有時會害怕這些罪太重,得不到赦免。但是,基督在聖餐中向這些信徒保証,正如在他們眼前餅被掰開,杯遞給他們一樣確實,他們可以相信他的身體是為他們所有的罪破碎,寶血是為他們所有的罪傾洒。 通過聖餐,他們因為相信基督而得的屬靈生命得到維持。他們的靈命因基督被釘的身體得到滋養,因他的寶血得以更新。基督自己說過︰“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路加福音22︰19),“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馬太福音26︰28)。 餅和酒都是標志。聖餐表明和保証了︰就象信徒看見並嘗到餅和酒一樣千真萬確,他們也可以知道他們的確是在分享基督和他的死所帶給他們的恩惠,有朝一日他們將完全與他同在,享受永生。 問76︰吃基督被釘的身體,喝他所流的血,是什麼意思? 答︰這不僅是指我們用信心領受基督的苦難和死,借此獲得赦罪和永生(a),更是指 我們借著居住在我們和基督裡面的聖靈,漸漸聯于他聖潔的身體(b)。這樣,雖然他在 天上(c),我們在地上,我們仍是他“肉中的肉,骨中的骨”(d),並且永遠由一個 靈管理,正如身上的肢體由一個靈魂管理一樣(e)。 (a) 約翰福音6︰35,40,47-48,50-51,53-54 (b) 約翰福音6︰55-56 (c) 歌羅西書3︰1,使徒行傳3︰21,哥林多前書11︰26 (d) 以弗所書5︰29-30,3︰16,哥林多前書6︰15,約翰壹書3︰24,4︰13 (e) 約翰福音6︰57,15︰1-6,以弗所書4︰15-16 吃基督的身體,喝他的血 吃餅好像是吃基督被釘的身體;喝酒好像是喝基督的血。他親口說過︰“信的人有永生。”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約翰福音6︰47,54)。 這裡所表達的非常清楚有力,是用比喻的語言表明︰在聖餐上用信心吃喝,加強了信徒和基督之間緊密的,不可分割的聯系。 這裡強調的有兩件事。聖餐提醒我們,信徒分享了基督的受苦受死為他們取得的功德,從而接受了對所有罪的饒恕和永生。他用自己的死,將生命賜給信徒。他們以這種方式與他的受苦和受死聯合;他的死使他們免于定罪。 同時,通過領受聖餐,信徒與基督聯合的信心也得到加強。這聯合非常的緊密,這裡也用了比喻的語言進行清楚有力的描繪。保羅說︰“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以弗所書5︰30)。基督也曾對他的門徒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約翰福音15;5)。 一個屬靈的身體 與基督聯合的信心包括了什麼?這聯合是怎樣保持的?人的頭和身上的肢體是為一個靈魂所管理指揮。如今基督和信徒也一同形成一個屬靈的身體︰基督是頭,信徒是身上的肢體。在這個屬靈的身體裡住著一個靈,就是聖靈。聖靈既在基督裡,也在信徒中作工。基督和信徒永遠靠同一聖靈而活,為同一聖靈所管理和帶領。沒錯,根據他的人性,基督如今在天國,而信徒在地上。但論到他的神性,威榮和恩典,他總是與他的兒女同在(主日十八,問答47)。因此,他在離世升天時的應許是真實可信的︰“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28︰20)。 問77︰基督在何處應許了他會用他的身體和血喂養信徒,正如他們吃這掰開的餅,喝這杯呢? 答︰關于設立聖餐,經上這樣記著說(a)︰“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祝謝 了,就掰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 此行,為的是記念我。’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哥林多前書11︰23-26)。保羅把這應許反複地說︰“我們所祝福的杯,豈不是同領基 督的血嗎?我們所掰開的餅,豈不是同領基督的身體嗎?我們雖多,仍是一個餅,一個 身體;因為我們都是分受這一個餅”(哥林多前書10︰16-17)。 (a) 馬太福音26︰26-28,馬可福音14︰22-24,路加福音22︰19-20 基督自己的應許 在聖餐中和通過聖餐與基督聯合是信徒自己得出的結論呢,還是基督自己的應許?基督自己是這樣應許的。在何處呢?是在他與門徒吃最後的逾越節晚餐時。那時他拿起餅來,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哥林多前書11︰24)。他死在十字架上,身體就破碎了。拿起杯來,他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哥林多前書11︰25)。在《聖經》時代,這樣的約常用流血的祭品來加以確証。在約中,立約的人許下誓言。在基督的這個約中(我們稱之為新約),基督應許了他將洒下寶血,好赦免我們的罪。 保羅按照他從基督那裡得知的如實描述。因此,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章中指出︰與基督的信心聯合,在聖餐的吃餅喝酒中得到堅固。通過主的聖餐,信徒之間的聯合也得到加強,因為他們一起分享同樣的餅和酒。 祝福的杯 保羅談到祝福的杯。信徒一起為神的無法言表的榮耀恩典而感謝贊美他。神賜下他的愛子為我們作贖價︰基督用他的死為他所有的子民承擔了刑罰。祝福的杯(逾越節所用杯之一)得到祝福︰它在聖餐上成聖,作特殊的用途。 主日廿九 問78︰餅和酒成為基督的真身體和血嗎? 答︰不(a);正如洗禮中的水並沒有變為基督的血,也沒有成為罪惡得以洗淨的本身, 它只是神所立的表記和保証(b);照樣,聖餐中的餅並沒有變為基督的身體(c),而 只是照聖禮的本質和慣例(d),稱為基督的身體。 (a) 馬太福音26︰29 (b) 以弗所書5︰26,提多書3︰5 (c) 哥林多前書10︰16,11︰26 (d) 創世記17︰10-11,出埃及記12︰11,13,13︰9,彼得前書3︰21,哥林多前書10︰3-4 羅馬天主教關于聖餐的教義 很顯然,《聖經》談到了基督和信徒之間非常深切,緊密的聯合。我們可以說他們組成了一個身體,為一個聖靈所引領。主的聖餐--就是吃基督被釘的身體,喝他的血--特別加固這種聯合。 這就引起了一個問題︰是否有什麼發生在餅和酒上?它們可不可能通過一種神秘的,魔術般的方式轉化為基督的肉和血,這樣我們就真的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義,正是這樣。這是該教會的官方教義,于1215年的一次大公會議(就是教會所有分部的一次公會)上宣布。當神父重複基督的話語(“這是我的身體”)時,根據羅馬天主教教義,餅和酒真的化質為基督的肉和血。據此,餅和酒本身就能強化與基督的聯合。 《聖經》的教訓 但是,這種教義不符合《聖經》,遭到《海德堡要理問答》作者的拒絕。在《聖經》的任何地方我們都找不到根據來支持這樣的教義。 聖餐上的餅和酒與平常的餅和酒沒有什麼不同,就如洗禮所用的水依然是水,並沒有轉化為基督的血。餅和酒本身並不能作任何事,正如洗禮的水本身並不能洗去任何的罪。 但是,聖餐上的餅和酒還是非常特殊(洗禮的水也是一樣)。它們是聖禮的要素。聖禮並沒有包括任何魔術般的變化,而是用來作一個標記和一個保証。這個保証非常有力,以至于這一標記和標記所代表的是用同一個詞來描繪。例如,在聖餐中我們稱餅為基督的身體。我們將進一步解釋這個問題。 問79︰那麼,為何基督稱餅為他的身體,杯為他的血,或用血所立的新約,並且保羅也說同領受基督的身體和血呢? 答︰基督這樣說,並非沒有重大原因︰他一方面借此教訓我們,正如餅和酒維持在世的生命,他被釘的身體和流出的血也是維持我們靈魂直到永生的真正飲食(a);另一方面,當我們為記念他而領受這些聖潔的表記時,他以這有形的表記和保証,擔保借著聖靈的工作,我們是真正在分享他的身體和血(b);而且他一切的苦難和順服,也確實是我們自己的,猶如我們自己受了苦,成全了一切一般。 (a) 約翰福音6︰55 (b) 哥林多前書10︰16 餅和杯︰基督的身體和血 為什麼餅和杯被稱為基督的身體和血呢?為什麼保羅說分享聖餐時,我們同領受基督的身體和血呢?因為在聖餐中有些很特別的東西。首先,聖餐教導我們︰餅和酒代表,象征著什麼。它們是作了一個比較︰就如普通的餅和酒維持我們在世的生命,基督被釘的身體和傾洒的血則維持我們屬靈的生命,喂養我們的靈魂。因為他用自己的死給了我們生命。因此聖餐是一個象征,一個例証。 聖靈和聖餐 另一方面,聖餐中還有別的事發生,不是因為餅和酒本身有什麼特殊的魔力,而是因為聖靈在我們心裡的工作。 我們用嘴吃餅喝酒,聖靈則使我們用信心接受基督。借著吃餅喝酒,聖靈使我們確信我們與基督同受苦同受死。正如我們用嘴嘗到了餅和酒這些聖潔的標記一樣確切,我們也接受了它們所代表的事實。這樣聖靈在我們心裡確証基督的身體為我們被釘,寶血為我們流出。 因此我們可以,也能夠相信,並因這些表征確認︰我們已經接受了對罪的饒恕和永生。我們與他的死和他順服的生命有了如此緊密的聯系,就好像我們自己為我們的罪受了刑罰,我們自己完全順服了神的律法一樣,神的公義因之獲得了滿足,就賜給我們饒恕和永生。 真正的信心還在這屬靈的交通中經歷了基督通過他的聖靈和恩典所展示的神性。 餅和酒作為保証 答案也把餅和酒稱為保証。一個人要是下了保証,就說明他要言出必行。神給了我們餅和酒的保証,來使我們確信他將饒恕我們的罪,賜我們永生。 基督親口說過︰“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約翰福音6︰55) 主日三十 問80︰聖餐與天主教的彌撒有何不同? 答︰聖餐向我們証明,借著耶穌基督一次在十字架上所獻的祭,我們的罪全得赦免(a); 且我們借著聖靈被接入基督(b),他具有真身體,現今在天父的右邊(c),在那裡受 我們的敬拜(d)。但彌撒教導人,除非神甫天天為人獻上基督,活人死人都不能因基 督的受苦而使罪得赦免;且以為基督肉身是在餅和酒裡面,因此基督應在它們裡面受 敬拜。故此,彌撒的本質,不過是否認了耶穌基督一次的獻祭和苦難(又是一種可咒 可詛的偶像崇拜)(e)。 (a) 希伯來書10︰10,12,7︰26-27,9︰12,25,約翰福音19︰30,馬太福音26︰28,路加 福音22︰19 (b) 哥林多前書10︰16-17,6︰17 (c) 約翰福音20︰17,歌羅西書3︰1,希伯來書1︰3,8︰1 (d) 馬太福音6︰20-21,約翰福音4︰21,路加福音24︰52,使徒行傳7︰55,歌羅西 書3︰1,腓立比書3︰20,帖撒羅尼迦前書1︰10 (e) 希伯來書9︰26,10︰12,14 聖餐與彌撒 問題80問到主耶穌基督所設立的聖餐與羅馬天主教會的彌撒之間有何不同。 羅馬天主教會所謂“祭壇的聖禮”包括兩個部分︰彌撒和聖餐。 彌撒是獻祭︰神甫一次又一次地用不流血的方式,以一塊受了祝福的小圓餅的形式向神的祭壇獻上基督,同時宣布基督的話︰“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舍的”。根據羅馬天主教的教導,這塊小圓餅在那一刻化質為祭品︰餅轉化為基督的身體。基督在聖餅裡顯現他的神性和人性。這樣,就把基督在祭壇上,聖餅中再一次獻給了神。會眾仰望聖餅,敬拜它,以這種方式參與獻祭的儀式。在這個儀式中,神甫念出那些為之獻祭的人的名字,甚至可以是已經死了,但尚在煉獄中的人。 根據羅馬天主教,這種在彌撒中一再重複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獻祭是必要的。他們說只有餅和酒一再確實地轉化為基督的身體和血,會眾才能獲得基督在十字架上取得的救恩。在彌撒中,這一轉化每一次都重新發生。會眾仰望且敬拜祭品,從而得到權利吃基督的身體(和血)。彌撒之後,是分享聖餐。 聖餐 聖餐上,神甫把聖餅,一塊不容易碎的餅放在領聖餐者的嘴裡。整個教會吃這塊餅。只有屬靈領袖的神甫,才能又吃餅又喝酒。只有神甫才能喝酒,是為了防止基督的血不小心被洒出來。 一次獻祭就已足夠 問題80 的答案徹底駁斥了羅馬天主教的這種觀念。《聖經》中絲毫找不出支持它的根據。十字架上的一次獻祭就足以饒恕神的兒女的所有罪。任何人不能也不應加上其他獻祭,否則就是對各各他山上一次獻祭的能力的否定。基督的人性現在在天上,我們必須僅在那裡敬拜他。 保羅寫道︰“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希伯來書10︰12,14)。“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複活,就當求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歌羅西書3︰1)。 教會與基督的獻祭合作,來求得這獻祭所取得的救恩是不必要的。不是教會,而是聖靈在信徒的心裡運用這救恩。他把我們連接于基督的身體,使我們得以與基督有屬靈的交通。 可咒可詛的偶像崇拜 這是非常嚴厲的話語,根據《聖經》卻是非常有理的︰彌撒是可咒可詛的偶像崇拜。因為彌撒把惟獨神,我們的創造者應得的尊榮給了聖餅。將本應給神的尊崇給了神的創造物,就是偶像崇拜。當我們把同樣的尊崇給創造者又給被造物時,就違反了神律法的第一和第二條誡命(出埃及記20︰3-5)。 再次有形地表現一次獻祭嗎? 有些現代羅馬天主教徒的看法是︰彌撒並不是一再重複各各他山上的獻祭,而是再一次有形地表現之。但這種看法也是不符合《聖經》的,必須加以拒絕。只有基督親自設立的聖餐才符合《聖經》。加上了人為的儀式,聖餐就失去了它原本的光彩。 問81︰ 誰可來到主的桌前? 答︰就是那些厭惡自己的罪惡,卻相信得蒙赦免,以及後來的軟弱也可以由基督的受 苦,受死得蒙掩蓋的人;他們會渴望逐漸加強信心,改進生活。但不悔改和假冒為善 的人,乃是吃喝自己的罪(a)。 (a) 哥林多前書11︰28,10︰19-22 聖餐領受者的標志 在《聖經》的基礎上討論了聖餐是什麼和不是什麼以後,我們現在要問基督是為何人設立了聖餐。 答案中提到了聖餐領受者應有的三個標志︰厭惡自己的罪惡,信靠基督和他所成就的工作,以及要過聖潔生活的渴望。所有這三個標志必須出現在聖餐領受者的身上。只有這樣,他們才能真正接受主在聖餐裡所作的應許。 厭惡自己 首先,他要因為自己的罪惡而厭惡自己。如果我們沒有因著神的恩典接受一顆新心,我們通常只會愛自己。雖然我們渾身缺陷,我們還是會以為自己基本上是好人,或者至少是想作好人。厭惡自己包括極其痛恨自己一切的罪孽,譴責自己不僅不是什麼好人,而且內心根本就是完全的敗壞。然後我們就經歷並承認︰按天性來說我們是恨惡神和別人的(見主日二,問答5)。我們完全無能作任何的善功,而是傾向于作所有的惡事(見主日三,問答8)。 我們自己不能生發這樣的厭惡,因為這與我們愛自己相抵觸。這種厭惡是聖靈的工作。他使我們這些自視甚好的人,意識到因為罪我們其實是失喪的。他把這些失喪的人帶到基督面前。先知以西結宣布耶和華神的話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那時,你們必追想你們的惡行和你們不善的作為,就因你們的罪孽和可憎的事厭惡自己”(以西結書36︰26-31)。 2 相信罪得蒙赦免 其次,他相信自己所有的罪,以及悔改歸正後的軟弱(這軟弱常阻止我們完全地按神的旨意行)都因著基督的受苦和受死得了赦免。這種相信也是源于聖靈在人心裡所作的工。這個罪人因為自己的罪孽,只覺得自己罪該萬死。但同時,他相信神願意饒恕他的罪。然後他相信神所說的關于他的話︰“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耶利米書31︰34)。聖靈不僅是在那些已經改進了他們生活的罪人心裡,也在那些因為自己的罪孽灰心喪膽的罪人心裡作這種信心之工。那時,他就因聖靈的工作,靠著信心到基督那裡避難。 這種信心必須存在,雖然它或許軟弱或許強大。它會在人裡面一次又一次受到殘留的軟弱的襲打。但一次又一次,這種信心也帶領罪人重歸基督和他的恩典。就象那個重病孩子的父親,來求主醫治。耶穌對他說︰“你若能信,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孩子的父親立時喊著說︰“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馬可福音9︰23-24)。信心並不總是對它自己有把握,但對神因為基督的緣故願意赦免一切罪惡的應許滿有把握。一個人不需要有強大,肯定的信心才能參加聖餐。主的聖餐就是為了加強信心。同時,那些參加聖餐的人必須有真實,有生命力的信心。 3 感恩的生活 第三個標志是渴望信心得到堅固(也靠聖禮),過更聖潔的生活。那些知道罪的嚴重性和饒恕的奇妙的人不會向往其他。這也是聖靈的工作︰“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36︰27)。 要求自省 唉,在基督徒教會裡總是有假冒為善者。這些人口口聲聲說(有時也自以為)他們因為自己的罪孽而恨惡自己,相信他們的罪已蒙饒恕,願意過聖潔的生活,但實際上滿不是這麼回事。他們沒有象他們表現出來的那樣,脫離自愛和愛罪惡;沒有以一顆誠實的心歸向神。 當這種假冒為善者領受聖餐時,他們實際上是在吃喝自己的罪。這是心硬化的審判︰他們日益相信他們對自己的看法,而越來越不能接受《聖經》對他們的警戒,去省察自己究竟是否真是神的兒女。這種審判並非最後的審判,他們還是有機會歸向神,就如保羅,在自我欺騙中,被基督歸化(使徒行傳第九章)。 聖餐總是要求我們自我反省︰“人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酒”(哥林多前書11︰28)。 問82︰凡言行顯明不信神的人,也被準許領受聖餐嗎? 答︰不;因為如此行乃是褻瀆神的約,激起他的忿怒降在全會眾身上(a);所以,照 著基督和使徒的吩咐,基督教會必須使用掌管天國鑰匙的權炳,摒除這等人,直至他們 改正自己的生活。 (a) 哥林多前書11︰20,34,以賽亞書1︰11,66︰3,耶利米書7︰21,詩篇50︰16 摒除不信者 信徒必須省察自己是否配領聖餐。但是教會是否也該審查那些想領聖餐的人呢?教會可否把一些人摒除在聖餐之外呢?那些或在教義上或在行為上顯明不是真基督徒,倒是不信者的人是否要被摒除呢? 教會不應論斷人在自我省察中內心是否誠實,而應在愛裡接納每一個看上去是真基督徒的人。 但是教會應該根據一個人的言行來判斷。那些在信仰上或行為上明顯地與自稱基督徒的告白相反的人,必須被摒除出聖餐。教會必須用天國的鑰匙把他或她擋在門外。基督把這些鑰匙給了彼得,也在他裡面給了教會(而不是教皇)︰“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馬太福音16︰19)。 褻瀆神的約 若是讓不信者領聖餐,我們就褻瀆了神的約,聖靈就會撤去他祝福之工。那時屬靈的黑暗,叛教和謬誤就會充斥教會,神的忿怒將降在會眾身上。分裂,異端和誤用聖餐曾被哥林多教會容忍。保羅就此寫信給他們︰“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哥林多前書11︰30)。 下個主日我們將討論什麼是天國的鑰匙。 第十一課問題(主日廿八至三十) 1. 聖餐中強調了哪兩件事?(問答76) 2. 在聖餐中,餅和酒的祝福代表了什麼?(問答77) 3. 哪一個教會教導說在祝福餅和酒時,它們轉化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問答78) 4. 為什麼這種教導為《要理問答》所駁斥?(問答78) 5. 信徒在聖餐中經歷了什麼?(問答79) 6. 這種經歷是因為餅和酒裡有什麼魔力嗎?還是因為其他的原因?是什麼呢? (問答79) 7. 基督是怎樣臨在聖餐的?(問答79) 8. 為什麼餅和酒被恰當地稱作“保証”?(問答79) 9. 神甫在彌撒中作什麼?(答案80) 10. 為什麼敬拜聖餅要被視為偶像崇拜加以拒絕?(答案80) 11. 一個領聖餐的真信徒有哪三個標志?(答案81) 12. 什麼是假冒為善?(答案81) 13. 為什麼那些教導不符合《聖經》的教義或過不信者生活的“基督徒”不應被允許領 聖餐?(答案82)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十二課 福音的宣講和教會的紀律 -------------------------------------------------------------------------------- 主日卅一 福音的宣講和教會的紀律 在主日三十,我們談到真信徒受邀來領受聖餐。天國向他們是敞開的。同時我們也談到那些在教義和生活上表現出不信的人。主日卅一裡,我們將學習︰對于所有真信徒,天門是大開的;而對于不信者,天國的鑰匙將用來把他們摒除在外。 主日卅一 問83︰掌管天國鑰匙的權炳是什麼? 答︰就是福音的宣講和教會的紀律,領人悔改;借這兩者,天國向信者開放,向不信者關閉。 天國的鑰匙 在《聖經》中,天國常被比成一座有城門的城。主耶穌自己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炳都賜給我了”(馬太福音28︰18)。基督是這座城的國王,擁有天國的鑰匙。我們知道鑰匙是用來開門或關門的。一把鑰匙有兩重功能︰開或關。神的國也有鑰匙,也能被開或被關。這不是由宗教領袖,而是由福音的宣講和教會的紀律來掌管的。 “天國的鑰匙”這一名稱來自《聖經》︰“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馬太福音16︰19)。 鑰匙的管理者 主先是對彼得,在《馬太福音》十八章18節又對所有其它門徒和教會的長執教導天國鑰匙的事。他們成為天國鑰匙的管理者。這些管理者如今(不是主教們)是牧師,長老,宣教士,傳道人和其他受主呼召傳講神的話語的人。 天國的鑰匙指出了基督授予他的仆人的屬靈權炳。 兩把鑰匙 第一把鑰匙是福音的宣講。對于信徒來說,福音必須向他們宣布︰如果他們靠著真信心接受福音的應許,他們的罪就得赦免。對于不信者和未悔改者來說,福音向他們宣布︰只要他們不悔改,他們就暴露在神的忿怒之下。因此,福音的宣講既將信者接納進天國,又將不信者摒除在外。 第二把鑰匙是教會的紀律。當一個人堅執錯誤的教義或在罪惡的生活方式上固執不改時,就要用這把鑰匙。主在教導教會的紀律時,是考慮到我們的救恩的。福音的宣講和教會的紀律是屬靈的鑰匙。天國就是用這些鑰匙為信徒開門,向不信者關閉。 問84︰天國如何由福音的宣講而開放或關閉呢? 答︰就是︰照著基督的吩咐,要向所有信徒宣講並公開作見証說,只要他們用真信心接 受福音的應許,他們一切的罪就因基督的功勞而從那裡真正得到赦免;反之,要向所有 不信的和假冒為善的人說,他們如不悔改,神的忿怒和永遠的定罪就降在他們身上(a); 神在今生和來世的審判是依照此福音的見証。 (a) 約翰福音20︰21-23,馬太福音16︰19 福音的宣講 第一把鑰匙是福音的宣講。其中要公開宣布每一個信基督的人罪都得赦免。這是公開的宣言。當我們被律法置于受咒詛的境地時,福音啟示了對我們這些罪該萬死的人的免罪。這樣宣講是根據基督的命令︰“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馬可福音16︰15)。 在這宣講中有什麼應許呢?基督對尼哥底母說︰“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翰福音3︰16)。 開門 這意味著所有用真信心接受福音應許的人,其罪將得赦免。如果一個人真心相信基督,他的罪就被赦免了。這樣的福音給了人安慰。對那些在耶穌基督裡的人,是不定罪了。單單是因著基督的緣故,靠著神的恩典,天國的門向他們敞開。 關門 但是,福音的宣講也宣布天國的門向不信者是關閉的。神對以賽亞說︰“你們要論義人說︰他必享福樂,因為要吃自己行為所結的果子。惡人有禍了,他必遭災難,因為要照自己手所行的受報應”(以賽亞書3︰10,11)。神的忿怒和永遠的定罪將降在那些不真正悔改的人身上。這是基督親口說的話︰“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馬可福音16︰16)。 福音的宣講接納或摒除 不信意味著把基督的血當作不潔淨之物。因此在每一次忠心的布道裡我們都會聽到這樣的宣告︰若是我們不悔改,神的震怒將不離我們。布道告訴我們︰我們是否神國的兒女,是否將繼承天國的產業。因此布道或者把我們接納進天國,或者把我們關在天國的門外。主將在福音見証的基礎上審判人。對于今生和來世的生活都是如此。 問85︰天國如何由教會的紀律開放或關閉呢? 答︰就是︰照基督的吩咐,若有稱為基督徒的,其信仰不正或行為不檢,經多次勸告仍 不肯悔改,便要向教會或教會負責人告發他;若他還是不聽,便要由他們禁止他領聖餐, 把他摒除于教會之外,同時,神也要把他摒除于基督的國以外;但若他答應並表現真悔 改,便可重新接納他,作為基督和他教會的肢體(a)。 (a) 馬太福音18︰15-17,哥林多前書5︰4,5,11,哥林多後書2︰6-8 紀律 天國的第二把鑰匙是教會的紀律或除教。我們希望用紀律來勸誡並拯救那些迷途的人。紀律是良藥。只有當罪人堅執他的罪或錯誤的信仰,不肯悔改,不肯改變他的生活時,我們才把他或她逐出教會。 當教會裡有人反映某人信仰不正或犯了可恥的罪時,就要使用這第二把鑰匙。神命令我們使用這把鑰匙,是為我們的救恩考慮。這不僅關系到維護神的律法,布道的純正,聖禮的純潔,而且關涉罪人的救恩。當然,它也關系到神的榮耀和他教會的發展。這些必須是執行紀律的前提。 私下裡 主親自給執行教會紀律設了規矩,我們在《馬太福音》十八章裡可以讀到。主所安排的過程是以一種有愛心的,面對面的方式。我們作為教會的一員,若是知道某位會友持有錯誤的信仰或可恥的生活方式,首先必須在私下裡與他就此交通。在作這些時,我們必須多多禱告,以神的榮耀為目標,也希望這能為我們自己帶來祝福,對這位會友的救恩有益。如果那個人不肯聽勸,我們必須請另一個會友與我們一同去勸誡這人。 譴責 當這個人還是不肯聽勸時,就要向教會長執會報告。他們首先也要反複地勸誡該人。如果這不奏效,這個人就要由教會譴責。有三個步驟。首先,這個人不能再領聖餐和參加選舉。但還不當眾宣布這個人的名字。如果這還不能使他悔改,就要由會眾來勸誡他,意思是請全會眾為他祈禱。那時他的名字就要公布于眾。如果這還是沒有效果,就必須采取譴責的第三個步驟。 除教 第三個步驟就是除教。罪人不僅被會眾驅逐出教會,也被主驅逐出他的國度。 為他的救恩禱告 那是否天國的門就永遠向這人關閉了呢?值得慶幸的是沒有﹗這一切都是為了這人的救恩。會眾必須為此禱告,禱告會有悔改的奇跡,在這人的行為上顯明出來。 因此這一管教步驟有兩種形式︰一是除教,二是重新把被除者接納進教會。保羅關于這個問題是這樣說的︰“所以我勸你們,要向他顯出堅定不移的愛心來”(哥林多後書2︰8)。還有回頭的機會﹗ 第十二課問題(主日卅一) 1. 天國的兩把鑰匙是什麼?(答案83) 2. 誰是天國鑰匙的擁有者?請讀《啟示錄》1︰18。 3. 鑰匙的管理者需要作什麼?請讀《以賽亞書》3︰10-11。 4. (1)在新約中,誰是鑰匙的管理者?(答案83) (2)今天,誰是鑰匙的管理者?(答案83) 5. 在福音的宣講中,必須當眾宣布什麼?(答案84) 6. (1)一個人因什麼被宣布有罪?(答案84) (2)什麼導致無罪?(答案84) 7. 對那些不肯真正悔改的人會有什麼事發生?(答案84) 8. 讀《約書亞記》第七章。誰導致咒詛降在以色列人的軍隊中?他的生命是怎樣結束 的? 9. 關于對生活在罪中之人的懲罰,《聖經》是怎樣教導的?讀《馬太福音》18︰15-17 10. 一個人若是被驅逐出教會,可不可能再回來呢?如果可能,什麼時候?怎樣?讀 《哥林多後書》2︰7。(答案85)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十三課 感恩的生活 -------------------------------------------------------------------------------- 主日卅二至卅三 主日卅二至五十二是《要理問答》的第三部分,包括問答86-129。這一部分討論悔改歸正者的生活,即感恩的生活。 你還記得問答2談到我們若要在安慰中快樂地生和死,所必須知道的三件事嗎?你可以在《羅馬書》中尋找這個問題的答案。《海德堡要理問答》就是根據《羅馬書》,分別討論這三件事的。 --第一部分描繪了人的失喪處境,他在神面前被完全定罪。 --第二部分描寫了神在他的愛子耶穌基督裡對罪人的充滿榮耀的拯救。 --第三部分讓我們看見這拯救在實踐中意味著怎樣的感恩︰就是遵行神的命令的生活。 主日卅二 問86︰既然我們從禍患中得救贖是惟獨借基督,因恩典而非個人的功德,那麼為何我們仍要行善呢? 答︰因為基督既用他的血救贖了我們,便也照他自己的形象,用聖靈更新我們,好使我 們可以用整個生活去表示對神所賜的福的感謝(a),而他也可以因我們得榮耀(b); 再者,我們自己也因有了信心的果子,而確知自己有信心(c),並且由于我們的好行 為可引領鄰舍歸向基督(d)。 (a) 羅馬書6︰13,12︰1-2,彼得前書2︰5,9,哥林多前書6︰20 (b) 馬太福音5︰16,彼得前書2︰12 (c) 彼得後書1︰10,馬太福音7︰17,加拉太書5︰6,22 (d) 彼得前書3︰1-2,羅馬書14︰19 為何我們仍要行善呢? 這個問題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救恩只是出于恩典,為什麼我們仍要行善呢?難道我們不是承認救恩從頭到尾都是神的工作嗎?基督把一個人拉出了無底的悲慘深淵,人自己對此毫無貢獻。他甚至根本就不值得被拉出來。與別的宗教不同,我們宣稱行善對于救恩毫無價值。那麼,我們又來談行善,豈不是自相矛盾嗎? 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出人意料的簡單︰基督用自己的寶血買贖了他的兒女,也將他們從撒旦的權勢下拯救出來。我們的罪債被免掉了。同時,主所作更多。人渾身上下都浸透了罪的污穢,因此他必須被改造,得更新。這在問答6中已說得很清楚。人必須重新按照神的樣式被造,就象亞當在墮落之前那樣。這是聖靈所作的工。保羅說︰“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羅馬書8︰29)。 這不是一件小事︰從地獄中,從撒旦的奴役下得到拯救,從撒旦之子被改造為神的兒女。這是何等的榮耀﹗何等燦爛的前途︰與主永遠同在天國,恢複神在人身上的形象,就象主耶穌一樣,難道這還不能使一個人感恩嗎?毋庸置疑,我們必須用言行來表達這種感恩,這些就是行善。 四重功用 善行有四重功用︰ 1. 它們証明一個人已獲拯救。 2. 它們榮耀神。神的兒女敬畏神,這就要求他們尊崇神的命令。以約瑟為例。他對引 誘他的波提乏之妻說︰“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創世記39︰9)。 3. 神贊許這種敬畏神的生活。它給心靈帶來平安,也使這個人因此確信他是神的兒 女。如果一個神的兒女滿不在乎地生活,撒旦就會用這個攻擊他,在他的心裡播 下疑惑。而這個人毫無反擊之力。“你是神的兒女嗎?你的行為根本就不象﹗” 當一個人與主相近時,撒旦這樣的攻擊威力甚微。 使徒彼得說︰“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 移”(彼得後書1︰10)。沒有新生命所結的善行之果,這是不可能的。 4. 一個人若知道主是他的神,會渴望別人也屬于神。他怎能為主贏得他人呢?是靠 言傳嗎?沒錯,我們必須用言語向別人傳福音。保羅說︰“可見信道是從聽道來 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馬書10︰17)。但我們更要根據主的道來敬虔地 生活,為主的榮耀而活,用行為,用我們的生活來傳福音。這些行為給人的印象更 深,也讓那些誹謗者啞口無言。它們能引起人好奇提問,這樣你就可以在回答他們 時,把福音傳給他們,引導他們歸正。因此主基督吩咐我們︰“你們的光也當這樣 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 音5︰16)。 問87︰凡不從那忘恩,頑梗的生活轉向神的人,便不能得救嗎? 答︰絕對不能;因為《聖經》說,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偷竊的,貪婪的,醉 酒的,辱罵的,勒索的,或類似這些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國(a)。 (a) 哥林多前書6︰9-10,以弗所書5︰5-6,約翰壹書3︰14 那些不悔改,不信神的人能得救嗎? 保羅寫道︰“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奸淫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或類似這些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 前一個問題告訴我們為何得救的罪人應該以敬虔的生活來表達他的感恩。但是,如果他並不肯這樣,反倒生活在各種各樣的罪中,是否他能得救呢?答案是十分肯定的︰決不能。 主張廢棄道德者 歷史上總是不乏想靠善行得救恩的人,他們想賺取天國。同時也有人恰恰相反,我們稱之為主張廢棄道德者。這些人反對按照律法過新生活。他們繼續生活在滔天罪惡中,而且對此加以粉飾。他們聲稱︰“這使恩典更顯多”。但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如果我們聲稱自己擁有恩典,就不能繼續生活在罪中。神的話語對此說得非常清楚。我們上述所引用的《哥林多前書》第六章就是一例。基督不僅把我們從罪中拯救出來,聖靈更是更新我們。進一步來說,那些因著信與基督聯合的人恨惡他裡面一切的罪惡。如果一個基督徒落入上述某項罪惡之中,他無法繼續在其中安然生活,除非他躲進基督的寶血中,接受神的赦免,否則他心靈無法安息。因此,這是成聖過程中不能缺乏的。 主日卅三 問88︰真正悔改或歸正包含多少事呢? 答︰包含兩件事︰舊人死去,新人活過來(a)。 (a) 羅馬書6︰1,4-6,以弗所書4︰22-24,歌羅西書3︰5-6,8-10,哥林多前書5︰7,哥林 多後書7︰10 歸正 若不歸向神,沒有人可能得救。《聖經》中“要悔改”的呼召多達140多次。但悔改必須是真心實意的。因此我們首先就必須知道什麼是真正的歸正。一個未歸正的人從神面前逃開,他必須站住,轉身,回到神面前。為了能站住和歸回,他必須先有新生。基督對尼哥底母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翰福音3︰3)。 重生是歸正的開始,它引發一個持續一生的過程︰逐漸遠離舊的生活方式,恢複神起初造他的形象,就是按照神的樣式所造的那個人。問答88稱逐漸遠離舊的生活方式為“舊人死去”,而稱恢複他裡面神的樣式為“新人活過來”。這些詞的意思將在以下的問答中得到解釋。 問89︰什麼是舊人死去? 答︰即真心為罪憂傷,以致我們時常不斷恨惡罪,並遠離它(a)。 (a) 羅馬書8︰13,約珥書2︰13,何西亞書6︰1 什麼是舊人? 舊人是歸正以前的人,就是那個按天性來說恨惡神和鄰舍的人。因為罪,他不能行任何善,而是傾向于一切惡事。我們已經在主日二的第5題和主日三的第8題中學過了這些。把這些再溫習一遍。 從這一點來說,每一個還沒有歸正的人都僅僅是舊人而已。舊人裡面的一切都與神作對。這一切都必須死去。但這並不會在新生中馬上發生。舊人非常強壯,要花上一生的功夫才能消滅它。因此舊人會繼續在一個獲得新生的人裡面活著。但主確保我們一定會戰勝舊人。 新人 一個新人有時害怕會完全絕對地墮落回舊的生活方式之中,但這樣的事情永遠也不會發生。這就要求我們更艱苦的努力,更多地祈禱。祈禱尤為重要,因主的幫助在這場戰斗中至關緊要。 在新生中,一個人接受了一顆新心和一個新的生命。神借著先知以西結的口,對流落在巴比倫的百姓說︰“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36︰26-27)。 然後他開始看到自己一生都在犯罪,而且渾身都是罪。他為此悲傷懊悔。他不僅僅會斥責自己︰“我多麼愚蠢,現在得承受惡果了”。他傷心不只是因為他發現了罪的後果是最壞的部分。如果這樣,他就只需要為自己所作的事後悔。不,他發現最壞的部分是他得罪了神。他因罪本身而懊悔。因為犯罪,他惹惱了神,就是那個對他而言,決無好處的神。 愛的痛苦 開始意識到自己僅僅是個罪人,會使這個得到神之愛的人感受到愛的痛苦。 他渴望連根帶葉徹底消滅這些罪,好使一切重新與主相和。但他沒能成功,反而在自己內心看到越來越多的罪惡。同時,他也感受到自己的罪已被基督的血洗淨,因為主耶穌基督就是為此死在十字架上的。他一意識到這一點,平安就降臨到他的心中。主與他相和了。這使他特別的感恩。 出于感恩,他越來越恨惡罪。不論何時,他都盡一切可能逃離罪,要在自己的生活中根除罪。這就是所謂遠離罪。 神的兒女離世的那一刻,舊人也就死了。那時他所有的罪也死了。它們與他一同被埋葬。將來的一天,當主耶穌回來時,神的兒女也將複活,完全得到更新。他裡面將再也找不到一絲罪的痕跡。他的心將同樂園裡的亞當之心那樣純潔。 問90︰什麼是新人活過來? 答︰即借著基督在神裡面有真喜樂(a);以致我們喜歡照著神的旨意生活行善(b)。 (a) 羅馬書5︰1,14︰17,以賽亞書57︰15 (b) 羅馬書6︰10-11,加拉太書2︰20 歸正︰憂傷與喜樂 前一個問題向我們指出真歸正的一個標志︰心靈憂傷,舊人死去,除滅,恨惡和遠離一切錯誤罪惡的東西。現在一個不同的標志展現在我們面前,就是在神裡面的真喜樂。這種喜樂正與憂傷相對。 這種喜樂始于新生。然後神的愛進入這個罪人的心中,帶來喜樂。與為罪憂傷的同時,心靈也充滿了喜樂。這實在是太好了﹗因為神的愛和對神的愛充滿心靈,這喜樂與神息息相關。盡管這人也許還沒有意識到這喜樂是來自基督,但事實確實如此。這種意識與對基督的了解攜手而來,並與日俱深,因為它尤其是借著基督在神裡面的喜樂,。在任何情況下,這種喜樂都不是膚淺短暫的,而是長留在心間。這就是為什麼作者用了“真”這個詞。因此,彼得才能說︰“你們雖然沒有見過他,卻是愛他;如今雖不得看見,卻因信他就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彼得前書1︰8)。 感恩 隨喜樂而來的,還有對得救的感恩。得救者渴望把這種感恩表達出來。只在口頭上的感恩並不是真感恩。行動上的感恩才是真實的。它想知道︰“主要我作什麼?”主要我作的,我願意盡力去作。我的一生都必須是一個感恩的見証。我願為主而活。在這樣一種生活中,我們看得見好行為。如果沒有好行為,我的信心就是死的。使徒雅各在書信裡寫道︰“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雅各書2︰26)。 問91︰什麼是善工? 答︰是那些只按照神的律法(a),為榮耀神(b),從真信心行出來的事(c),而非 按照我們自己的意見或人的命令行出來的事(d)。 (a) 利未記18︰4,撒母耳記上15︰22,以弗所書2︰10 (b) 哥林多前書10︰31 (c) 羅馬書14︰23 (d) 以西結書20︰18-19,以賽亞書29︰13,馬太福音15︰7-9 什麼是善工? 到底什麼是善工或好行為?每一個人都會在某一個時候作些原則上是好事的事情。一個人很忠心地工作,悉心照顧他的妻子和兒女,不偷竊,不罵人,過著循規蹈矩的生活。這當然不是錯的,所以應該就是善的。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樣說沒錯。但常言說得好︰“兩個人作同樣一件事,性質不見得會一樣。”比如說,我作為一家公司的職員,工作勤勤懇懇,人們都很信任我。為什麼我會這樣作呢?是主要求我這樣作呢?還是只是為了要討人們的歡喜,博得他們完全的信任?最後我甚至把保險柜的鑰匙拿到手。某一天我抓住了一個機會,攜帶大筆金錢逃走了。那麼我先頭被人們信任有什麼價值呢?我們可以舉出千千萬萬個類似的例子。 從真信心行出來的 主在稱某件事為善之前,會先看人的內心。這人為何要這樣作?他的目的是什麼? 問答91說善工必須滿足三個條件,才能被稱為真正的善工︰它們必須是真信心所結的果子,必須完全與神在律法中所要求的相符,必須是為了神的榮耀。 為了作善工,我必須有信心。保羅告訴我們︰“凡不是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羅馬書14︰23)。這就是說在行善工的人與主耶穌之間必須有一條。我感到自己必須依靠他,祈求他的幫助。我意識到罪附著在我的善工上,因此祈求他的寶血潔淨。我也堅信在作此善工時我尋求的是事奉神。 根據律法 我作這些是根據神的律法嗎?神的律法無誤地宣布了神自己是誰。因此,只有與他律法完全符合的才能使他滿足。否則他永遠不會稱之為善工。他自己是完美的,因此,他永遠不會滿足于那些不太完美的東西或工作。因此我們永遠也不應該想︰“也許神會對此滿意。” 主耶穌說過了︰“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15︰9)。 要榮耀神 我是要用我的工作榮耀神呢,還是為了自己的益處?例如,一個人看上去很敬虔,很可能只是為了贏得人的尊重。主耶穌說過︰“你施舍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象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故意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馬太福音6︰2)。 主創造我們,為要叫我們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榮耀他。如果我們缺少這個目的,實際上就是在犯罪。犯罪的意思其實是︰“錯過了目標”。在保羅的一篇書信裡我們讀到︰“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作什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哥林多前書10︰31)。 也許你會認為這太嚴格了。但這是千真萬確的。神的兒女不願其他,而只願完全為主而活。這使他或她喜樂無比。 第十三課問題(主日卅二至卅三) 1. 人要活著和死得快樂,必須要知道哪三件事?(本課前言部分) 2. 善工有哪四重功用?(答案86) 3. 神的兒女忽略行善時,會失落些什麼?(問答86) 4. 一個人若是完全生活在罪中,會有怎樣的未來?(問答87) 5. 可不可能用善工來賺取救恩?見《以弗所書》第二章 6. 簡單地說明什麼是新生。(問答88) 7. 真歸正是從什麼開始的?(問答88) 8. 什麼是“舊人”?(問答89) 9. 什麼是“舊人死去”?(問答89) 10. 什麼是“遠離罪”?(問答89) 11. 什麼時候舊人才會死去?(問答89) 12. 後悔與懊悔之間的區別何在?(問答89) 13. 什麼是新人?(問答90) 14. 憑什麼可以看出一個人有真信心?(問答90) 15. 善工必須滿足哪三個條件?(問答91) 16. 獻祭本身是好的。為什麼該隱向神的獻祭不是善行?(希伯來書11︰4) 17. 大衛想把約柜運到耶路撒冷本意是好的。為什麼他的第一次嘗試不能稱為善工? 見《撒母耳記下》第六章 18. 祈禱是好的。為什麼法利賽人的祈禱不是善工?見《路加福音》第18章 -------------------------------------------------------------------------------- 第十四課 神的律法︰十誡 主日卅四-卅八 -------------------------------------------------------------------------------- 神的律法︰十誡 第一塊法版上的四條誡命 簡介 十誡 前一個問題談到了在神的眼裡,只有依照神的律法所作的善功才是善的。神的律法就是十誡。這律法是神在一個特定的時間,在曠野中的西乃山上,以一種非常莊嚴的形式賜給他的子民以色列人的。當時以色列人剛從埃及為奴之地出來,向迦南行進。神用自己的手指將十誡刻在兩塊石版上。其中首四條是論及對神之愛的內容,另外六條則是論及對鄰舍之愛的內容。 禮儀法 在西乃山上,神給以色列人的律法並不止這十條。他也賜給他們所謂的禮儀法,其中包括了在會幕(後來是聖殿)中及其周圍祭壇儀式,犧牲等等完整的崇拜形式。這些律法中還包括了給以色列人關于食物的特殊條規(比如,不準吃豬肉)。 禮儀法對基督徒已不再有約束作用,因為所有獻祭已經在耶穌基督一次獻祭中得以完全。這一次的獻祭之後,就再也不需要獻別的祭,也不再需要祭壇和祭司。關于割禮和食物的條規對基督徒而言也不再有效。保羅對彼得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加拉太書2︰14)。保羅說這話,是因為彼得雖然不再守關于食物的律法,卻仍有受那些主張基督徒應該守這些條規的人的影響的危險。 民法 除了禮儀法,神也賜下了民法,來規范社會生活(例如關于保護寡婦孤兒,窮人和寄居者的法律)。這些民法也僅適用于舊約時期的以色列人。神當時以一種特殊的,更直接的方法治理他們。他借著選派的領袖,如摩西和約書亞,士師,國王,祭司等人來主持正義,而先知則必須常規勸百姓遵守神的律法。當然我們仍能從這些律法中學到很多東西,例如,我們必須保護孤兒寡婦,窮人和陌生人(還有難民)。 道德法︰適用于任何時間任何人的十誡 但是,道德法,或曰十條誡命,則是特殊的律法,是神在西乃山上親手寫在兩塊石版上的。神這樣作,便宣布了這種法律的有效期是永遠的,有效范圍是普世的,對于所有時代的所有人都有約束力。十誡的內容是關于對神和對人的愛。 因此,十誡不僅僅是給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也適用于今天的任何人。一切標準和原則都必須建立在此基礎上。智慧的所羅門說︰"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作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神都必審問"(傳道書12︰13-14)。 因此,《要理問答》在前一個主日討論了歸正,新生命和善功以後,立刻討論神的神聖律法。 依照律法生活的目的 神的兒女願意依照神的律法而活,卻並不是為了要以此賺取永生。基督已用他的受苦受死和對神律法完美的順從為他的兒女獲得了永生。神把律法賜給我們,好讓我們表達對基督拯救的感恩之心。這是每一個被基督拯救出來的罪人的心願,是由聖靈激發出來的。聖靈在更新罪人的時候,總是賜給他一顆產生新意志和新願望的新心。見主日卅二。 難道我們不應該歡喜地渴望事奉這位神,因他在基督裡,通過基督拯救了我們,而學會愛他?不管這願望也許多麼不完美,都是真實的。保羅說︰"按照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羅馬書7︰22)。 還不完美 信徒在世上常因為不能完全依照神的律法生活而悲傷。我們沒理由不相信保羅所哀嘆的︰"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7︰23-24)。但是,他並不絕望,因為他知道他死的那一天,就從所有的罪中得了拯救。因此他接著說︰"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羅馬書7︰25)。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徒向往天國(和新世界)。在那裡他能完全地享受與神交通的福分,能不帶任何罪地事奉神,如同亞當曾經在樂園裡所作的那樣。 依照律法而活︰一種喜樂的生活 依照神的誡命而活不是受壓抑,而是令人喜悅的生活。對社會而言,則是一個巨大的祝福,因為神的律法不僅是給單個信徒,也是賜給整個社會。所羅門說︰"敬畏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傳道書12︰13)。如果一個社會不再依照神的律法生活,整個社會都要遭受巨大的損失。 主日卅四 問92︰什麼是神的律法? 答︰神說了以下的話(a)︰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第一︰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第二︰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第三︰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第四︰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第五︰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第六︰不可殺人。 第七︰不可奸淫。 第八︰不可偷盜。 第九︰不可作假見証陷害人。 第十︰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a) 出埃及記20︰1-17,申命記5︰6-21 首先我們要問︰何為神的律法?回答是十條誡命。神把這些誡命賜給以色列人的領袖摩西。摩西將它們寫進《出埃及記》(第20章1-17節),又在《申命記》第五章裡再次提到它們。我們將逐條討論這十條誡命。 問93︰這些誡命怎樣劃分? 答︰劃分為兩個法版(a)︰第一塊有著首四條誡命,教訓我們對神的責任;第二塊有其余六條,教訓 我們對鄰舍的責任(b)。 (a) 申命記4︰13,10︰3-4,出埃及記34︰28 (b) 馬太福音22︰37-40 兩塊法版的劃分 在我們逐條討論十條誡命前,先來想想它們的劃分。律法是寫在兩塊法版上的。 在第一塊法版上有四條誡命,都是關于我們應該怎樣事奉神的。它們涉及神的尊榮,對神的事奉,神的名,和主日。 第二塊法版上有六條誡命,是關于我們應該怎樣對待鄰舍。鄰舍包括我們接觸的遠處近處的每一個人,甚至包括我們的敵人。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傳授了天國的基本律法,說︰"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馬太福音5︰43-45)。主耶穌用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路加福音10︰25-37)對這段話作了一個生動的說明。 兩塊法版間並無隔離 我們可以區別兩塊法版,但不能分開它們。神要我們愛他,事奉他,也要我們愛他所造的世界,我們的鄰舍。他要我們盡力幫助別人。當我們經歷神對我們這些罪人的愛時,也會自覺地愛他和我們的鄰舍。愛,同情,憐恤就會取代恨,嫉妒和冷漠。約翰在一封信中寫道︰"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約翰壹書4︰11)。 神的要求 神在律法中提出了對我們的要求,就是完全的愛。只有完全的愛存在的地方,才會在神與人和人與人之間有良好的關系。這是在樂園中曾有過,將來在新天新地裡也將有的美景。 主啊,求他賜下恩典,好讓我們珍惜 他的律法,忠心地只樂在基督裡 以力量和歡喜 以感恩的心聲事奉他 (十誡的韻律詩,第九段) 問94︰神在第一條誡命裡命令什麼? 答︰就是為免危害我靈魂的得救(a),我當逃避一切偶像崇拜,巫術,邪術(b),或向聖徒或其他 受造物求告(c);我當承認獨一的真神(d),單一信靠他(e),用謙卑(f)忍耐的心(g)盼望只 從他得到一切好處(h),並全心敬畏(i),敬愛(j),榮耀他(k),甚至寧願舍棄一切受造者,也 不願稍微違背他的旨意(l)。 (a) 約翰壹書5︰21,哥林多前書6︰10,10︰7,14 (b) 利未記19︰31,申命記18︰9-10 (c) 馬太福音4︰10,啟示錄19︰10,22︰8-9 (d) 約翰福音17︰3 (e) 耶利米書17︰5,7 (f) 彼得前書5︰5 (g) 希伯來書10︰36,歌羅西書1︰11,羅馬書5︰3-4,哥林多前書10︰10, 腓立比書2︰14 (h) 詩篇104︰27,以賽亞書45︰7,雅各書1︰17 (i) 申命記6︰2,詩篇111︰10,傳道書1︰7,9︰10,馬太福音10︰28 (j) 申命記6︰5,馬太福音22︰37 (k) 馬太福音4︰10,申命記10︰20 (l) 馬太福音5︰29,10︰37,使徒行傳5︰29 神的尊榮 如果我的救恩,就是我的靈魂完美,永恆的快樂所在,是我最關心的事,我就必須正確地了解神。正確的對神的認識是憑信心而擁有的對神完全的愛或信靠。否則,我將永遠失喪,這就是第一條誡命所教導我們的。 另外,神要求我們承認他為獨一的神,單單信靠他。我們必須全心敬畏,敬愛,榮耀他。敬畏他並不是怕他,而是以尊崇和愛去順服他。如果我們尊崇和熱愛神和他所有的命令,我們就是對神心存敬畏。 我們必須用謙卑(就是驕傲的反面)和忍耐順從神,在神引導我們的路上奔跑,即使在這條路上遭遇困難,十字架,逼迫也不放棄。因為我們的天父知道什麼是對我們有利的。我們必須向他祈求我們生命所需要的一切,並期待這一切單單來自他。 不事奉別神 不事奉別神這一命令是指我們不能把給神的尊榮給其他勢力,人,動物或物件。如果我們這樣作,就是拜偶像。拜偶像可以有多種形式。 我們不能行巫術。基督徒必須遠離所謂靈界奧秘︰招魂術,如與死人交接,這是出于魔鬼,因此與死人交接時我們就與魔鬼有了聯系。這樣我們就是在尊崇它,甚至是在敬拜它。我們不能讓別人給我們驅邪,或讓那些聲稱有治病魔力的人按手在我們身上。我們不應認為靠著好運可以把自己的言行招致的危害除去。 我們也不應迷信地拜物或拜偶像(拜物教),就象異教徒那樣,尊崇受造物而不尊崇造物主。我們不應該把護身符或者符咒一類的東西掛在家裡或車上,或隨身攜帶,暗自希望這些東西保佑我們。不論任何形式的巫術都是不允許的,否則我們就把信心放在神秘的,屬于撒旦的能力上,而不是放在神那裡。 我們不能咨詢算命先生,因為他們所用的也是神秘的撒旦勢力。我們不能相信星相術,否則我們就等于相信是星辰的位置,而不是神,決定我們的人生軌跡。 不敬拜聖徒 我們也不能敬拜任何人,不論這人是如何的聖潔,我們都不能以尊崇的方式祈求他們的幫助或代求。他們都是罪人,決無能力幫助我們。先知以賽亞在求神幫助他和百姓時說︰"亞伯拉罕雖然不認識我們,以色列也不承認我們,他卻是我們的父。耶和華啊﹗ 是我們的父,從萬古以來,他名稱為我們的救贖主"(以賽亞書63︰16)。在加利利地迦拿的婚宴上,主耶穌甚至拒絕了他母親馬利亞為那對沒有酒了的新人的代求(約翰福音2︰1-12)。 當然,我們可以請還活著的基督徒弟兄姐妹替我們代禱。保羅寫道︰"請弟兄們為我們禱告"(帖撒羅尼迦前書5︰25)。但是,我們請他們這樣作,是因為他們與我們同屬于基督的身體,就是他的教會。經上論到他的身體時說︰"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哥林多前書12︰26)。因此他們也彼此代禱。我們請別人代禱,不是因為他們在敬虔或別的什麼上更為神所接受,而是因為我們期待從神那裡得到好處。我們期盼的唯一根據必須是主耶穌基督完全的犧牲︰只因為他,神才答應我們的祈求,和他人為我們的代禱。 忌邪的神 神要求我們單單敬拜他,單單祈求他的幫助。對于他的尊榮,他是忌邪的。因為屬于他的尊榮是我們對他的愛的表達。他不願與任何人或物分享這種尊榮,就象一個少女不願與別人分享男友的愛,一個妻子不願與人分享她丈夫的愛,反之亦然。神借著以賽亞說︰"我是耶和華,這是我的名,我必不將我的榮耀歸給假神,也不將我的稱贊歸給雕刻的偶像"(以賽亞書42︰8)。 問95︰什麼是偶像崇拜? 答︰就是除了信靠在《聖經》中自我啟示的唯一真神以外,另外有所信靠的(a)。 (a) 以弗所書5︰5,歷代志上16︰26,腓立比書3︰19,加拉太書4︰8, 以弗所書2︰12,約翰壹書2︰23,約翰二書9,約翰福音5︰23 偶像崇拜 偶像是任何把神從他的合法位置上挪開的東西。偶像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勢力(有時甚至是動物或物 件),人在其身上賦予神聖的尊榮,期待它們的幫助,而實際上它們自身難保,更談不上幫助別人。"偶 像"的字面意義就是"非神"。當巴力神的祭司在迦密山上向巴力祈求無效時,神就揭露了偶像的毫無能 力(列王記上18章)。 異教徒經常拜那些以菩薩,動物,或物件等形式出現的偶像。在現代社會裡,人們崇拜各種形式的神秘勢力。在所有這些偶像和勢力的背後,潛伏著最大的假神--撒旦的能力。 當前的偶像 另外,還有其他形式的偶像。所謂偶像,就是我們從中盼望一切好處的人或物,缺了這個人或物我們甚至不能生存。這包括了所有使我們把神放在第二位,甚至忘到腦後勺的事情--可能是運動,毒品,酒,色,出外尋樂,我們的工作,美宅,華麗的衣裳,金錢,名聲,地位,或任何東西。運動場上的英雄,影星歌星,都可以成為球迷,影迷,歌迷的偶像。我們甚至可以對某種觀念--比如說,認為我們這一種族優越于其他種族--偶像崇拜。 受到最多服侍和尊崇的偶像,同時也是所有人最不認為是偶像的偶像,就是我們自己。當我們為自己的專長和知識驕傲時,當我們信任自己的觀點時,當我們按照自己的心思意願生活時,我們就是在對自己偶像崇拜。這個偶像甚至會披上宗教的外衣。 保羅論到這種人時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但同時,"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腓立比書3︰19)。 傳統 任何人或事,只要讓我們把神和他的話語放在一旁,或取而代之,而對其予以對神的尊崇,就成為我們的偶像了。因此,如果我們把人和教會的傳統抬高到與神的話語等值的地步,就是犯了拜偶像的罪。 其他宗教 最後,偶像也是那些在其他宗教中受拜的神祉和能力。因為神要我們只在他的愛子中,通過他的愛子,就是主耶穌基督,敬拜他。正如彼得在五旬節時所說︰"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使徒行傳4︰12)。 主日卅五 問96︰神在第二條誡命裡命令什麼? 答︰就是我們絕對不可為神造任何像(a),也不可用《聖經》中所命令以外的方式敬拜他(b)。 (a) 以賽亞書40︰18-19,25,申命記4︰15-16,羅馬書1︰23,使徒行傳17︰29 (b) 撒母耳記上15︰23,申命記12︰30,馬太福音15︰9 事奉神 第一條誡命談到我們只應事奉和尊崇一位神︰就是那位在《聖經》裡啟示他自己的神。 第二條誡命是關于神要我們以何種方式敬拜他。我們不能,也未被要求用迎合各種人造的規矩來事奉神,而不論造這些規矩的人何等敬虔(或者是看上去很敬虔)。耶穌因為法利賽人憑自己意願而行的宗教斥責他們。神在《舊約》就警告過這種宗教(見以賽亞書29︰13)。"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馬太福音15︰9)。我們只能用神在《聖經》中所吩咐的方法事奉他。這就要求我們以相信的心,一再讀和聽他的話語,不斷在基督裡,靠著祈禱和信心與他相交,在這一切中祈求聖靈的光照和帶領。 不能拜像 神要我們直接在基督裡敬拜他,而不是拜任何像。 異教徒用石頭或木頭造出各種各樣的形象,好代表他們的神祉,甚至有時把他們的神想象成動物,或者樹木。這樣,他們不斷把應給神的榮耀給了這些像,跪在它們面前,親吻它們,敬拜它們,上供給它們。 而神不讓我們為他造像,或為任何他的創造物造像,來達到敬奉它們的目的。他不是物質的實體,而是一個靈,他的榮耀和威榮實在太偉大了,沒有任何像可以表現出來。因為他是全知全能和全在的神。任何像都會貶低他。造一個有形的實體來代表他,結果就會奪取 的榮耀。 巴比倫人的宗教常拜偶像(亞伯拉罕就是從這群人中被神帶出來的)。埃及人的宗教也是如此,以色列人就被從中帶出。迦南人為他們的假神造像,並與之犯極為可恥的罪。比如,圍繞著他們的生殖女神-- 亞斯他祿狂歡。當他們罪大惡極(創世記15︰16)時,神就因這拜偶像的罪將他們摧毀。神要他的子民以色列人獨自生活在那裡,免得他們被這極其可惡的罪所污染(申命記20︰16-18)。 在曠野中金牛的歷史事實(出埃及記32)和耶羅波安王在但和伯特利安放的金牛犢(列王記上12︰25-33)讓我們看到了︰當神的子民陷在這種罪中時,神的震怒有多麼可怕。 問97︰那麼我們不可造任何像嗎? 答︰神是不可以也不可能被描摹的(a);至于受造物,雖可以被描摹,但神禁止我們把他們作成像, 存起來加以跪拜,或用它來崇拜神(b)。 (a) 以賽亞書40︰25 (b) 出埃及記34︰17,23︰24,34︰13,民數記33︰52 造像 第二條誡命的用詞︰"也不可作什麼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引出了一個問題︰是否造像是絕對不可以的呢?不是,因為神自己命令人造出約柜上和會幕的幔子上的天使形象(基路伯)。同時,在所羅門的殿裡也雕刻了許多獅子,牛,棕樹,石榴樹和百合花(列王記上6︰29,7︰19,29-42)。因此,雖然我們決不能造神的像,但可以為受造物造像。 但以上所引的經文是什麼意思呢?我們讀這些經文的時候必須注意它們的上下文。緊接著這句話,神說︰"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我們可以為受造物造像,但不能是為了跪拜它們,或用他們來敬拜神。神要我們有一個真正屬靈的宗教。在我們的祈禱和對神的敬拜中,我們的心必須是向著那位住在天國的神,而不是任何有形的東西。當那個撒瑪利亞婦人向耶穌詢問神希望我們怎樣敬拜他時,耶穌是這樣回答的︰"神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約翰福音4︰24)。 警告和應許 第二條誡命說,神是忌邪的神。這句話的意思是他為了自己的榮耀而忌邪。他要人們獨尊他為神。因此緊接著第二條誡命的,是一個嚴正的警告︰"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神對違反此誡命者,要嚴厲懲罰,甚至要懲罰他們的子孫,直至三四代。我們的罪幾乎總是影響我們的後代;我們的壞榜樣總是會帶著他們犯罪。 但是,神對那些按照他的命令事奉他的人及其後代彰顯了更大的恩典︰"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神要在一個基督徒教育兒女時祝福他,他所樹立的好榜樣將帶來好的結果。 問98︰但圖畫難道不可當作教導平信徒的書而懸于禮拜堂嗎? 答︰不可;因為我們不應自以為比神聰明,他不要他的百姓向啞巴偶像求教(a),反要人活潑地傳 講他的道,借此教訓人(b)。 (a) 耶利米書10︰8,哈巴谷書2︰18-19 (b) 羅馬書10︰14-15,17,彼得後書1︰19,提摩太後書3︰16-17 在禮拜堂裡的肖像和圖畫 神願意用他的話語來教導我們。這就是我們在他的家--禮拜堂中聽到有生命的講道所領受的。但是,我們自己若能讀,在家中也必須閱讀他的話語。過去,有許多人不能閱讀。在中世紀,閱讀的技能只在修道院裡傳授,因此只有祭司和修道士才能閱讀。而普通百姓,即所謂的平信徒則不能。這樣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可不可以在禮拜堂用肖像,比如說先知的像,馬利亞的像,基督的像,使徒和後代聖徒的像或雕塑,來教導人們。十四世紀有系列的肖像或雕塑,描繪主耶穌從站在彼拉多前受審直到在各各他山上受難的各個地方和故事。這樣的肖像或雕刻作為一種直觀描述,鼓勵和幫助人們把心思放在畫中人物所說和所作的事上。尤其平信徒既然不能直接從《聖經》上學習,就可以從這些肖像中學到不少東西。我們沒有聽說前五個世紀的早期教會有這樣的肖像,但後來的教會就有了。第八世紀,在東正教會裡爆發了一場你死我活的廢除肖像運動。而在教會外,有一次大公會議嚴厲禁止在禮拜堂和家中使用偶像,但後來的一次大公會議重新接受這一行為。 尊崇和敬拜 在羅馬天主教會,使用肖像得到正式承認。他們將可允許的尊崇肖像和不恰當的崇拜這偶像劃分開來。 首先,這種劃分並沒有考慮一個簡單的事實,就是人們的尊崇和敬拜並不能截然分開。拜肖像,塑像和十字架是偶像崇拜。但尊崇偶像也挑戰了神不許用偶像事奉他的清楚誡命。 再者,尊崇肖像與神對造偶像來事奉神的禁令也是相沖突的。這樣的禁令在《聖經》中多次提到︰"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造它的,要和它一樣;凡靠它的,也要如此"(詩篇115︰4-8)。這就是神論到假神的像時所說的。他不願對他的事奉有任何與拜假神相似之處。因此,神對亞倫造金牛犢和耶羅波安安放金牛怒火萬丈。這些人造金牛犢,本意是為了用它們來代表神的能力和以此來敬拜神的。但神不要他們用這種方法事奉他,因為那樣他就落到與假神相仿的地步。 當我們使用肖像時,我們會把注意力放在這些肖像上;而神要我們心靈和意念都仰望住在天國的他。而且,神只要我們在他自己給我們的像--他的愛子耶穌基督裡仰望他,因為耶穌基督是不能眼見之神的像。 拒絕偶像 因此,在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中,改教人士激烈地反對在禮拜堂和家中懸掛擺設肖像。神要我們通過對他話語富有生命力的宣講來教導人們,尤其是那些不能閱讀的人;而決不要我們使用那些啞巴偶像。我們決不能認為自己比神聰明。 主日卅六 問99︰神在第三條誡命裡命令什麼? 答︰就是我們不可以用咒罵(a),假誓(b),或不必要的宣誓(c),褻瀆並妄稱神的名;也不可 緘默和縱容,以至別人在這些可怕的罪上有份(d);總而言之,我們只當用敬畏的心稱呼神的聖 名(e),以至他能得到我們正確的承認(f)和敬拜(g),並從我們的一切言行得榮耀(h)。 (a) 利未記24︰15-16 (b) 利未記19︰12 (c) 馬太福音5︰37,雅各書5︰12 (d) 利未記5︰1,傳道書29︰24 (e) 耶利米書4︰2,以賽亞書45︰23 (f) 馬太福音10︰32,羅馬書10︰9-10 (g) 詩篇50︰15,提摩太前書2︰8 (h) 歌羅西書3︰17,羅馬書2︰24,提摩太前書6︰1 神的聖名 第三條誡命是關于使用神的聖名。我們只能存敬畏的心使用神的名。 古時,姓名是有含義的。這種情況在以色列及其他一些民族中仍然存在。但西歐人和美國人取名都很隨便。人們可以在父母所給的名字之外另取名,名字與人沒有什麼關系,並不說明他們是誰,他們怎樣思想和感覺。事實上,他們的名字沒有什麼意義,只是一個符號罷了。 但神的名則意義充分。他的名與他本身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他的名告訴我們他是誰,啟示了他的品性。因此他的名(希伯來文為耶和華)表明了他是不變的神,盟約的神--總是持守他的應許︰"我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記3︰14)。 因此,神的名並不僅僅是一個名而已,而是代表了他自己。他用名向我們啟示他自己,讓我們認識他。既然神的名和神自己是不可分割的,我們就不能妄稱神的名。當我們稱他的名時,必須知道我們談的是誰︰是那位至高,聖潔的神,我們所說,所作的都逃不過他的眼睛。神是聖潔的,他的名也是聖潔的。他的名是獨一無二的︰"你們如今要知道︰我,惟有我是神。在我以外並無別神"(申命記32︰39)。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申命記6︰4)。因此,神要懲罰那些妄稱這名的人。 妄稱神的名︰咒罵和發誓 首先我們來看故意妄稱神的名,就是褻瀆。當今,不論是赤裸裸還是用一種偽裝了的形式,在對話中,報紙上,現代文學中,廣播和電視,以及其他媒介上,我們無不可以聽見這樣的褻瀆。 其次是咒罵,就是故意的,有時是無心地用神的名來咒罵。這實際上與那些祈求保守的禱告正好相反,是祈求永遠的定罪,永遠的毀滅。這些咒罵大多數時候的確不是為了惹惱神而發的,而是為了發泄怒氣,或為了顯得氣勢洶洶,或表達心中的不滿。有許多人甚至三句話不離咒罵。有些人對此習以為常,已經再也聽不出這是咒罵了。不少文學作品因為被這種可怕的罪所浸透,讀起來叫人覺得十分刺耳。那麼,是不是這種無心無意的妄稱神的名就那麼糟糕呢?是的,非常糟糕,因為這些人顯明了他們對神的聖名毫無敬意,也就表現出對神自己的毫不尊重。他們以此言行侮辱了神。 我們每逢聽到這樣的咒罵時,都要為之發抖。如果我們真的愛神,這種行為會使我們感到痛苦。不久以前,在公共場合,比如學校,軍隊或街道上咒罵還遭到禁止,要受懲罰。但現在,我們的政府卻取消了對咒罵的禁令,這真使我們感到傷心。 此外,還有人常用改頭換面的褻瀆,來加強語氣,說的人自己都意識不到他在說什麼,但其實也犯了非常嚴重的罪。如果我們的心裡真有對神的愛和尊崇,我們就不願意在不經意地亂用他的名或名的一部分時不去思想和意識到這名的神聖。神不是要我們用所有的言行去贊美他嗎? 假誓或不必要的宣誓 最後,我們要意識到假誓或不必要的宣誓也是在妄稱神的聖名。發誓時,我們是請全知全能的神作為我們的見証,見証我們說的是實話,或所許諾的是真心實意的。我們請他幫助我們忠實地踐約(我發誓。。。求主幫助)。如果這樣的誓言是漫不經心地發的,我們就侮辱了全知的神,以一種非常不聖潔的方式妄稱了他的聖名。 但是,如果我們不需要用發誓的語言卻用了,比如祈求神的幫助或懲罰(如果這樣那樣的事發生,如果我沒這樣或那樣做。。等等,願神幫助/懲罰我),也是在妄稱神的名。難道這還不夠說明說這話的人缺乏對神的尊崇嗎?我們這樣說的時候,經常想都沒想到神。 問100︰因發誓和咒罵而褻瀆神的名是否是很嚴重的罪,以至神的忿怒要降在那些對此不加阻攔和禁止的人? 答︰是,誠然如此(a);因為沒有什麼罪比褻瀆神的名更激怒神的。所以,他甚至命令對犯這罪的人處以死刑(b)。 (a) 傳道書29︰24,利未記5︰1 (b) 利未記24︰16 阻攔和禁止咒罵 在舊約時代,褻瀆神的名是死罪。我們來回想那個一半埃及人,一半以色列人血統的少年,與一個以色列人爭斗時,以嘲弄的口氣使用神的名,以此來奚落對方。結果這個少年要用石頭砸死(利未記24︰10-23)。這就告訴我們,妄稱神的名是何等嚴重的罪。 假誓和不必要的宣誓也是嚴重的罪行,神要在今生和永生懲罰犯這罪的人。因為這也是褻瀆神的名,從而褻瀆神自己。 這種罪在神的眼裡實在太邪惡了,如果我們不盡可能禁止或阻攔別人咒罵發誓,連我們都要落在他的震怒之下。神在《聖經》中說︰"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証,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利未記5︰1)。 我們可以要求我們的子女,學生,僱員或下屬不要咒詛發誓,以此來阻止這樣的罪。我們必須以愛心向他們解釋,發誓是一項可怕的罪,不僅我們會為之冒犯,更因為它損傷了神的榮耀。 如果我們因為膽怯,或怕被人嘲笑,或擔心損壞與人的關系,而在別人發誓時保持沉默,這是件非常不好的事。另一方面,我們在勸誡他人時,必須有技巧,謙卑和愛心。把發誓的人拉到一邊去規勸,比在第三者面前責備他要好得多。因為在其他人面前責備人,有時會讓這人惱羞成怒,發更可怕的誓。不過,有時當眾的責備也有必要,為的是教導其他人,使那些人不犯同樣的罪。 主日卅七 問101︰那麼,我們不可用敬虔的態度指著神的名起誓嗎? 答︰可以;當法官要求起誓時,或為了需要維持並促進忠信和真理,以榮耀神,造福鄰舍,就可以 起誓。因為這種起誓為神的話語所許可(a),因此在新舊約裡面的聖徒都正當地應用了它(b)。 (a) 申命記6︰13,10︰20,以賽亞書48︰1,希伯來書6︰16 (b) 創世記21︰24,31︰53,約書亞記9︰15,撒母耳記上24︰23,撒母耳記下3︰35, 列王記上1︰29,羅馬書1︰9,9︰1-2,哥林多後書1︰23 可容許的起誓 有人堅持說,為了防止任何妄稱神的名,最好決不發誓。改教時期的重洗派就禁止任何發誓,並引用基督所說過的︰"什麼誓都不可起"(馬太福音5︰34)。 但是,這樣引用基督的話是不恰當的。在這段經文裡,他禁用那些輕率和不必要的起誓。這種誓言,出于對神的名的某種敬畏,不用神的名,而是用天地,或耶路撒冷,或發誓人自己的頭來發誓(如果。。。我將人頭落地)。 但事實是,認真而誠摯的宣誓是可容許的,這從神自己多次發誓的事實中可以得到証實。在《舊約》的許多經文中,我們在此只需提到《創世記》的廿二章6-17節,主應許賜福亞伯拉罕,就因為他對主如此順服,甚至願意聽神的命令,獻以撒為祭。"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在《申命記》第六章13節裡,主要求我們在起誓時,只靠著他的名起誓。在新約中,我們看到保羅呼求神作他的見証,証實他之所以沒有往哥林多去,是為要寬容他們(哥林多後書1︰23)。 什麼時候起誓? 我們必須意識到,起誓時,我們總是呼求神作我們的見証。因此,起誓是一樁神聖的事。 但什麼時候我們可以起一個神聖的誓呢?起誓不能沒有理由,必須出于自願。當政府作為神的仆人為了維護權威,真理和正義(羅馬書13︰4),而要求我們起誓時,我們可以起誓。比如說,接受一項重要的政府工作時,要宣誓遵守國家的法律;再比如說,就職成為軍官時,要宣誓效忠。當法官為了獲得真相,而要求証人以誓言確保証詞的真實時,也會要求証人起誓。假誓若被發覺,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在接受某項工作時,必須作盡責的宣誓。在有些職業裡,必須許諾對在工作當中獲得的信息保密。比如護士,醫生,律師或持照會計。 事實上,我們在教堂裡所作的任何許諾,比如就職宣誓,結婚誓言和洗禮都是誓言,因為這些誓言是在神的面前發的。 但是,不論何時,只要發誓不是必要的,主的話語就適用︰"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馬太福音5︰37,雅各書5︰12)。 問102︰我們可以指著聖徒或其他受造物起誓嗎? 答︰不可;因為合法的誓乃是呼求那唯一鑒察人心的神,他是給真理作見証的,並且如果我起假誓,他也是刑罰我的(a)。這種尊榮不能歸于任何受造物(b)。 (a) 哥林多後書1︰23,羅馬書9︰1 (b) 馬太福音5︰34-36,雅各書5︰12 指著受造物起誓 最後,我們要問,是否只能指著神的名起誓。為了防止妄稱神的名,難道我們不能指著某些與神親近的人,因為他或她過著特別敬虔的生活,或者為主殉道,來起誓嗎? 不,這樣作是不容許的。只有神配得那樣的尊榮,因為只有神洞察人心,能夠分辨真偽。只有他才能也將懲罰那些發假誓的人,即使這樣的假誓從不為人所知。 最終無誤的審判是神的工作,也是他的尊榮,不能也不願與任何受造物分享。只有他是全知全能的。 在舊約中,我們讀到︰"你要敬畏耶和華你的神,事奉他,專靠他,也要指著他的名起誓"(申命記10︰20)。 主日卅八 問103︰神在第四條誡命裡命令什麼? 答︰第一,我要盡我在福音上和學校裡的職責(a);我應當殷勤上教會,特別是在安息日(b),學 習神的話語(c),使用聖禮(d),在會眾前求告神(e),並周濟貧窮(f)。第二,我一生的日子 要止息作惡,讓主用他的靈在我裡面工作,這樣,今生便開始了永恆的安息(g)。 (a) 提多書1︰5,提摩太後書3︰14,哥林多前書9︰13-14,提摩太後書2︰2和3︰15 (b) 詩篇40︰9-10,68︰26,使徒行傳2︰42 (c) 提摩太前書4︰13,哥林多前書11︰33 (d) 哥林多前書11︰33 (e) 提摩太前書2︰1,哥林多前書14︰16 (f) 哥林多前書16︰2 (g) 以賽亞書66︰23 守主日為聖 在第四條誡命中,討論的是守主日,就是安息之日為聖。 舊約的安息日始于創世之時。我們在《創世記》第二章3節中讀到︰"神賜福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神賜福那日,意思是使這一天成為特別的一天。他也使這一天成聖,就是把它從一周的其余日子分別出來,作為神聖的一天。 在主日作工,尤其是奴仆或婢女作工,是不容許的。甚至寄居在以色列人中的外邦人也是不允許作工的。但並不僅是休工的問題。 設立這一聖日的目的是什麼呢?首先,是為了讓我們有一天來思想。我們在這一天不必忙忙碌碌地作工,而是要不斷思想神工的偉大和榮美,好為此贊美榮耀他。這就一再教導我們要依靠神,因為在創造中他已給了我們能力和才能來作我們每日應作的工。我們的存活和享受的物質並非是受惠于我們所作的工,而是受惠于我們的創造主。 主也要我們一個禮拜騰出一天,在主日忘掉一切屬世的憂慮,好有一個專門的日子專門思想他的國度的事務,榮耀,贊美和事奉他,特別是聽宣講他的話語。 第七日和第一日 自從新約時代一開始,基督徒就守一周的第一日,而不是第七日為主日。對于基督徒來說,禮拜天成了主日,因為主基督就是在那一天從死裡複活的。 人們經常問這一改變是否合適。難道安息的一日不應該是在一周的最後一日(就如永存的律法所清楚記載的),而不是大多數基督徒所守的第一日嗎? 我們要指出,事實是,基督是在一周的第一日,在他複活以後,立刻與他的門徒相見的。一周以後,又是在一周的第一日,他與他們重見。但保羅難道不曾在安息日去會堂嗎?是的,在過渡時期,當福音最先要在會堂裡傳講時,保羅是在安息日去了猶太人的聚集之處。但是,當基督徒開始聚會,並從會堂分離出來後,他們就在一周的第一日聚集崇拜。這從保羅在這一天收集奉獻的事實中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哥林多前書16︰2)。從歷史記載追溯上去,遠在第一個世紀的基督徒就已經開始守一周的第一日為聖日了。 為什麼會這樣呢?很顯然,因為這一天是基督教會的誕生之日︰基督在一周的第一日從死裡複活了。 在這一轉換中,也許還有些象征的意義。舊約的安息日是在一周的最後一日,指向神的創造之工完成以後的那一日。它指出我們應該用按律法而活和行善工來獲得安息。而新約的安息日是在一周的第一天,則是指向基督所作的工。他獲得了安息,我們則因恩典接受了這安息。在基督複活之日,萬事都變成新。 因此,我們才以安息的一日開始新的一周。這是永恆安息日的安息。我們從眼下已經開始享受這樣的安息,它給了我們迎接新的一周的能力和希望。 教會會眾聚集 主給了我們六日作工,來供養我們身體的需要。同時,他也要供養我們的靈魂,這特別表現在他召集我們在安息之日,到他的家聽他的話語。這在神的祝福之下,成了我們的靈糧。如果我們不按時吃這靈糧,靈命就會憔悴。西方世界的二十四小時經濟(每周工作七天)醉心于賺錢和享樂,結果將帶來更豐富的物質,卻付出了靈命健康的代價。 主要求我們,只要可以,就要努力在主日聚集在一處。以色列人在被擄之後(主前六世紀),每個安息日兩次聚集在會堂。耶穌也"在安息日,照他平常的規矩進了會堂,站起來要念《聖經》"。 他還解釋了他所念的。有次,在拿撒勒,他解釋了一段《以賽亞書》︰"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路加福音4︰16-18)。 在最初的基督徒教會裡,每周的聚會都要讀舊約,唱詩,聽解釋神的道。通過這樣的方法,會眾得到教導和建造,就是說,他們在對耶穌基督的認識和信心上成長起來。保羅勸誡道︰"你們聚集的時候,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哥林多前書14︰26)。使徒所寫的書信(被收集在新約裡)也在聚會時當眾朗讀和討論。當時教會間常有書信來往。正如我們所讀︰"你們念了這書信,便交給老底嘉的教會,叫他們也念;你們也要念從老底嘉來的書信"(哥羅西書4︰16)。要理問答說"特別是在安息日",因為在一周當中,會眾還有別的聚會。 洗禮和聖餐這兩大聖禮也是在主日教會的聚集中舉行。教會領袖/牧師代表全體會眾,當眾為教會中和教會外所有的需要祈禱。我們讀到保羅和西拉"當安息日,我們出城門,到了河邊,知道那裡有一個禱告的地方"(使徒行傳16︰13)。 同時,我們給神的奉獻(在一周內所賺取的)也在主日收集,好為那些教會內外需要幫助的人提供幫助。保羅請求哥林多的教會在一周的第一日的崇拜儀式中收集奉獻,好供應在耶路撒冷的母會的需要。這樣,他可以趁著在附近時把這些奉獻帶去耶路撒冷。"每逢七日的第一日,各人要照自己的進項抽出來留著,免得我來的時候現湊"(哥林多前書16︰2)。 許多教會在禮拜天收集奉獻。第一個目的是為了維持教會的事工,主要用在教堂的維修和牧師及其他工作人員的薪水,和學校(特別是神學院)的費用上。其次是為了能夠幫助有需要的地方,包括會眾中和會眾外那些有需要的人。有時,這需要是在別的地方,比如在別的國家或地區遭受天災人禍的人們。 在主日的自由時間 除了會眾聚集的時間以外,主日當然還會有時間剩余。如果我們有家庭的話,可以利用這段時間與家人在一起。如果我們平時因為工作壓力而與家人團聚不夠的話,尤其應該如此。在一周的忙碌當中,一個安詳的主日該是何等美麗的綠洲﹗我們可以,也應該不去管我們的日常工作。這並不是說我們可以一起外出玩耍。教會的崇拜應該影響全天,因為主日是整個禮拜天。這段自由時間尤其適于一起唱詩,與孩子們在桌邊談論當天的講道和我們在《聖經》裡讀到的經文。也適于各人安靜地讀經或其他屬靈書籍。 在主日期盼主的再創造 主日是要我們用來思想創造和再創造的開端--基督的複活,也要我們期盼再創造的完成。有一天住在新天新地將是永恆的安息日或永恆的主日。那時神的所有兒女將聚集在神的家中,被永遠從罪中拯救出來。神永遠得到贊美,事奉和榮耀。 每一周的主日都應當是這樣的一天的預演。因此,主日就應該產生一種影響整個一周的作用。在一周中,我們也應該為來臨的主日和永恆的主日預備自己。我們應該怎樣作到這點呢?是靠不斷拒絕各種罪惡的思想和罪惡的行為;靠信心的祈禱,與妄圖領我們走邪路的撒旦的勢力作斗爭;靠堅持讀神的話語,好讓主通過他的話語和聖靈在我們身上作工。這樣,永遠不會失落的永生命已經在今生今世開始了。這就是永遠的安息日。 安息日的社會因素 神在設立聖日時,也沒有忽視其社會因素。作為對墮落的懲罰,神曾經在我們肩上壓下重擔,要我們終日勞苦不息。但是,他不願我們總是只作工作的奴隸。神要以主日這種方式來供養我們,好讓我們每周都得到休息,來重新得力。 從這一方面來說,安息日也是預先品嘗永恆的安息。在新天新地裡,神的兒女在複活之後,仍然要工作,但已經不再是痛苦,悲傷,勞累的了。 守安息日不應該成為負擔,只受各種各樣的限製。主日是事奉主的特別日子,應該是充滿喜樂的。對于那些忠實地遵守安息日的人們,它是神所賜的特別的禮物。 違反第四條誡命是非常嚴重的罪 不守安息日是非常嚴重的罪。《聖經》一再指出,不尊主日為聖是除了拜偶像和犯奸淫之外,最惡劣,也是人們最常犯的罪之一。先知以西結(《以西結書》20-23章)稱之為以色列人所犯的最可惡的罪之一,導致了他們受被擄的懲罰。先知以賽亞在《以賽亞書》第56章,稱贊那些守安息日的人為有福的人。 在主日裡合法的工作 那麼是否我們在主日什麼工都不能作呢?不。從古至今,有三種工作被認為是主日可作的︰必要的工作,慈善的工作和愛的工作。警察,醫生,婦產科醫護人員,救護車駕駛員,養老院和其他慈善機構的工作人員,教會清潔人員,還有牧師,等等等等,必須在主日工作或輪流工作。"必要工作"必須限製在真正必要的工作上︰是為了保護人民或為了人民的安全,為了幫助病人或其他要求照顧的人,為了保持崇拜儀式的正常進行。還有,探訪和幫助病人和那些需要幫助的人。主耶穌自己就是這樣作的︰他常在安息日治愈病人。安息日必須彰顯神對人特別的關懷。 神僅僅嚴格禁止那些不是絕對必要的工作和那些不完全是慈善之舉的工作。因此所有為了增產和賺錢的工作,包括那些流水作業的工業都是被禁止的。當然,要是談到那些不能片刻停工的生產線,會產生一些無法解決的問題。但是我們應該意識到這樣的生產線所帶來的咒詛遠遠大于祝福。 第十四課問題(主日卅四至卅八) 1. 神賜下誡命的目的不是什麼,是什麼?(本課簡介) 2. 在前四條誡命中,涉及了哪四件事?(問答93) 3. 神在律法中對我們提出了什麼要求?(問答93) 4. 用一句話總結神在第一條誡命裡對我們的要求。(問答94) 5a. 什麼是拜偶像?(問答95) 5b. 舉出四種現代人所拜的偶像。(問答95) 6. 為什麼神不允許我們用肖像來敬拜神?(問答96-98) 7a. 第三條誡命談的是什麼?(問答99) 7b. 舉出一些妄稱神的名的例子。(問答99) 8. 我們起誓實際上是在作什麼?(問答101) 9. 第四條誡命談的是什麼?(問答103) 10. 主日最重要的目的是什麼?(問答103) 11. 為什麼基督徒不在禮拜六,而在禮拜天守安息日?(問答103) 12. 在基督徒的崇拜儀式中有些什麼?舉出四個方面。(問答103) 13. 什麼樣的工作必須在主日作? (問答103) 14. 主日與創造有什麼關系?與再創造有什麼關系?(問答103) -------------------------------------------------------------------------------- 第十五課 神的律法︰十誡(續) 主日卅九-四十四 -------------------------------------------------------------------------------- 神的律法︰十誡(續) 第二塊法版上的六條誡命 簡介 愛你的鄰舍 第二塊法版上有六條誡命,教導我們應該如何與鄰舍交往。主耶穌把它們總結成︰“愛人如己”(馬太福音22︰39)。只有當對鄰舍的愛主宰了我們的思想,意志和行為時,我們才能守住這些誡命。我們自己並不曾擁有這樣的愛,是聖靈在那些得到更新的心靈中作工,生發這樣的愛,就是因在基督裡得救的感謝之情。 六條誡命 第二塊法版上的第一條誡命要我們愛父母。接下來的幾條是不可殺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竊,不可作假見証或誹謗,以及不可覬覦鄰舍的妻子或財產的命令。 最後一條誡命涉及最廣,同時也深化了前面幾條誡命。它不僅清楚地說明了行為可能是罪惡的,而且指出了罪的根源就在我們的心中。 禁止和命令 這些誡命並非令人厭煩的清規戒律,而是良善的命令。它們適用于全世界所有的人,啟示了神對他所創造的世界的關懷。在這些誡命中,神命令我們保護整個社會︰維護各種形式的權威,以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保護婚姻和家庭,保護我們的生命,財產和聲譽;以至保護我們的心,因為我們的心是我們的言行,思想和願望的屬靈中心。“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箴言4︰23) 主日卅九 問104︰神在第五條誡命裡命令什麼? 答︰我應對父母和一切尊長表示尊敬,愛心,信實;我要順從他們的好教導和對我的指正(a),並容忍他們的軟弱(b),因為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受他們的管教(c)。 (a) 以弗所書6︰1,2,5,歌羅西書3︰18,20,22,以弗所書5︰22,箴言1︰8,4︰1,15︰20,20︰20,出埃及記21︰17,羅馬書13︰1 (b) 箴言23︰22,創世記9︰24,彼得前書2︰18 (c) 以弗所書6︰4,9,歌羅西書3︰20,羅馬書13︰2,3,馬太福音22︰21 尊敬父母 與我們自然本能最吻合的命令,就是這條要尊敬,愛戴和孝順父母的命令。在父母與兒女之間,有天然的感情紐帶。在那些充滿愛的家庭裡,兒女有良好的環境學作好公民。 尊敬 我們必須怎樣尊敬父母?為什麼要尊敬父母?我們必須視父母為我們的尊長,配得我們的尊重,因為神賜給他們權炳管教我們。神樂意借著他們來領導我們。父母的權威如果應用得當,對我們益處甚大。 在尊重父母的同時,我們也是在學習尊敬神。當他們教導我們帶著尊重的態度聽他們的話,順從他們,善待弟兄姐妹時,也是在教育我們如何在今後以適宜的尊重與上級和同輩相處。因此父母配得我們的尊敬。 這種尊敬不僅在順從中表現出來,也應在我們對他們說話和談到他們時流露出來。因為順從可能是被迫的,可能是陽奉陰違。對父母的尊敬必須在我們對他們的所有態度中顯示出來。 愛戴 但是,神不僅要求我們尊敬父母,還命令我們愛父母。在創世時他就給了我們愛人的命令。人類墮落後,這條命令並沒有改變。父母為我們嘔心瀝血,難道我們不應該愛他們嗎?有愛的家庭何等有福﹗神深深賜福這樣的家庭。健康的家庭是健康社會的基石。相反,許多人犯錯,犯罪,都能在他們少年時的惡劣家庭環境中找到原因。 順從 神命令我們順從父母和一切尊長的好教導。好教導的意思是父母必須用神在神聖律法中對我們要求的來教導他們的孩子。我們必須聽從這樣的教導︰必須作我們父母基于神的律法所要我們作的一切。 從另一方面來說,這條命令對父母提出的要求也很高︰他們必須教導孩子,使他們能夠尊敬,愛戴和孝順父母。那些要求兒女盲目順從的父母,結果把孩子培養成戰戰兢兢的人;日後,這樣的孩子常突然爆發,反抗父母所設的那些壓迫人的條條框框。 對主的事奉實際上是愛的事奉,父母必須把這條原則深印在兒女心上。為此,在主的幫助和祝福下,他們必須撫養他們的兒女。我們必須意識到,兒女從父母那裡所得的印象,尤其是對父親的印象,將最終影響他們對神的認識。 我們必須以適當的順服聽從我們的父母。但是,對父母的順從是有一定限度的。若是我們的父母想把與聖經真理不符合的觀念或行為強加于我們,我們就不可順從他們。我們也不能效仿他們的壞榜樣。這並不是說,當作兒女的覺得父母對他們的要求不合理的時候,就不該順從父母。只有當父母要求他們作那些分明是違背神的命令的事時,才能如此。 最壞的情況是作父母的性虐待兒女。可悲的是,他們有時作這樣喪盡天良的事時,是打著神要求兒女順從父母的旗號。作兒女的一生就被這樣的虐待毀掉了。更糟的是,兒女對父神的認識也因此遭到損害。 懲罰 父母有權,甚至是有責任懲罰那些不順服的孩子。我們必須順服這樣的懲罰。恰當的懲罰對我們有益︰“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箴言29︰15)。恰當的懲罰是那些以愛為出發點,以孩子的長進為目標的懲罰。當然有些懲罰是錯誤的,僅僅是出于惱怒和嫉妒。這樣的懲罰就與侵犯無異,只會使事情和孩子的行為更加惡化。因此主說︰“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6︰4)。 孝順和父母的缺點 孝順比尊敬和愛戴更高一個層次,它還包含了忍耐。當我們感情上不再自然而然地感到對父母的尊敬和愛戴時,我們仍然必須孝順他們,與他們保持聯系,需要的時候幫助他們,傾聽他們的好建議。對父母的孝順尤其表現在需要經過內心掙扎才能有的溫柔態度上。例如,有時他們表現得情緒不佳或脾氣乖戾,或我們自己長大成人以後,在父母身上發現越來越多的缺點;或當他們因某種原因對我們不好時,或當他們老了,不能繼續給與我們時;或當他們患老年痴呆症,不能再對我們的愛有所回應時,我們都必須耐心地對待他們的缺點和不足,因為我們自己也有缺點,更因為是神把年老多病的父母安置在我們身邊。 我們必須要提及的是,只有恩典才能賜給我們這樣的真愛,是賦予我們的。那些在主裡面的人,就是說,通過活生生的信心與主在愛裡相連的人,會從主那裡得力,不斷奉獻愛。保羅說︰“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以弗所書6︰1)。 社會和婚姻中的權威 任何形式的社會生活,不論是家庭,教會還是社區,都必須建立在三個基礎上︰尊敬,愛和信實。 尊敬,愛和信實,不僅應該給父母,也應該給那些主安排在我們之上的各種權威。權威來自我們之後的力量。神站在我們父母的後面,也站在其他權威,比如學校或社會的後面。我們讀到保羅所寫的︰“在上有權炳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炳不是出于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羅馬書13︰1)。當我們還是孩童時,我們的父母(有時還有祖父母)是我們的尊長。成年後,根據神的計劃,父母的權炳有一部份由他人承擔。即使他們對我們嚴厲有加,要記住是神把他們放在我們之上。這在所有的社會關系裡都一樣,比如在學校,在工作單位裡,以及在政治領域。 這個命令對夫妻關系也適用︰妻子要順服自己的丈夫(歌羅西書3︰18)。 如果缺乏有權炳的良好關系,一個社會就會混亂不堪。那時我們就會看到外在和內在的混亂代替良好的秩序;而良好的秩序是一個健康的社會所必需的。 這也意味著我們必須嚴格遵守非基督徒政府所製定的法律和條規,例如,遵守交通規則和依法上稅。 掌權者的責任 可以說,所有掌權者都必須在愛鄰舍的命令下運用他們的權柄。他們應該公正地對待所有下屬;在人們需要的時候,提供適當的幫助。父母和教師對孩子們要這樣作,僱主對僱員要這樣作,政府對公民也該如此。男人應該愛他們的妻子,給她們溫情與關懷。 每一個有權柄的人都必須意識到自己要為怎樣運用權柄而向神交待。 順從所帶來的福氣 在主眼裡,尊敬父母是如此基本和重要的命令,以至于他應許︰要賞賜給那些守此誡命的人長久的生命。因此保羅說︰“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命令”(以弗所書6︰2-3)。遵守這一誡命將帶來莫大的祝福。 這裡所應許的並不是指那些不守神律法的人將會早死︰在主裡的早死其實是更大的祝福﹗ 主日四十 問105︰神在第六條誡命裡命令什麼? 答︰我不可在心思,言語,或外表上,更不可在行為上,任憑自己親自或假手于人作出誹謗,仇恨,侮辱或殺害我鄰舍的事(a);反要棄絕一切報仇的心(b)。再者,我不可傷害自己,也不可自陷于危險中(c);是以,官吏為求阻止謀殺,也要佩帶刀劍(d)。 (a) 馬太福音5︰21-22,26︰52,創世記9︰6 (b) 以弗所書4︰26,羅馬書12︰19,馬太福音5︰25,18︰35 (c) 羅馬書13︰14,歌羅西書2︰23。馬太福音4︰7 (d) 創世記9︰6,出埃及記21︰14,馬太福音26︰52,羅馬書13︰4 愛鄰舍 第六條誡命的意思不解自明。《要理問答》的解釋也非常清楚。在這條誡命中,神保護我們鄰舍的生命。為什麼呢?因為人是按神的形像造的。 首先,我們必須重申,鄰舍不僅指家人或那些對我們友好的人,而是指每一個我們與之接觸的人,甚至那些對我們充滿敵意或憎恨的人。基督清清楚楚地說過︰“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5︰44)。 進一步來說,我們特別需要指出,不僅我們對鄰舍所作的錯事,甚至那些惡毒的心思,語言和舉止也要被定罪。詩人的話在此正合適︰“惟有??的命令極其寬廣”(詩篇119︰96)。 難道我們生活中不是一刻也不曾不違反這條誡命嗎?當我們心裡咒詛我們的鄰舍早死時,我們在神的眼裡是犯了謀殺的罪呢﹗ 有時,我們不管是對還是錯,會對某人十分惱怒。但是,保羅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書4︰26)。 人是什麼? 那在聖靈的光照下的人,會看清楚他自己內心是多麼骯臟丑惡。保羅描寫人的真實形像時說︰“他們的喉嚨是敞開的墳墓,他們用舌頭弄詭詐,嘴唇裡有虺蛇的毒氣;滿口是咒罵苦毒;殺人流血,他們的腳飛跑,所經過的路,便行殘害暴虐的事。平安的路,他們未曾知道”(羅馬書3︰13-17)。 雖然我們因為自愛而盲目,不願承認這樣的描寫,但這確實是每個人的真實寫照。 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神在他的良善中控製邪惡。他阻止了許多人嚴重傷害他人。如果他不這樣作,整個社會會完全破裂。在那些神對他們撒手不管的人身上我們可以看到這一點。那些曾過著循規蹈矩的生活的人,可能會變得比畜生還不如。無論在個人和群體身上,這樣的事不勝枚舉。 神賜給政府懲惡的權炳,來實行這種控製。保羅寫道︰“他(指政府)是神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羅馬書13︰4)。政府在需要時,必須用刀劍,即死刑來施行懲罰。謀殺或有意的過失殺人,根據神的律法,必須處以死刑。洪水過後,在新人類重新開始時,神叮囑挪亞的話適用于全人類︰“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創世記9︰6)。 新人 原則上,當我們在歸正時脫去舊人,“穿上新人;這新人是按照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以弗所書4︰24),我們將重新遵守第六條誡命。那時我們仰望基督,“他並沒有犯罪,口裡也沒有詭詐;他被罵不還口,受害不說威嚇的話,只將自己交托那按公義審判人的神”(彼得前書2︰22-23)。我們常與自我作激烈的掙扎,基督願意在這掙扎中賜我們力量。因為我們被召,是要棄絕一切報仇的心,甚至要拋棄那些因被別人惡待而生的報仇之心。人們有時可以成年,甚至一生為複仇的念頭所纏繞。當神把我們從這樣痛苦的陷阱拯救出來時,是何等的福氣啊﹗ 這並不是說別人錯待我們或其他人就可以不受懲罰。但是我們必須把懲罰的權利交給那些受召和有權懲罰的人,這就等于我們把懲罰的權利交還給神。保羅勸誡說︰“親愛的弟兄們,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9)。 我們不能作任何傷害鄰舍的事。對外國人,我們也必須禁止任何帶惡意的評論和惡劣的對待,因為雖然他們也許在事奉別神,但他們也是我們的鄰舍,是按神的形像造的。 傷害自己 神也禁止我們傷害自己。我們不能用不健康的,可能縮短壽命的生活方式來損壞自己的身體,比如暴飲暴食,抽煙,吸毒,或酗酒。我們也可能用在工作中或交通中魯莽大意,或故意弄傷自己,或自殺來傷害自己,那樣我們也是在損傷神的形像。 墮胎和安樂死 也包括墮胎和安樂死。神給了我們每一個人生命的氣息。他是“萬人之靈的神”(民數記16︰22)。只有他才有權拿走這氣息。 墮胎是神所禁止的謀殺。在母腹中的胎兒雖然還沒出生,卻是有生命的,神把靈魂賜給了它。在懷著施洗約翰的時候,以利沙伯對馬利亞說︰“你問安的聲音一入我耳,我腹裡的胎就歡喜跳動”(路加福音1︰44)。 自然,我們可以也應當用藥物治療來減輕或除去病人的痛苦。但是,用安樂死來解脫痛苦卻絕不是慈善的行為。 神的兒女願意忍受痛苦,因為任何痛苦都決不超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所受的苦難。神也能以他的恩典,讓我們預先品嘗那等待我們的救恩滋味,來奇跡般地解脫我們的痛苦。對于那些不是神的兒女的人,安樂死絕不是脫離苦海的途徑。恰恰相反,在地獄裡有更大的苦難在等待著他們﹗ 問106︰但是這誡命只講到殺害嗎? 答︰不過神禁止殺人時,也教訓我們,他憎恨那殺人的根源──即嫉妒(a),恨惡(b),惱怒(c),報複的心;這一切在他的眼中乃是隱秘的殺人罪(d)。 (a) 傳道書14︰30,羅馬書1︰29 (b) 約翰壹書2︰11 (c) 雅各書1︰20,加拉太書5︰19-21 (d) 約翰壹書3︰15 舉止,言語和心思 有些人對《要理問答》的這種解釋表示反對。難道這條誡命說的單是謀殺嗎?難道它不也定所有惡毒的舉止,言語甚至心思為有罪嗎?答案是簡單明了的︰這些舉止,言語和心思源于嫉妒,恨惡,惱怒和報複的心,這些都是謀殺的根源。謀殺是從這些惡念和心思中開始的。因此,它們與實際的謀殺並無二致,是一樣的邪惡。只是謀殺走得更遠。 謀殺始于什麼?人類的第一起謀殺是怎樣發生的?是該隱看見神接受了他的弟兄亞伯所獻的祭,卻拒絕他的,就在心裡起了邪惡,嫉妒的念頭。這一念頭驅使他謀殺了自己的親弟兄(創世記4)。 主耶穌在登山寶訓裡說︰“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馬太福音5︰22)。 神因他的良善,警戒我們要對付心裡的嫉妒和恨惡。他對那因嫉妒弟兄亞伯,甚至要將他置于死地的該隱說︰“你為什麼發怒呢?你為什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創世記4︰6-7)。 問107︰我們不這樣殺害鄰舍就夠了嗎? 答︰不是;因為當神將嫉妒,仇恨和忿怒定罪時,他便要我們愛鄰舍如同自己(a),向鄰舍表示忍耐,和平,溫柔,慈悲和良善(b),並盡我們的能力,不讓他受傷害(c);甚至要我們善待仇敵(d)。 (a) 馬太福音22︰39,7︰12,羅馬書12︰10 (b) 以弗所書4︰2,加拉太書6︰1-2,馬太福音5︰5,羅馬書12︰18,路加福音6︰36,馬太福音5︰7,彼得前書3︰8,歌羅西書3︰12 (c) 出埃及記23︰5 (d) 馬太福音5︰44-45,羅馬書12︰20 神要我們愛人 神的命令首先是積極的︰要愛。神在誡命中命令我們愛我們的鄰舍。因此在第六條誡命中,神也吩咐我們盡力向鄰舍行善。要作到這一點,必須要有一顆愛心。愛心是由忍耐,和平,溫柔和良善表現出來的。這些是基督徒的美德。許多人對這些品質大加嘲笑︰如果你不厲害一點,就會在這個冷酷的世界滅亡。你必須自己拼命撈取,別人不會為你這樣作。慈善事業始于家庭。如果你太溫柔了,你就不屬于這個世界,不適合在這個現代世界生存。你很快就會被別人踩在腳下。 但是,主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說︰“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馬太福音5︰5)。地土的意思是全地。心硬的人在今世可以通過言語和行為的強勢得到許多錢財,勢力和名聲;但到最後,如果他們不悔改的話,神將把他們丟入永遠的沉淪中。而溫柔的人將承受一個新的世界。 溫柔 溫柔並非軟弱的好心腸,沒骨頭或怯懦不堪,遇難而退。溫柔是對別人的善意。首先表現在能夠忍受不公正的待遇。一個溫柔的人並不為自己爭斗,而為基督的緣故受苦︰“那忍受罪人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希伯來書12︰3)。 溫柔和忍耐不離左右。保羅說︰“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以弗所書4︰1-2)。 溫柔不同于那吹噓出來的容忍。許多人聲稱偏好忍耐,說是,每一個人自己應該了解自己想說或作什麼。但是,這種說法常常並非來自對鄰舍的愛,而是出于對鄰舍的利益漠不關心的態度。 愛必須有所表現 我們應有的善意要在行動中表現出來。不論何時何地,只要我們有能力,就必須善待我們的鄰舍,及我們的仇敵。我們必須用言行幫助他們,支持他們,好在所有根據神的律法對他們有好處的事情上助他們一臂之力。 如果有什麼壞事臨到他們,或威脅著他們,我們也不能袖手旁觀,而要盡力幫助他們避免損失。這對于西方世界的自我主義和個人主義來說是不可思議的。在西方世界,我們可以看到丟棄神的律法導致了什麼︰許多人受害于這種個人主義,過著冷漠孤獨的生活。而那些因為神的良善,受召幫助那些有需要的遠鄰近舍的人,則活得快快樂樂。這就顯明了這條誡命所帶來的祝福。 主日四十一 問108︰第七條誡命教導我們什麼? 答︰一切不貞潔都是神所咒詛的(a);所以無論已婚或未婚者(b),都要心裡憎惡不貞(c),又要活得貞潔(d)。 (a) 利未記18︰28 (b) 希伯來書13︰4,哥林多前書7︰7 (c) 猶大書23 (d) 帖撒羅尼迦前書4︰3-5 神聖的婚姻 神也保護婚姻。神給墮落之後的人所留下的最妙的奇跡之一,就是婚姻。婚姻如失落的樂園中飄來的一朵鮮花。可以說,婚姻能減輕神對墮落的人所施懲罰的痛楚。耶穌自己雖然沒有結婚,卻高度評價婚姻是神所設立的。他所行的第一個奇跡是在一場婚禮上(約翰福音第2章)。 在美好的婚姻裡,夫妻之間的愛能發展得非常豐富和細致。這是在生活的種種磨難中極大的安慰。 神經常用婚姻來準確地描寫基督和他的教會之間的關系。《舊約》的《雅歌》以對婚姻生活,包括夫妻之間深情而溫柔的肉體結合的刻畫,來比喻神與他百姓之間深切的關系。保羅寫道︰“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以弗所書5︰31-32)。在巴特摩斯島上的約翰看來,天國的福樂正如羔羊之婚宴(啟示錄19︰7)。 另一方面,神把背信棄義地離棄他,去事奉偶像比作淫亂和私通(耶利米書3︰1)。 這些圖畫清楚地顯明了神如何重視婚姻。《要理問答》因此恰當地解釋了婚姻的神聖。這種神聖涉及夫妻生活的每一方面。家庭應該是神聖的,就是說,應該遠離罪。這種神聖還延及夫妻的肉體生活。保羅說︰“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希伯來書13︰4)。用祈禱使之成聖,婚姻的結合應該是最深切的互愛的表達,是夫妻雙方共同享受神所賜的這一溫柔神聖的禮物。性是神的神聖禮物。神造男造女,使他們在身體的構造上有所分別︰“神。。。造男造女“(創世記1︰27)。因此,婚姻被稱為創造的機構。 婚姻受到威脅 婚姻正受到威脅。被什麼?首先,被各種形式的淫亂。《耶利米書》和《啟示錄》裡所描畫的形像清楚說明了奸淫是十分嚴重的罪,會導致極大的分崩析離。因此,神在神聖的律法中定奸淫為違反婚姻的罪。我們指的不僅指奸淫的行為;基督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奸淫了”(馬太福音5︰28)。因此神定所有心思,言語,行為和舉止上的不潔為有罪。我們必須與這種罪為敵,活得貞潔端莊。這種貞潔或端莊並非指過份拘禮,避口談論甚至完全禁止一切關于性的念頭和言談,而是指一種純潔,乾淨的生活,也指根據神律法的愛的享受。 婚姻中的肉體因素 根據神的設立,男女之間的親密深切的結合只能在夫妻之間存在︰“你必戀慕你的丈夫”(創世記3︰16)。因此,其他任何形式的性行為──所有婚前和婚外,以及男人與男人之間,或女人與女人之間的性行為──都是違反神的律法的。 迦南的異教徒們最惡劣的行為就是婚外性行為及同性戀。他們甚至在敬拜他們的偶像──生殖女神亞斯他祿的宗教儀式中鼓勵這樣的行為。他們圍繞神殿,或在神殿裡作這些事。這些可恥的罪對于以色列人來說是一種誘惑,因此神下令把所有的迦南人毀滅。神的子民所居住的國家應該是聖潔的國度,神的子民應該活得聖潔,遠離罪和罪的誘惑。 對同性的愛戀和同性戀 保羅譴責任何形式的同性戀,因它是一個遺棄神的文化完全墮落的象征。這種墮落對人的健康有著極其嚴重的後果。他特別指出了這種罪是對遺棄神的一種懲罰。那些堅持拒絕事奉神的人,神就把他交給罪,去遭受罪所有災難性的結果。我們這裡想到性病和我們時代的艾滋病。保羅寫道︰“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欲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欲,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欲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馬書1︰24,26-27)。 談到這裡,我們有必要指出對同性的愛戀(一種對同性的愛戀的感情)和同性戀(把這種感情付諸罪惡的行動)之間的區別。第一種情形可能是性情的問題或者是發育過程中精神失調的結果──這種精神失調可能是受墮落文化的影響而產生的。這種墮落文化借著極端容忍的名義接受各種形式的罪行。神並沒有把人造成這種樣子︰“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1︰27)。 對同性的愛戀情緒是一種嚴重的精神殘疾,與其他精神上和肉體上的殘疾並無二致。我們不應視之為對個人犯罪的懲罰,而應視之為樂園中人類墮落所留下的一種後果,樂園中人的墮落違背了神的形像。我們每一個人都負載了人類在樂園裡墮落後留下的傷痕。 神呼召那些愛戀同性的人和異性戀者都要與自己罪惡的傾向斗爭。基督明了這些人的處境,對他們說︰“背上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可福音10︰21, KJV版本)。那些憑著信心,靠著恩典,在基督代贖的寶血中尋求保護,投靠那更新人心的聖靈的人,會得到力量來打這場仗。對一個愛戀同性的人,神的國度裡有他的位置,有一天,他將從所有的罪惡傾向中得到拯救,並完全與神的形像相符。但是,對于那些不肯悔改的愛戀同性和婚外異性的人而言,神的國度是沒有他們立足之地的。 在婚姻中的不貞 我們也要提到婚姻生活中的不貞。這是指那些夫妻之間的性生活不再是雙方愛的溫情流露,而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欲。這是一種不貞,不是發生在婚姻之外,而是在婚床上,其結果是毀滅了許多婚姻,而外人常注意不到這婚姻發生了什麼問題。在這種情況中,妻子常成為那濫用神賜給他權威的丈夫的受害者。這種權威不是被這個丈夫用來愛護妻子,以順從神的命令︰“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彼得前書3︰7)。男人對女人的權威被這種男人濫用,來滿足自己的欲望。多少已婚的婦女心中隱藏了這樣的悲傷啊﹗ 婚前性行為和同居 婚前性行為也與神的誡命相沖突。婚姻是神所賜下的一種社會生活的方式,只有死亡才能將它解除。神要通過他的誡命保護婚姻。他命令我們,只有夫妻之間才能有男女最溫柔最親密的結合。性行為不應在那種因為沒有法律約束所以還可以解除的關系中存在。只有法律約束的婚姻才要求雙方彼此忠誠。 婚前任何形式的同居,即使政府承認這種同居是合法的,也與神的律法相沖突。 神也用這條誡命保護婚姻和婚姻生活的樂趣。 基督徒的性教育 基督徒的性教育非常重要。對這個問題的疑問應該以開放和誠實的方式加以討論。那些對此感到不舒服的父母,可以與孩子一起閱讀一些談到性的基督徒讀物,借此在父母與孩子之間創造一個談話的良好機會。 撫養孩子的過程中閉口不談這類問題,也絕不予以討論,是不夠的。禁吃的果子總是甜的。它會刺激不健康的好奇心,導致孩子用不符合神律法的辦法來尋求滿足,比如︰自慰,與異性的不良接觸,在私下裡或公開地與他人津津樂道地談及這個問題,或看那些不干不淨的讀物。而神的話語和帶著祈禱的公開,誠實和健康的性教育,在神的祝福下,將防止罪和對心理的損害。這也適用于戀愛中和已訂婚的年輕人,他們應在一起讀經,祈禱,開誠布公地討論這個問題。這樣,年輕的伴侶可以在對罪的斗爭中得到力量,學會等候神所給他們的時間,在婚姻的結合中來表達他們最深切溫柔的感情。 獨身生活 羅馬天主教所主張的獨身生活,就是神職人員不結婚的觀念,是與《聖經》的教導相沖突的。這種觀念常導致非常不健康的情形和危險的性發泄。這種觀念的背景是︰當時有一種影響教會的異端思想,就是人的罪性蘊藏在肉體和肉欲當中,應該抑製它,好使靈魂得到救贖。在此我們必須重申,性本身並不是墮落的後果,而是從神而來的創造的禮物。“神。。。造男造女”(創世記1︰27)。這個禮物也賜給那些受召作屬靈領袖的人。我們可以從《聖經》記載中看到這一點︰除了保羅外,其他所有使徒都結了婚,甚至保羅也說,他若娶妻,是完全合法合理的︰“難道我們沒有權炳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來往,仿佛其余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哥林多前書9︰5) 婚姻的解除 只有死亡或奸淫才能解除婚姻。保羅寫道︰“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哥林多前書7︰39)。非法的離婚和離婚後的再婚是犯了奸淫的罪,是神在第七條誡命中所禁止的。 但是,罪也傷害到婚姻,以至于有些情況下,因婚姻的一方犯了奸淫,或者夫妻的一方成為基督徒,另一方就拒絕與她或他再在一起生活,那麼這一方就不為離婚承擔責任。犯奸淫者或離棄者有責任,另一方則沒有,沒有責任的一方就可以再婚。保羅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妻子若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哥林多前書7︰12-13,15)。 與不信的人結婚 如果夫妻的一方成為基督徒而另一方仍然不信,他們可以繼續生活在一起。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可以與非信徒結婚。在《聖經》中,神說得再明確不過︰“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6︰14)。 至于這種結合的動機,據說是使非信徒通過這種方法悔改歸正。但是,這樣想的人是低估了不信的威力,心甘情願地把自己向罪和不信的誘惑敞開。事實告訴我們,這樣的婚姻常常以失敗告終,或導致叛教。保羅說︰“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哥林多前書7︰15-16)。 教會決不應該允許不合律法的婚姻,也不應該為那些得到政府承認,但與《聖經》原則相違背的婚姻証婚。不過,如果這樣的婚姻已經得到法律部門的承認,教會也無需要求他們解散,恢複第一次婚姻(除非是同性戀的婚姻),因為這樣的分離也導致奸淫。那麼,這樣的婚姻在當事人承認自己有罪後,必須予以承認。 問109︰神在這條誡命裡,只是禁戒淫亂及這類大罪嗎? 答︰我們的身體靈魂既都是聖靈的殿,神便要我們保守二者純全聖潔;因此他禁戒一切不貞的行為,姿勢,言語(a),思想,欲望(b),和凡足以誘導至不貞的事物(c)。 (a) 以弗所書5︰3-4,哥林多前書6︰18-19 (b) 馬太福音5︰27-28 (c) 以弗所書5︰18,哥林多前書15︰33 禁戒一切不貞 神審判我們,根據的是他的神聖律法的原則,而不是根據我們常被罪玷污的原則。我們不認為是奸淫的情況,神可能會視為奸淫。基督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奸淫了”(馬太福音5︰28)。 神在知識,公義,聖潔上,按照他的形象造了我們(參見主日三)。我們因為墮落失去了這形象。但如果我們在基督的寶血裡洗淨,被聖靈更新,這形象就在基督裡得到恢複,我們的身體和靈魂重新變為聖靈的殿。他住在我們裡面,帶領我們按照神的話語生活,幫助我們抵擋罪。隨之而來的還有責任︰我們受召守護身體和靈魂,好讓聖靈住在裡面,如同住在潔淨神聖的殿中。 我們受召禁戒罪惡的行為,靠著信心的禱告和聖靈的能力,與內在的罪惡情欲作斗爭。同時我們也要禁戒一切罪惡的心思,言辭和舉止。 一生的掙扎 對一個基督徒來說,這意味著一生之久的掙扎。這場斗爭是艱苦的,因為從外而來的誘惑是如此之大,而我們自己的心仍然傾向于一切罪惡,就是接受了恩典之後依然如此。保羅說過︰“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羅馬書7︰21)。這場爭斗有勝也有負。但是,靠著從神而來的力量而獲的勝利將給心靈帶來平安和喜樂,因此它依然是一場榮耀的爭斗。“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羅馬書7︰22)。 失敗不應該使我們灰心喪氣,而應該鞭策我們不斷在基督的寶血裡尋求保護,以在他裡面得到寬恕和公義,為聖靈不停止地更新心靈的恩典而祈禱。洗禮指出,我們不應該絕望,也不應繼續犯罪,因為神在洗禮裡把他的恩典印在我們身上,應許我們要通過聖靈幫助我們。約翰寫道︰“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翰壹書2︰1)。 墮落的文化 許多基督徒生活在一個越來越墮落的文化當中。人們用多種方法違背第七條誡命︰不僅容忍各種各樣的罪行,而且,現代媒體,比如電影,音樂,文學,服裝,廣告以及各種形式的消遣娛樂都教唆人們去犯罪。在工作和各種社交場合中,黃色,淫蕩的內容和色情玩笑玷污多少對話。保羅論到這點說︰“至于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以弗所書5︰3-4)。 基督徒與世人不同,必須活出這種不同來。他不應該與世人的罪惡淫靡有分。 抗拒逃離罪 我們受召守護我們的身體純全聖潔,好作聖靈的殿。要做到這點,必須被動地抑製罪,也要主動地抗拒罪。我們必須抗拒能引誘我們犯罪的任何事物。我們必須把那些引誘我們犯罪的媒體和文學作品擋在我們的家門外。而且,只要可能,我們就必須回避那些談笑之間違反神的律法的人們。就是說我們自己不用猥褻的談話還不夠,還要禁止自己偷偷聽別人用下流的語言說笑。我們還應該用愛心去勸戒別人。 我們也不能因為自己的服飾而引誘別人陷入罪惡的心思,欲念或行為。比如,我們的穿著應該優雅而朴素。保羅說︰“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提摩太前書2︰9)。廉恥的意思是貞潔或朴素,一個女人如果打扮得讓人想入非非,她就該感到羞恥。 基督徒是寄居者 神命令我們抗拒罪和逃離一切引誘我們犯罪的事,就意味著我們要在一個多元的文化和社會生活中持守自製。基督徒對這個世界而言是寄居者,因為他成為了另一個國度,就是天國的國民。這就決定了他在這個世界上的所作所為應該是什麼樣子。保羅談到這個問題時說︰“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並且等候救主,就是主耶穌基督”(腓立比書3︰20)。在世上作寄居者和客旅,並不是說非要作窮人或不發展自己的能力和天賦。相反,基督曾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馬太福音16︰26)。神不是吝嗇的神,不肯賜給我們美物享受。他是神,保羅對他屬靈的兒子提摩太說︰“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提摩太前書6︰17)。但是,這些賜福必須通過神的道,靠信心和用禱告遵從神的話語,以一種聖潔的方式來加以使用。保羅對提摩太說︰“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提摩太前書4︰4-5)。 沉迷于罪惡的享樂中是不可能有積極的結果的。本來我們可以用這些時間和機會來從事其他有意義和有樂趣的活動,比如,那些真正能使身體和精神得到充實和休息的運動,音樂和文學。因此,沒有電視的生活可以有更多機會來作其他事情。也讓全家人有時間在一起來進行那些能增強家庭成員之間的溝通的活動和談話。 模糊的分界線 談到這個問題,我們必須要注意喝酒所帶來的危險。酒精常能使人與人之間,以及好與壞之間的分界線變得模糊。《箴言》的作者說︰“你眼必看見怪異的事(怪異的事或作淫婦),你心必發出乖謬的話”(箴言23︰33)。在《提摩太前書》三章三節中,保羅說我們應該“不因酒滋事”,在《提多書》二章三節中,則說“不給酒作奴仆”。 武裝自己,與誘惑作戰 我們不僅應該抗拒誘惑,還要武裝自己,與之作戰。神要我們學習的一個好榜樣,是約伯。他並不容忍任何可能引誘他犯罪的事物。“我與眼睛立約,怎能戀戀瞻望處女呢?”(約伯記31︰1)。 愛就完全了律法 保羅在《羅馬書》中說︰“愛就完全了律法”(13︰10)。對于神的兒女來說,順從神的神聖律法並不是負擔,而是樂事。為了我們真愛的人,難道我們不願意作一切事嗎?更有,神的兒女親身經歷這些誡命是良善的誡命。順從它們是為了我們自己和鄰舍的益處,也給心靈帶來平安和休憩。 唉,有些人嚴重地濫用了“愛就完全了律法”的這一《聖經》真理,比如,說一種有罪的關系,不論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原因是這種關系是基于“互相的愛”。因為這種愛,他們就認為這種關系可以接受。但他們忘記了,那些與神的誡命不一致的愛的感覺,不論多麼溫柔親密,都是罪惡的。其實,這些人是尋求自己情欲和欲望的滿足,而不是追求完全神的神聖律法。 主日四十二 問110︰神在第八條誡命裡禁戒什麼? 答︰神看為偷竊和搶奪的,不僅是官吏所刑罰的偷(a),搶(b),而且是凡用暴力或權力(例如不公的度量衡,貨物(c),錢幣,高利貸(d),或任何被神所禁止的方法),以詐取鄰舍財物的邪惡手腕和計謀(e);此外,一切貪婪(f),及對他恩賜的浪費(g),也是偷竊。 (a) 哥林多前書6︰10 (b) 哥林多前書5︰10,以賽亞書33︰1 (c) 箴言11︰1,16︰11,以西結書45︰9-10,申命記25︰13 (d) 詩篇15︰5,路加福音6︰35 (e) 路加福音3︰14,帖撒羅尼迦前書4︰6 (f) 哥林多前書6︰10 (g) 箴言23︰20-21,21︰20 所有形式的偷竊都是神所禁止的 在第八條誡命中,神禁戒一切形式的偷竊。神要通過他的神聖律法來保護我們的財產。 首先,官吏所刑罰的一切形式的偷竊和搶奪都是神所禁止的。大多數人視偷竊為違法,但偷竊也包括所有用罪惡的手段,用他人作代價來使自己致富的作為。這種作為有時是在權利的幌子下進行的,比如,鑽法律的空子,作違法的事。 生意場上的誠實 除了偷竊,這個答案也總結了生意場上必須禁止的幾種交易方式。 不公的度量衡︰度量衡必須反映正確的數量,政府規定合法的使用規則。如果使用的度量衡比實際的份量要多,買主就要付得比應付的多。或得到的比應得的少。 不誠實的貨物︰這是指我們把次等的貨物賣給顧客,卻告訴他們這是上等貨;或者,不把貨物上隱藏的瑕疵告訴顧客。 不誠實的錢幣;錢幣是用來計算價值的金銀或者其他金屬,一定數量的金屬才能代表一定數量的價值。但是,常有人用重量缺少的錢幣,或用不同的合金,以致買方所收到的比他應得的要少。保羅說︰“不要一個人在這事上越分,欺負他的弟兄;因為這一類的事,主必報應”(帖撒羅尼迦前書4︰6)。 高利貸︰人們常說高利貸是一種形式的偷竊。在銀行中或在借錢給其他人時也常有人索取不合理的高利息。這種事尤其發生在人們有經濟困難,又沒有別的辦法,只有向高利貸者借錢的時候。錢其實可以借,利息也可以要,因為借錢出去的人本來可以用這錢買賣貨物,賺取利潤。但,借錢給別人不應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也是給別人一個機會來解決他的問題。不正常的高租金也是這一類。在古時,借錢給人被視為一種慈善事業,而要利息則被視為不正當地趁火打劫。人們認為那些有能力借錢給人的富人是擁有神所賜的禮物,能夠也必須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舊約時代的以色列人禁止那種向同宗人要利息的行為︰“不可向他取利,也不可向他多要;只要敬畏你的神,使你的弟兄與你同住”(利未記25︰36)。神只允許他們向外人取利(外人指那些從別國來的商人,等等)。借錢因此被視為一種商業交易。 雖然新約時代並不禁止索取利息,我們在新約中也讀到行這種善的命令,。在登山寶訓中,基督說到他的天父︰“你們倒要愛仇敵,也要善待他們,並要借給人不指望償還;你們的賞賜就必大了,你們也必作至高者的兒子︰因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惡的”(路加福音6︰35) 幫助鄰舍的誡命 保羅要求信徒作工;“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余的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4︰28)。我們從神那裡得來的天賦,以及作工的天賦,是用來供養我們自己和家人,也是為了幫助那些有需要的鄰舍。鄰舍不僅包括同一間教會的會友,也包括那些教會外和遠處的人。保羅說︰“那賜種給撒種的,賜糧給人吃的,必多多加給你們種地的種子,又增添你們仁義的果子;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舍,就借著我們使感謝歸于神”(哥林多後書9︰10-11)。 因此,神不允許我們吝嗇貪婪。我們可以自由地使用神所賜給我們的物質,但我們不能眼看著遠鄰近舍沒有足夠的東西生活,因此受苦,卻不去幫助他們。 同樣的原則對濫用和浪費錢財也適用。如果我們把神所賜給我們的只用來自己享受,因此不能好好幫助他人,我們就在濫用這樣的賜福。雅各對這樣的濫用宣布了神的審判︰“你們的財物壞了”(雅各書5︰2)。 值得注意的是,舊約証明神關心窮人,給社會設下各種條軌和法律,禁止勒索窮人和僱員,也嚴厲地譴責了那些不肯幫助需要中的人的行為。而新約指出了我們必須幫助鄰舍。因此在早期的基督徒教會裡,在禮拜天收集奉獻,好幫助教會內外的窮人。 不能偷竊政府或僱主 與第八條誡命有關的其他形式的偷竊也值得一提。比如不實地匯報自己的收入和財產,好少交稅;報假帳,偷工窩工,上班時打電話與人聊天,而不考慮僱主的利益;多報工時;不合法地使用僱主交托的設備,以及偷竊僱主的財產。這些都損害了政府或者僱主的利益。 不合法的致富 這裡還要提到一種形式的偷竊,就是不合法的致富。這種致富風險甚大︰比如打老虎機,買彩票等等,夢想借此來賺大錢。我們可以用合法的手段來增加我們的財富,也應該滿足于我們所有的。基督在登山寶訓中說過︰“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只要積攢財寶在天上。。。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哪裡”(馬太福音6︰19-21)。真正的財寶是認識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接受他的恩典。我們必須追求這樣的財寶,努力使之增加。 問111︰但神在這條誡命裡向你要求什麼? 答︰我要盡力促進鄰舍的福利,照我願意人怎樣待我的方式去待他(a),並且忠心作工,幫助窮人(b)。 (a) 馬太福音7︰12 (b) 以弗所書4︰28 神要求我們關心鄰舍 第八條誡命不僅禁戒,也命令我們應該盡我們所能,采取合法的方式,用神給我們的腦和手的天賦幫助我們的鄰舍。我們不應該吝嗇,而應慷慨。這裡可以引用基督告訴我們的金規玉律︰“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馬太福音7︰12)。這比孔夫子的消極勸戒︰“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要更進一步。 關心我們的鄰舍可以有多種方式。我們可以用金錢來滿足他們的經濟需要,也可以貢獻我們的一部分時間,投入各種慈善工作;也可以常與他們聯系,給與精神上的支持。 此外,基督徒還受召忠心地完成他每日的工作︰“就可有余分給那缺少的人”(以弗所書4︰28)。僱主也應該給僱員按勞付酬,而不允許以僱員的代價來使自己致富。 主日四十三 問112︰第九條誡命命令什麼? 答︰命令我不作假見証陷害人(a),不曲解人的話(b),不背後說人或誹謗人(c),不強橫定人的罪(d);但要畏懼神嚴厲的忿怒(e),避免一切謊言和欺詐,以之為魔鬼的作為(f);在審判和關于公義及其他事情上,要愛好真理,誠實說出真理,承認真理(g);又要盡力護衛並促進鄰舍的美好名聲(h)。 (a) 箴言19︰5,9,21︰28 (b) 詩篇15︰3,50︰19-20 (c) 羅馬書1︰30 (d) 馬太福音7︰1,路加福音6︰37 (e) 箴言12︰22,13︰5 (f) 約翰福音8︰44 (g) 哥林多前書13︰6,以弗所書4︰25 (h) 彼得前書4︰8 談到鄰舍時 第九條誡命命令我們不作假見証。如果法庭要我們作証,即使是為了証實人有罪,我們也應該誠實。另一方面,我們不能作假見証,誹謗那無罪的鄰舍。神也不允許我們依賴沒有根據的謠言,而要我們先聽那受控告之人的申辯。 但是,這條誡命還禁止所有可能傷害鄰舍的言論(除了法官所要的証實人罪行的証詞)。所有有害于別人生命,財產和名聲的言語都受到禁止,包括罵人,侮辱,譏笑,和人前人後所有形式的嘲弄和責難,還有那些廣為流傳的卻是以他人作代價的所謂笑話。這些笑話經常給別人帶來異常深切的痛苦,我們卻很少意識得到。許多喜劇家所帶給人的傷害超過他自己所意識到的。 這條誡命也禁止說閑話。說閑話的人不僅惡意談論那些沒有作壞事的人,而且也毫無必要地談論別人所作的壞事。閑言碎語經常只是為了消磨時間,或者拿那些外人的壞處來津津樂道。這就是誹謗和背後說人。保羅說︰“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凡事忍耐”(哥林多前書13︰5-7)。 另一方面,我們當然也不能用所謂“愛的偽裝”來掩蓋不義,任憑它四處散播。那樣我們也會傷害鄰舍。 批評鄰舍 這條誡命也禁止許多各種各樣的苛求。如果是必要的和正當的,也不會給鄰舍帶來不必要的傷害,我們可以,也應該彼此坦誠相見,直言評價彼此的處事為人。但永遠也不應該在他人的背後評頭論足。批評的目的應該是幫助他人改進作錯的地方。為此,我們批評人時應該是善意的,謹慎的,應該包括改進的建議,而不是象一個“萬事通”那樣自以為是。我們批評時還應該是謙虛和藹的,必須意識到我們所有的天賦只是來自神的良善,也認識到自身有弱點和不足。必要時,為緩沖批評的火氣,我們可以把自己的弱點和不足指給別人看。這樣作會使批評比較容易忍受,也增進他人改善的願望。保羅說︰“要勸他如弟兄”(帖撒羅尼迦後書3︰15)。總要說真話?但有時,說真話會使另一個人陷入極大的麻煩。例如,在戰爭中,說真話也許會出賣別人。這樣,為了對他人的愛,這條誡命命令我們在這樣的情況下保持沉默,或者隱瞞事實。 同時,這種沉默決不應該是出于漠不關心。如果牽涉到神的律法或他的聖名,或者我們鄰舍的真益處,比如我們看到或聽到我們的鄰舍違反神的誡命,或受到某種威脅,我們決不應該“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如果我們不勸誡或警告他們,我們的沉默就不過是一種罪惡的自愛。在《希伯來書》中我們讀到︰“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希伯來書3;13)。 如果我們想在這種情況下受到警告和勸誡,我們就應該勸誡那些處在墮落犯罪的險境中或面臨傷害的人。基督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馬太福音7︰12)。 以愛心勸誡人 勸誡人需要愛和技巧。所羅門說︰“智慧人的心,能辨明時候和定理”(傳道書8︰5)。雅各說︰“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神,主就必賜給他”(雅各書1︰5)。 當然,這並不是說我們的勸誡總是只能溫和。有時,如果我們的孩子或鄰舍不肯聽溫和的勸告,我們就有必要嚴厲地批評他們。以利曾勸告他的兩個兒子,但他們繼續犯罪。因此神的可怕審判臨到他們身上。神也重重地定以利的罪,因為雖然他勸告他們,卻不夠嚴厲,沒有管束他們(撒母耳記上2︰23-25,3︰13)。 “白色謊言” 一個很難處理的問題是「白色謊言」。有些人說,所有謊言都是從惡者撒旦來的,因為神說牠:「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約翰福音8:44)。但是我們必須注意的是:除非魔鬼能帶來損害,否則牠是不會說謊的。牠說謊從來不是因為愛,而是出於恨。但是,在非同尋常的處境下,例如在戰爭期間,無辜的難民必須被藏起來。 《聖經》所謂的說真話指必須按公平行事。希臘文的“真話”意指必須按著事實公正行事。因此在特殊的環境下,有必要改變事實,以保護我們鄰舍的生命。但是,我們也應該意識到︰這樣作必須是出于對鄰舍的愛,而不是因為罪惡的自愛。 《聖經》中有一個很好的例子︰埃及的收生婆對法老撒謊,以保護以色列人所生嬰孩的性命。《聖經》上沒有任何不贊同他們所作所為的話,而說神因此厚待他們︰“神厚待收生婆。。。收生婆因為敬畏神,神便叫他們成立家室”(出埃及記1︰20-21)。 促進鄰舍的美好名聲 愛是成就了律法,這也適用于第九條誡命。愛不是被動的,而是主動的。神命令我們要盡所能護衛和促進我們鄰舍的好名聲。這就是說,只要可能,只要是合法合理的,就應該說我們鄰舍的好話,拒絕在背後說他們的壞話和閑話。不管鄰舍對我們是否友善,我們都應該重視他們的好名聲,而不應該使他或她的名聲受到損失。 一個眾所周知的好榜樣是第四世紀的教父奧古斯丁的母親莫尼卡。在人群中,如果有人閑言碎語地議論別人,她會勸誡這些人不要這樣作。如果這不起作用,她就盡量說那人的好話。結果經常是說閑話者感到羞愧,從此住口。這就是保羅說“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的意思(哥林多前書13︰6)。 神的震怒 讓我們來想想我們所有的人都違反過這最容易違反的第九條誡命。而《要理問答》向我們指出︰違反這條誡命會為我們招致神的震怒。這樣說是有根據的︰“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箴言12︰22)。 主日四十四 問113︰第十條誡命命令什麼? 答︰不可讓那些違抗神任何誡命的些微傾向或思想進入我們心中;要盡心不住的恨惡罪惡,喜愛公義(a)。 羅馬書7︰7 邪惡的根源 第十條誡命非常簡單,但非常深刻,觸及所有誡命的最核心處。它不僅指出邪惡的行為是罪,而且所有錯誤的思想甚至錯誤的欲望,即使沒有付諸行動,都是罪。神不僅看我們的嘴和手,而且看我們的心,因為我們的心是我們生命的中心,一切都是從那裡來的。 保羅曾為猶太人的律法大發熱心,十分敬虔,認為在悔改歸正以前,他在每一個方面都遵守了律法,因為他從來沒有作過任何壞事。猶太人教導說︰犯罪的欲望只要沒有付諸行動,都不是罪。我們也認為這話不錯,我們從來不曾咒罵,撒謊,偷竊,謀殺,或奸淫,我們總是事奉神,而不事奉偶像,總是守主日為聖,尊重父母。基督的審判是嚴厲的︰“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馬太福音23︰27)。 靠著神照射到他心中的光,保羅領悟了律法的真實含義。神讓他看見︰每一個犯罪的欲念在神面前都是可怕的罪。保羅寫道︰“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意思是不知道律法的真切含義);但是誡命來到,罪又活了,我就死了”(羅馬書7︰7,9)。 第十條誡命要求我們不能允許最小,最不起眼的犯罪念頭或欲望進入我們的內心。我們必須全心地與所有罪和一切引誘我們犯罪的事物為敵。神要的是我們的心。 從積極的一面來說,我們必須願意以公義為樂,遵守神所有的誡命。《詩篇》第一首就為我們樹立了一個這樣生活之人的榜樣︰“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詩篇1︰2)。 問114︰那些歸向神的人能完全遵守這些誡命嗎? 答︰不能;甚至最聖潔的人在這順服上也只是一個小開頭(a);然而,他們若有忠誠目標,就不僅只照著這些誡命,也照著神一切的誡命開始生活(b)。 (a) 約翰壹書1︰8,羅馬書7︰14-15,傳道書7︰20,哥林多前書13︰9 (b) 羅馬書7︰22,詩篇1︰2 完美主義者 討論完十條誡命後,有兩個問題需要我們考慮。 神在律法中向我們所要求的已經很清楚了。它的涉及非常廣泛。我們不能犯任何罪,甚至不能允許心裡有任何罪惡的思想和欲望。我們必須每時每刻活出對神和對我們的鄰舍完美的愛。我們甚至要愛我們的敵人,善待他們。 這裡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問題不在于那些沒有歸正的,沒有一顆新心的人是否能遵守這些誡命,因為顯然這是不可能的。我們每一天都在生活中看到這一點。問題在于︰那些歸向神的信徒是否能完全遵守這些誡命呢? 有些人說︰不錯,這是可能的﹗一個人必須努力追求完美聖潔,聖靈能使你達到這種已經存在于你的生活中的完美。這種認為基督徒在世上能達到完美的人被稱為完美主義者。這些人誤解了《聖經》所說的話,比如︰“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希伯來書12︰14)。還有︰“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約翰壹書5︰18)。但是,我們決不能用一節經文來抗辯另一節經文,而總是應該以經解經,把一節經文放在背景中思考。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明白《聖經》的教導。 《要理問答》回答了這個問題︰甚至最聖潔的人在對神的順服上也只是一個小開頭而已。這是符合《聖經》的回答︰“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傳道書7︰20),保羅,一個悔改了的人說︰“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但我是屬乎肉體的,是已經賣給罪了。因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作;我所恨惡的,我倒去作”(羅馬書7︰14-15)。 保羅稱律法為屬靈的,因為它不僅要求在人眼裡已經足夠的外在的順服,而且要求內在的完美,就是在神眼裡看為好的。當他說他自己是屬肉體的時,不是指自己有個身體,而是指自己還有罪惡的本性。他不能完全把自己所有罪惡的欲望和念頭驅趕出去。老約翰在他的一封書信中,同意保羅的說法。他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約翰壹書1︰8)。 那些因聖靈的光照認識到神的律法的深度和廣度的人知道神所要求的是什麼,就是每時每刻對神對人完美的愛。這樣,神的最聖潔的兒女就知道︰“啊,我只是剛有了一個小小的開頭而已”。 除非我們只看外在的罪,根據人的標準來看罪,我們才能作成完美主義者。 一個小小的開頭 可是我們也在《聖經》裡看到信徒被稱為“聖徒”。這豈不是與《要理問答》中所說最聖潔的人在完全的順從上也只是有了一個小小的開頭互相矛盾嗎?這裡說的是一個開頭。首先在他們裡面有一條新的原則。在這條原則的基礎上他們才被稱為“聖徒”。為什麼呢?首先,是因為神看他們穿上了基督的義袍。因為基督聖潔,他們才聖潔。這種聖潔不是出自我們,而是因為基督。保羅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哥林多前書1︰30)。基督代替我們為罪受懲罰。他的義算作我們的,我們因此在神的眼裡被看為義。但是,基督在世時完全聖潔。只有他是完全聖潔的﹗如今這完全的聖潔和順服算作我們的了。 從這條新的原則出發,新人的出生也意味著新生命的開始。神的兒女為神的極大恩典而感恩,滿心盼望在神面前活得聖潔。聖靈更新了他們的心,他們接受了新的意志和新的願望。 出于這種心願,他們也開始按照神的律法而活,雖然因為舊人(罪惡的欲望)還沒有死去,有時甚至還很強壯,這便只能是個小小的開頭。同一個保羅說過︰“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馬書7︰19),也說神的兒女︰“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馬書8︰1)。他說那些敬畏神的仆人要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以弗所書6︰6)。 這個新生命是神作工而成就的,它在今生仍然是不完美的。神的兒女只有在死亡時,從所有罪的欲望中被拯救出來時才能獲得完美。 反律法主義 與完美主義恰恰相反的是反律法主義者。這些人反對律法,說是︰“只有在基督裡我們是聖潔的,因此我們不再需要遵守律法”。甚至有人說一個人犯罪越多,他所經歷的恩典就越大。耶洗別這個自稱為先知的婦人就是這樣一個人,使徒老約翰在給推雅推喇的教會的書信中談到她(啟示錄2︰20)。 不管看上去是多麼截然不同,完美主義者和反律法主義者實際上有些相像。完美主義不了解罪是如何深地置根于我們心裡;反律法主義則不知道罪是如何嚴重。兩者都沒有因聖靈的光照而看到罪的嚴重性,也不了解罪得饒恕的奇跡。 但是,有許多基督徒,即使是那些有信心的基督徒,都作了輕微的反律法主義者,他們實際上並不相信罪是如何可怕。有時他們以保羅為幌子,說是保羅就宣稱自己被賣給罪了。他們說︰“反正沒有人是完美的”。但是,這種態度是不符合《聖經》的。我們這樣作使神憂傷。如果我們是真信徒,就使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憂傷,招致屬靈的黑暗。保羅很鄭重地警告說︰“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你們原是受了他的印記,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以弗所書4︰30)。 同一個保羅,說過自己賣給罪,也說過自己不按肉體的情欲而活,而是按照聖靈而活,他願意全力作聖靈讓他作的事(羅馬書8︰1)。他在另一封書信裡寫道︰“這不是說,我已經得著了,已經完全了,我乃是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的”(腓立比書3︰12)。 因此,《要理問答》說,神的兒女在今生已經以極大的決心,開始依照神的全部律法,而不是象有些人所說的一些律法而活。 通過住在他們裡面的聖靈,他們開始了一種全新的順服。他們最深的願望是︰今生就在主面前活出聖潔。他們與詩人同頌︰“我要在哻的命令中自樂,這命令素來是我所愛的”(詩篇119︰47)。因此,他們盼望天國,因為在那裡他們可以永遠完美地事奉神。 問115︰既然今生無人能完全遵守命令,為何神將十條誡命嚴格命令我們遵守呢? 答︰第一,叫我們一生可以多知道我們那有罪的本性(a),以便更誠懇地在基督裡尋求罪得赦免和公義(b);第二,我們要繼續努力祈求從神而來的聖靈的恩賜,以便更多的變成為神的形象,直至此生之後,我們最終能達到完全的地步(c)。 (a) 羅馬書3︰20,約翰壹書1︰9,詩篇32︰5 (b) 馬太福音5︰6,羅馬書7︰24-25 (c) 哥林多前書9︰24,腓立比書3︰12-14 嚴格宣講十條誡命的目的 最後一個問題是接著前一個問題而來的。如果我們作為信徒,尚且不能在今生真正遵守律法,為什麼神要通過每一次布道讓我們面對這些律法,而且如此嚴厲?每一個主日的早晨,全教會都要齊誦十條誡命,難道神不知道我們不能守住這些誡命嗎?神知道。但神這樣作,有兩個理由。 首先,他要我們不斷地聆聽神的誡命,借著律法的鏡子,能學習越來越多地發現我們的罪性,我們的人格的真實面目。為什麼呢?因為若不徹底地了解我們的罪,我們就不會尋求基督。不斷宣講神的誡命的目是為了我們能越來越渴望通過基督的赦免和通過基督的聖潔生活而獲得公義。這是我們越來越多地在他裡面所尋求的。這樣我們就不會變得自以為是,而成為更謙卑的基督徒。其次,神要借著宣講他的神聖律法,叫我們熱切地,不斷地為聖靈的恩典祈禱。那時我們就會祈求他更多地更新我們,渴望神的形象在我們的生命中越來越彰顯。神按照他的形象創造了我們,在真理,公義和聖潔上創造了我們。在樂園裡,亞當能完美地遵行神的旨意,因為人的墮落,我們失去了神的形象,因為靈命的死亡我們不再了解神的旨意也不再願意按神的旨意去行。但是,通過聖靈的重生,神的形象在我們裡面得以恢複。這樣我們就願意越來越多地得到更新,好再一次能在知識,公義和聖潔上反映神的形象。這樣我們才盼望今生以後,能在永遠的榮耀裡完美地反射神的榮光。 因此,在這世上,信徒已經可以“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詩篇1︰2)。 第十六課問答(主日卅九至四十四)︰ 盡可能簡短地總結後六條誡命的內容。(見本課簡介) A。為什麼我們必須孝敬父母?(問答104) B.除了我們父母之外,我們還要尊敬和順服誰?請略舉幾例。(問答104) 除了孝敬父母外,神還要求我們作什麼?(問答104) 父母應該怎樣實施對孩子的權威?他們不應該怎麼作?(問答104) 神在第六條誡命中是否只禁止殺人?還有什麼?(問答105) 為什麼神不允許墮胎和安樂死?(問答105) 什麼是符合聖經的謙卑?(問答107) A。神用什麼表明他高度重視婚姻?(問答108) B.性是壞的嗎?還是劣等的?為什麼不是?(問答108) C.根據神的誡命,什麼時候才能享受性的恩賜?(問答108) D.為什麼神禁止同性戀?(問答108) E.在婚姻中,什麼時候夫妻會濫用性?(問答108) 什麼時候可以通過離婚來解除婚姻?(問答108) 為什麼婚前同居是不正當的?(問答108) 我們應該怎樣保守我們的身體和靈魂聖潔純全,好作聖靈的殿?(問答109) 舉一個不涉及錢的偷盜例子。(問答110) 第八條誡命對我們的要求是什麼?(問答111) 我們怎樣會作假見証加害于我們的鄰舍?舉四個例子。(問答112) 給出明確的証據,說明第十條誡命對我們要求很高。(問答113) A。我們怎樣理解完美主義?(問答113) B.我們怎樣理解反律法主義?(問答113) 既然我們不能完全遵守律法,為什麼神還將十條誡命嚴格地命令我們呢?給出兩條理由。(問答113)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十六課 禱告 主日四十五 -------------------------------------------------------------------------------- 禱告 《海德堡要理問答》討論完十條誡命,接著就討論禱告的問題。 在《聖經》中,誡命和禱告總是連在一起。舉一個例子︰"耶和華啊﹗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為要我們殷勤遵守。但願我行事堅定,得以遵守你的律例"(詩篇119︰4-5)。那些被聖靈重生更新的真基督徒,不斷向神禱告,求神讓他們一日比一日更能遵照神的誡命而活。要與神交通,禱告是必不可少的。在禱告中,我們可以以非常的信任與神聯絡,把我們所有的需要都告訴他。 同時,我們也要保持一個微小的受造物與至高者之間對話時應保持的距離。 主日四十五 問116︰為何基督徒需要祈禱? 答︰因為這是神向我們所要求的感謝中,最主要的一部分(a);又因為神只將他的恩典和聖靈賜給那些誠懇不斷向他祈求並感恩的人(b)。 (a) 詩篇50︰14 (b) 馬太福音7︰7,路加福音11︰9,13,帖撒羅尼迦前書5︰17 需要禱告 基督徒需要禱告。保羅說︰"不住地禱告"(帖撒羅尼迦前書5︰17)。神是這樣向我們要求的。主的明確旨意就是要我們禱告。"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馬太福音7︰7)。 首先,禱告是感恩的最主要部分。神說︰"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詩篇50︰14)。這是對從撒旦的權勢下獲救和自己的過犯蒙神寬恕的感謝。得救的人用遵守神的誡命來表達感恩。但是,我們靠自己的力量是不可能遵守這些誡命,完全合乎律法的。因此,我們需要禱告。 "主啊,求你賜下恩典,好讓我們珍惜 你的律法,忠心地只樂在基督裡 以力量和歡喜 以感恩的心聲事奉你 (十誡的韻律詩,第九段) 其次,神將恩典和聖靈賜給那些誠懇地不斷向他祈求並感恩的人。主將禱告和接受聯系在一起。 "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詩篇81︰10下)。基督用不義之官的比喻,舉了一個不停止禱告的美好例子(路加福音18︰1-18)。 為什麼要禱告? 禱告要恆切。保羅說︰"你們要恆切禱告,在此警醒感恩"(歌羅西書4︰2)。 基督徒在禱告中最應該祈求什麼?祈求神的恩典和聖靈﹗就是成聖的恩典和聖靈在心裡的工作。這些是屬靈的賜福,是我們生活中最重要的。我們應該以誠懇的態度,不斷地向神祈求這些。一個真正祈禱的人必須象一個乞丐,而且是一個感恩的乞丐,因為祈禱必須與對神所賜一切恩惠的感謝連在一起。沒有感恩的禱告是不蒙神悅納的。 問117︰蒙神悅納垂聽的祈禱,有何特征呢? 答︰第一,我們必須從心裡(a)只呼求那位在聖經裡向我們啟示他自己的真神(b),祈求他 所命令我們向他祈求的事物(c);第二,我們徹底知道我們的需要和痛苦(d),好叫我們 在他神聖威嚴的面容前謙卑(e);第三,我們確實肯定(f),我們雖然不配,他必因著主 基督的緣故,應允我們的祈禱(g),正如他在聖經裡所應允我們的(h)。 (a) 約翰福音4︰24,詩篇145︰18 (b) 啟示錄19︰10,約翰福音4︰22-24 (c) 羅馬書8︰26,約翰壹書5︰14,雅各書1︰5 (d) 歷代志下20︰12 (e) 詩篇2︰11,34︰18,以賽亞書66︰2 (f) 羅馬書10︰14,雅各書1︰6 (g) 約翰福音14︰13,16︰23,但以理書9︰18 (h) 馬太福音7︰8,詩篇27︰8 我們必須怎樣禱告? 我們已經知道我們必須禱告。現在我們來讀問答117,看看我們必須怎樣禱告。這個問題談的是為神所悅納的禱告。要理問答提到了真禱告的三個特征︰ 1. 向真神禱告。 2. 以真實的謙卑禱告。 3. 信靠他的恩典。 只向真神禱告 首先,我們只應向唯一的真神--就是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禱告,而不應向聖徒或聖母馬利亞禱告。禱告是只有神才配得的尊榮。基督對試圖引誘他的撒旦說︰"經上記著說︰'當拜你的神,單要事奉他'"(馬太福音4︰10下)。我們必須按照神在《聖經》裡啟示的他自己去敬拜他。他是怎樣啟示他自己的呢?這是一位對我們的罪發怒的神,也是一位滿有恩典憐憫的神。他向我們啟示自己是一位聽禱告的神。這是我們必須呼求的神,為所有他命令我們祈禱的事物呼求他。約翰寫道︰"我們若照他的旨意求什麼,他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他所存坦然無懼的心"(約翰壹書5︰14)。我們必須用心禱告,也不能不思想我們在為什麼禱告。 我們用心禱告時,恩典的聖靈就在我們心裡作工。主說到保羅︰"他正禱告"(使徒行傳9︰11)。 不配 其次,因為我們的需要和痛苦,我們必須謙卑地禱告。我們最深切的痛苦並不是我們的窮困,孤獨,病痛,或其他什麼。不,我們最深的痛苦,在于我們是罪人。即使成了神的兒女,我們裡面還是有許多罪惡的欲望,我們必須不斷與之搏斗。因此,我們只配得神的咒詛和永死。在我們真正徹底地明白了自己的需要和痛苦後,就會謙卑在神的面前,我們的祈禱也就會變得謙卑。因為我們的罪,我們必須在神威嚴神聖的面容前謙卑自己,就是說,在羞愧中俯伏下來。這要求我們認識神,認識自己。我們在偉大聖潔的神面前,是有罪的,痛苦的。我們是沒有任何權利的乞丐。只有聖靈能使我們意識到我們的需要和痛苦。大衛說︰"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 (詩篇34︰18)。 信靠的祈禱 第三,我們必須相信神將回答我們以信心獻上的祈禱。我們到神面前,不應疑心重重。在《希伯來書》中,我們讀到︰"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11︰6)。"靠基督的聖名"的意思是︰雖然人如此不配,但他仍然可以盼望神應允他,因為基督已經為他成就了。雖然我們罪孽深重,我們仍有足夠的理由希望我們的祈禱將得到神的應允。基督說︰"你們若向父求什麼,他必因我的名賜給你們"(約翰福音16︰23)。我們自己則沒有任何美德,是不配的。盡管如此,主應許我們︰他要因著基督的緣故,應允他兒女的禱告。"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尋找的,就尋見;叩門的,就給他開門"(馬太福音7︰8)。 這並不是說神總是會按照我們願意的方式應允我們的禱告。當摩西祈求神讓他進入迦南美地時,神並沒有聽他的禱告。但神讓他看見了那塊美地(申命記3︰25-27),而且讓他進入天上的迦南美地。保羅求主拿去神扎在他肉身上的那根刺(就是撒旦的仆役苦待他)。主並沒有聽他的禱告,但給了他足夠的恩典忍受這樣的苦痛︰"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哥林多後書12︰7-9)。 一方面,我們必須以完全的信心向神禱告。另一方面,我們必須因神的聖潔滿懷敬虔。在神面前的虔誠應該在我們禱告的姿勢上表現出來。在聖經時代,人向天仰望,伸展雙臂,手心向上。今天最常用的祈禱姿勢是閉上雙眼,合上雙臂。閉眼意味著與世界切斷聯系,合上雙臂意味著依靠。詩人說︰"來啊﹗我們要屈身敬拜,在造我們的耶和華面前跪下"(詩篇95︰6)。 問118︰神吩咐我們求什麼? 答︰向他求身體和靈魂的一切需要(a),就是我們的主基督自己在教訓我們的禱文中所包含的。 (a) 雅各書1︰17,馬太福音6︰33 禱告的內容 《要理問答》的這個問題是關于禱告的內容。我們可以為身體和靈魂的一切需要(就是我們所缺乏的一切必須的東西)向神禱告。這裡包括我們所沒有和不能沒有的一切。靈魂和身體的需要指的是屬靈生命和肉身生命的需要。 屬靈的需要 基督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馬太福音6︰33)。 我們已經成了神的兒女以後,仍然必須不斷祈求神的恩典,對罪的饒恕,和在認識經歷主耶穌基督上不斷進深。 身體上的需要 我們也應該為身體的需要禱告,為我們得到支持,力量和生命的進步一系列需要禱告。這意味著不缺乏,也不過多。亞古珥祈求說︰"求你......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 (箴言30︰8)。 我們當然應該為我們的生計努力工作,但也要為之祈禱。"祈禱和作工"。我們不僅應該為好的事情祈禱,也要為神保護我們脫離邪惡而祈禱。當有需要,有病和面臨危險的時候,我們應該祈求神的幫助。 幫助的意思也指我們得到力量忍受苦難。成聖了的災難不成其為災難。 大衛為神的保守而祈禱︰"神啊,求你保佑我,因為我投靠你"(詩篇16︰1)。哈拿祈求神賜給她一個兒子︰"(哈拿)......就痛痛哭泣,祈禱耶和華"(撒母耳記上1︰10)。西底家祈求神使他康複︰"西底家就轉臉朝牆,禱告耶和華"(以賽亞書38︰2)。我們也需要為他人祈禱。當彼得陷在監牢裡時,全教會的人都為他的獲救祈禱(使徒行傳12章)。 願你的旨意成就 但是,神並不會把我們所祈求的每一件事都賜給我們。他以他的方法聽我們的禱告,只將對我們有利的東西賜給我們。因此我們禱告︰"願你的旨意成就"。就是說,在我們的禱告中,我們把自己交托給神的旨意,因為神的旨意總是好的。 基督在客西馬尼園就是這樣禱告的。他非常痛苦,心情十分沉重︰"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馬太福音26︰39)。 能夠在禱告中到神的面前,為生活所需要的一切祈禱,這是何等的特權啊﹗他願意教導我們如何祈禱。他給了所有門徒,所有兒女"我們在天上的父"的主禱文,來教他們祈禱。 問119︰什麼是主禱文? 答︰(a)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 同行在天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不叫我們 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因為國度,權炳,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門。 (a) 馬太福音6︰9-13,路加福音11︰2-4 求主教導禱告 一個門徒問主耶穌應該如何禱告。我們讀到︰"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他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象約翰教導他的門徒'"(路加福音11︰1)。 這個門徒的問題非常好。他實際上是請主教導他如何禱告,因為他自己不會祈禱。誰能這樣做?沒有人知道如何禱告;只有主耶穌知道。他教給門徒完美的禱告,也教給他們其他的禱告規則。 基督在登山寶訓裡說︰"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不可......用許多重複話"(馬太福音6︰6-7)。找一個僻靜的地方禱告,不要冗長重複地禱告。 主看的是內心的真實。我們在《詩篇》145篇18節中讀到︰"凡求告耶和華的,就是誠心求告他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 主禱文 然後,主用幾句話,教導門徒這篇祈求靈魂和身體所需要的一切的禱文,稱為主禱文。聖經有兩處提到這篇主禱文,一處在《馬太福音》6章9-13節,另一處在《路加福音》11章2-4節。 這是令人驚異的美妙而充滿童心的簡單的禱文,我們所有的需要都在裡面提及。這不是一篇用來嘎嘎亂念的祈禱詞,而是需要一個字一個字地學,用心去學。 所有人都應該祈禱,那些還沒有歸正的人也不例外。"並要在患難之日求告我,我必搭救你,你也要榮耀我"(詩篇50︰15)。 在《聖經》中的一個例子是瑪拿西的悔改。我們讀到︰"他祈禱耶和華,耶和華就允準他的祈求,垂聽他的禱告,使他歸回耶路撒冷,仍坐國位。瑪拿西這才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歷代志下33︰13)。主不會不聽一個相信他的人的禱告。 主禱文並非一個需要沒完沒了地重複的禱告模式。如果在禱告中我們不太清楚我們祈求的是什麼,有時可以按字句來朗誦這篇主禱文。主禱文特別可以作我們個人祈禱的榜樣。不信神的人的標志是他們並不在真理中祈禱。使徒雅各談到這樣的人時說︰"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得不著,是因為你們不求。你們求也得不著,是因為你們妄求,要浪費在你們的宴樂中"(雅各書4︰2-3)。 第十六課問題(主日四十五) 1. 感恩的最主要部分是什麼?(問答116) 2. 我們必須怎樣祈禱?請讀帖撒羅尼迦前書5︰17。 3. 在哪篇詩篇中我們清楚看到祈禱和接受之間的聯系?(問答116) 4. 在禱告中祈求得最多的應該是什麼?(問答116) 5. 與禱告一起工作的還有什麼?(問答116) 6. 真禱告的三個標志是什麼?(問答117) 7. 要作到 謙卑地禱告,需要知道什麼?(問答117) 8. 馬太福音7︰8是怎樣談到神對祈禱的回應的? 9. 我們應該為什麼事情禱告?(問答118) 10. 為什麼不是所有的禱告都蒙垂聽?(問答118) 11. 禱告的最好地方是哪裡?(問答119) 12. 聖經中有哪兩處提到主禱文?(問答119) -------------------------------------------------------------------------------- 第十七課 主禱文 主日四十六至四十九 -------------------------------------------------------------------------------- 主禱文 頭三條祈求 《路加福音》第11章第1節講到門徒跟主耶穌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主按此請求,教導他們如何禱告。在下幾個主日裡,我們將學習禱告的功課,其重點是主禱文。我們把主禱文分為幾個部分︰禱告的對象,六條祈求,末了是贊美或稱頌,以“阿門”收尾。 這一課將討論頭三條祈求。在這三條祈求中,我們不為自己求什麼,而只求神的榮耀。這就教導我們不應該把禱告列成購物單。 主日四十六 問120︰為何基督吩咐我們稱呼神為“我們的父”呢? 答︰就是在我們禱告的開頭,提醒我們的心要向神有孝子一般的尊敬和信靠,以作為我們禱告的基礎;借著基督,神己成為我們的父,凡我們憑信心向他所求的,他比我們肉身父母更不會拒絕我們(a)。 (a) 馬太福音7︰9-11,路加福音11︰11-13 完美的禱告 主禱文是完美的禱告。神的任何兒女的禱告都不能稱為完美。而主禱文是完美的,因為它是神的兒子親自製定的。他所製定的一切都一定完美。而且,這篇禱告包括了一篇真禱告所應包括的一切內容,不多一詞,不少一句。我們想不出任何一件事,是主禱文沒有提到的;任何一種需要,是主禱文沒有涉及的。神的榮耀和祈禱者在今生永世以及他鄰舍的益處全都在這篇禱告中得到祈求。 禱文開始于禱告的對象。它並不是向虛無說話,而是有一個對象。這是專屬的︰ 它的對象是唯一的真神。在一篇懺悔詩中,我們讀到︰“耶和華啊﹗我從深處向你求告”(詩篇130︰1)。意識到我們是在對神說話是非常重要的。 最親切的名 主耶穌選擇了在求告神時可以使用的最親切的名︰“我們的父”。這裡所流露的,是何等的親密和信心。問答120提到“孝子一般的尊敬”,意思是︰滿懷愛的尊敬,一種含有正直的愛的聖潔的謙卑。它的含意與我們在《聖經》裡讀到的“敬畏神”的意思一樣。它與對神的滿懷信心和對罪的憎惡同行。當我們真正禱告時,這些感情就在我們的心底。神看到了這些。我們永遠也不能忘記神洞察每一個祈禱者的內心。 一個罪人怎麼可能稱威嚴聖潔的神為父呢?按天性來說,豈非魔鬼才是他的父嗎?不錯。但是當一個人重生時,他就得到了另一位父親。基督成為他的長兄,神的兒女成為他的弟兄姐妹。保羅說︰“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加拉太書3︰26)。這個人無法理解這樣的特權,特別不能明白當他的信心微小時,他還可以輕聲呼喚“父”。許多人有口無心地用 “父” 這一稱呼。但我們要記得在基督以外,父神是我們的審判官,他是不會忽略任何罪的。 孝子一般的尊敬和信靠 神的兒女自己並不具有這種孝子一般的尊敬和信靠,必須由神把這些放在他心裡。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在答案中讀到“提醒”這樣的用詞。只有神可以這樣做。那些只憑著基督所獻的祭如此禱告的人是何等有福啊﹗ 這種信靠的內容是什麼?是我們所需要的一切。神的兒女在神面前可以傾心吐意,就象一個孩子在父親面前一樣。撒母耳的母親哈拿就是這樣。她說︰“(我)在耶和華面前傾心吐意”(撒母耳記上1︰15)。靠著信心,一個人可以如此誠實無偽,一心信靠天父會垂聽他的禱告,賜給他所需要的一切,阻止任何對他或她沒有好處的事情。 天父是後者最好的裁判者。了解這一點,人會覺得何等的安全,享受何等的安息﹗大衛可以說︰ “我的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神,我的救恩是從他而來。惟獨他是我的磐石,我的拯救;他是我的高台,我必不很動搖”(詩篇62︰1-2)。答案說,我們一閉上雙眼,合上雙手,我們所求的平安就臨到了。 問121︰為何加上“天上的父”呢? 答︰為叫我們對于神屬天的尊榮不會存屬世之想(a),並且可以期望從他的全能,獲得身體,靈魂的需要(b)。 (a) 耶利米書23︰23-24,使徒行傳17︰24-25,27 (b) 羅馬書10︰12 天上的父 這篇完美的禱告的對象不僅是“我們的父”,而且是“在天上的父”。為何加上“在天上的”呢?有一個原因。不管神的某個孩子以怎樣的孩子氣,信靠和親切向他的天父禱告,他永遠也不應該在此過程中變得不恰當地親昵。我們不應該對在天上的威嚴的神存屬世之想。孩子一般的坦誠永遠也不應該變成一種不適宜的魯莽。 我們的血氣願意對主存屬世之想。在《詩篇》第50篇第21節中我們讀到主說︰“你想我恰和你一樣。”那些學會認識神的人會意識到他是天上聖潔,榮耀和威嚴的神,無論他怎樣在他面前俯伏敬拜,也不為過。想想亞伯拉罕,他說︰“我雖然是塵土,還敢對主說話”(創世記18︰27)。 神的榮耀 這是加上“在天上的”幾個字的另一個原因。神在天上的這一事實不僅應該使我們滿心敬畏,而且恰是我們所期盼的。神的榮耀和能力在天上如此顯明,他在地上也擁有完全的權炳,在他一切都能。那些禱告的人可以期待他供應他們一切所需。 一切所需﹗這些所需的是什麼呢?是我們身體和靈魂所需要的一切,而不是我們所想要的一切。如果一個父親把他孩子所要的一切都給他,那他是一個愚蠢的父親。我們經常喜歡要對我們沒有益處的東西。 主日四十七 問122︰第一祈求的是什麼? 答︰“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即是求主使我們正確地認識你(a),在你一切作為中尊你為 大,贊美你。在這些作為中,你的權能,智慧,良善,公義,憐憫和真理都發出光來(b); 又求主使我們的一生,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不叫你的名受羞辱,反而得著尊敬和贊 美(c)。 (a) 約翰福音17︰3,耶利米書9︰24,31︰33-34,馬太福音16︰17,雅各書1︰5,詩篇119︰105 (b) 詩篇119︰137,路加福音1︰46-47,68-69,羅馬書11︰33 (c) 詩篇71︰8,115︰1 神的名 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名字。名字使我們與其他人區分開來。沒有名字,就不可能有秩序井然的社會。 主也有名字。這些名並不是為了把他從其他諸神區分開來,因為除他以外並無別神。詩人亞薩說︰ “誰能比耶和華呢?”(詩篇89︰6)。神把他的名啟示給我們,好叫我們能了解他的一些事。他的名說明了他本身的一些屬性,他是誰,他怎麼樣。我們可以求告他。 對于人來說,名字之所以重要,還有另一個原因。當我們知道一個人的名字時,我們就可以讓別人也知道他,可以是好的一面,也可以是壞的一面。所羅門說︰“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傳道書7;1)。一個朋友會照顧他朋友的好名聲,大大舉荐他。 這對一個愛主的人當然也適用。當有人大大稱頌他的神時,他會滿心快樂;而神的名被褻瀆或咒罵所玷污時,他則會感到非常痛心。他也意識到︰沒有人比神自己更在乎他的聖名。因此這一祈求就是︰“願你的名為聖”。但誰能使神的名為聖呢?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向主自己求。 尊主的名為聖 尊主的名為聖意味著盡力保証神得到最高的尊榮;思想和提到神的名時,是懷著最高的尊崇。這是一個祈禱中的神的兒女的真實心願。如果一個人並不認識另一個人,他怎能對那個人的好名聲感興趣呢?因此第一條祈求是我們能正確地認識神,不是膚淺的,而是親密地,是以一種很熟悉的方式。那些能這樣認識神的人只有愛他,對他滿懷最高尚的尊崇,以一種非常親密的方式與他相連。一個人越深地認識神,就會越追求榮耀神。那個人也認識到神創造並保守一切,他看到萬事中都有神的作為。 神的屬性 信徒在創造中和教會歷史中以及自己的生活中看到神的全能和智慧。他在每一片草葉和每一場暴雨中看到神的作為。一個非信徒也許會說︰“這實在沒有什麼了不起”。但事實並非如此。這些都是神創造力量的奇跡。請讀《創世記》第一章和第三章以及詩篇第104篇。 基督徒在神設計使罪人得救的方法上看到他的智慧;在神看顧人的靈魂和身體中發現他的良善;在神懲罰罪人和獎賞那些按照他的旨意行事為人者上體會了神的公義。詩人說︰“耶和華作王” (詩篇93︰1)。基督徒看見神拯救那些在苦境中的罪人時所彰顯的憐憫。大衛說︰“耶和華有憐憫,有恩典,不輕易發怒,且有豐盛的慈愛”(詩篇103︰8)。他在神持守他的道,他的應許和他的警告中明白了神的信實。這些都使他充滿對神的敬畏。他盼望其他人也能這樣看見,這樣思想神。 他意識到世人在觀察他和其他教會裡的人。當一個信教的人所作所為與他所說的不相符合時,世人就會謗瀆神。這不會使人們羨慕那些事奉神的人。只有一個基督徒活得令人尊敬,世人才會妒忌他,才會明白認識神和事奉神實在是值得的。那時神的聖名就得了榮耀。神的兒女所盼望的不過如此。 主日四十八 問123︰第二祈求的是什麼? 答︰“願你的國降臨”。即是求主用你的話語和聖靈管理我們,好叫我們更多服從你(a);求主保守和促進你的教會(b);求主敗壞魔鬼的作為,和凡抬高自己,敵擋你的一切權力,以及一切反對你聖潔之道的詭計(c),直到你的國完全來到(d),在其中,你是一切的一切(e)。 (a) 詩篇143︰10,119︰5,馬太福音6︰33 (b) 詩篇51︰18,122︰6 (c) 約翰壹書3︰8,羅馬書16︰20 (d) 啟示錄22︰20,羅馬書8︰22-23 (e) 哥林多前書15︰28 為什麼要這條祈求? 我們在《詩篇》第47篇第2節中讀到︰“因為耶和華至高者是可畏的,他是治理全地的大君王”。如果全地已經都是神的國度,為什麼還需要這條祈求呢?不錯,神主宰整個宇宙,但他也在受造物的心中作王了嗎?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認他作王?你是否已經認他作你心靈的王?這就是這條祈求所談到的。這條祈求不是求神能力的國度的來到,而是求神恩典的國度的降臨。當主耶穌來到地上時,神的國度就近了。他親自宣布︰“日期滿了,神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馬可福音1︰15)。 為什麼神的國必須在地上建立?因為在地上有撒旦的國,就是罪惡的國度。在天上,天使群中那些惡天使反叛神,撒旦和它的同伙在樂園裡唆使人墮落。人墮落離開了神。因此盡管撒旦在世界上絕無權利,世界卻變成了它的領地。 但神並沒有放棄他所創造的世界,也沒有丟棄人。 撒旦的國度 從一開始,當神將亞當和夏娃從撒旦的勢力下拯救出來時,就建立了他的國,以對抗撒旦的國。神的國度歷世歷代都在擴展。當主耶穌回來時,神的國度就完全建成了。這條祈求禱告的就是這國度的建成和完善。當我為神的國度的降臨而祈禱時,我首先祈禱它在我心中降臨。撒旦必須離開那裡,主必須擁有我的心。他有絕對的權利。當他在我心中作王時,他就借著神的道和聖靈領導我。我將順從神的話語。聖靈教導我怎樣明白神的道,使我願意依照它而活。但撒旦和罪的勢力在我裡面依然強盛。所以我祈求自己能越來越順從神的道的權威。為此需要我的整個生命。保羅是這樣祈禱的︰“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7︰24) 這裡也包括了為神的教會的保存和擴展而禱告︰願人們悔改歸正,願宣道的工作多結果子。我們在《詩篇》裡讀到︰“好叫世界得知你的道路,萬國得知你的救恩”(67︰2)。 撒旦的抗拒 當然,撒旦會盡一切所能抗拒神的國的降臨。它這樣做,靠的是欺騙和威壓。它利用它的隨從,盡一切能力設法消滅神在地上的教會。它的武器之一是歪曲神的道和宣講錯誤的信息。另一個伎倆則是嘲笑,反對和迫害神的教會和神的兒女。這條祈求是讓撒旦的一切努力都一敗涂地。 在作這條禱告時,並不只是希望而已。我們知道神的國將一定在天上和地上建立,也會在神的兒女的心中完成。我們所等待的是何等輝煌的未來啊﹗難道我們不應經常為此祈禱嗎? 主日四十九 問124︰第三祈求的是什麼? 答︰“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即是求主叫我們和眾人舍棄自己的意思(a), 並且毫不辯駁,把自己的意思服從你唯一美好的旨意(b);這樣人人可以甘心地,真誠地 完成他的職務和使命(c),如同天使在天上做的一般(d)。 (a) 馬太福音16︰24,提多書2︰11,12, (b) 路加福音22︰42,以弗所書5︰10,羅馬書12︰2 (c) 哥林多前書7︰24 (d) 詩篇103︰20,21 神的旨意 在前一個主日,我們學習到每一個人都是自己的王,自己的神。就是說他想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希望萬事如他自己的意。這條祈求“願你的旨意降臨”意味著我不再作自己的王,而是把自我順服在天上和地上的大君王的權炳之下。只有一個旨意,就是神的旨意是我們需要順從的。那些受教如此禱告的人知道這一旨意才是唯一美好的旨意。雖然神的旨意有時與我們的意思不一樣,但神的旨意總是好的。這一旨意的目的是神的榮耀。我們是否總是明白這一點呢?不,常常不。但愛說︰“神所定意的和所做的都是好的”。那麼當我們祈禱時,我們就會求︰“願你的旨意成就”。我們如此短視,以至于常常不知什麼是對我們真正有益的。神比我們更知道。 絕對的順從 “願你的旨意成就”意味著對神的旨意據對的順從。所有地方,所有時候和所有人都應該順從神的旨意。這是天國的境況。天使和已經在天國的所有人都別無他求,只願無條件地遵從神的旨意。我們知道,如果神的旨意在地上──被所有人,在家庭中,在教會裡,在政治領域,在工作崗位──每一個地方,所有的情況下──也能得到完全的順從,那我們的世界會與現在完全不一樣。但是人們該怎樣才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麼呢?我們可以在《聖經》──神的話語中找到神的旨意。因此,這也應該是政府官員治理國家的目標所在。如果能這樣,神在政治領域裡也得到了榮耀。這是一個國家富強壯大的先決條件。 始于我們自己的心 這從哪裡開始呢?必須從我們的心開始。要作到這點,你知道什麼是必要的嗎?是重生。沒有重生,我們的心永遠也不會順從。沒有重生,即使我們的嘴上不說,心中也不贊同神的律法。使徒在這上面也有掙扎。他說︰“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羅馬書7︰19)。我們的必須意願和神的意願合為一,我們必須舍棄自己的意思。這意味著我們將不屈從,不順服,不配合我們自己邪惡的意願。這樣作,會給心靈帶來平安。人在樂園裡曾是這樣。那時人只想要神想要的。我們自己並不具備這些,因此我們才求︰“願你的旨意......” 神實在配得每一個人的事奉。因此我們也盼望所有的人都能出于對神的愛,無條件地順從神的旨意。榮耀歸神,而人將從這種順從中大大獲益。 以神的榮耀為目標 當我們順服那些神放在我們之上的人時,我們必須以神的榮耀為目標。保羅教導我們應該如何事奉︰“不要只在眼前事奉,象是討人喜歡的,要象基督的仆人,從心裡遵行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象服事人”(以弗所書6︰6,7)。天使就是一個榜樣。這些順服的靈,總是毫無怨言地作神所命令的事。不管我們在什麼地方讀到天使的故事,從來沒有從他們嘴裡聽見一句反對的話。神的意願就是他們的意願。因此這句禱文說︰“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為此我們需要什麼?敬畏神,就是說對至高的神滿懷愛戴的尊敬。這條禱文將先在神的兒女身上得到應允,然後在一個全新的世界裡得到完成。這是何等的祝福﹗ 第十七課問題(主日四十六至四十九) 1. 為什麼我們說主禱文是完美的禱告?(問答120) 2. 什麼是“孝子一般的敬虔”?(問答120) 3. 為什麼要加上“在天上的”?(問答121) 4. 什麼是我們身體所必需的?(問答121,也見第十六課,問答118)。 5. 什麼是我們靈魂所必需的?(問答121,也見第十六課,問答118)。 6. 尊神的名為聖是什麼意思?(問答122) 7. 第一條祈求所求的是什麼?(問答122) 8. 是什麼使得世界成為撒旦的領地?(見《創世記》第三章) 9. 問答123 中的“詭計”指的是什麼? 10. 論到“敗壞魔鬼的作為”,答案是怎樣說的?(問答123) 11. 撒旦設下了怎樣的詭計來對抗神的聖道?(問答123)> 12. 神的國何時將完全建立?(問答123) 13. 主耶穌為什麼把這篇禱文作為偉大的榜樣教導我們?見《路加福音》十一章。 14. 什麼是“舍棄”?(問答124) -------------------------------------------------------------------------------- 聖經課程 -- 基督教教義 第十八課 主禱文(續) 主日五十至五十二 -------------------------------------------------------------------------------- 後三條祈求 在主禱文的頭三條祈求中,祈禱者並沒有為自己求什麼,而只求神的榮耀和利益。這些都是第一位的,至為重要的。這就教導我們禱告不應該是向神開購物單。我們可以為我們身體和靈魂的需要祈禱,就是︰求神賜給我們生存所需的衣食住行,饒恕我們的罪,和保守我們遠離罪。這些是後三條祈求的內容。 然後我們再來看看︰既然我們沒有任何美德可以作為向神祈求的基礎,為什麼仍可以大坦地為這些事情祈求。 主日五十 問125︰第四祈求的是什麼? 答︰"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即是主賜給我們身體一切的需要(a),叫我們知道你是一切美善的源頭(b),沒有你的賜福,我們的顧慮,勞苦,以及你的恩賜都不能使我們得益(c),所以我們不再依靠受造之物,而唯獨依靠你(d)。 (a) 詩篇145︰15,104︰27,馬太福音6︰26 (b) 雅各書1︰17,使徒行傳14︰17,17︰27 (c) 哥林多前書15︰58,申命記8︰3,詩篇37︰16,127︰1,2 (d) 詩篇55︰22,62︰10,146︰3,耶利米書17︰5,7 我們 祈禱者並不只為他自己祈禱,同時也為他的鄰舍求。該隱聲稱"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創世記4︰9),這對于基督徒來說可不合適。主耶穌在此教導他要關心別人。這種關心應該在禱告中得到表現。因此禱告者用了"我們"一詞。主耶穌還教導我們為仇敵祈禱。他為釘他十字架的人祈禱︰"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23︰24),為我們樹立了一個美好的榜樣。 今日 我們其實很關心自己的安樂舒適。我們願意無憂無慮地過一生,就是說,在世上就過天堂一般的日子。但是,這並不見得對我們有益。我們需要憂慮來促使我們日複一日地祈禱。因此,主教導我們每天只為今日的生活祈求,而不為明日後日憂慮,更不用提許多年了。當然,我們可以為未來打算,也應該如此。但這與我們每日要靠主而活的事實並不矛盾。主願意象父親一樣地關照我們。以色列人在曠野中時,每一天,主都降嗎哪給他們食用(出埃及記16)。耶穌用天上的飛鳥作比喻,告訴我們天父每日供養這些飛鳥,它們並不擔心次日的飲食從何而來(馬太福音6︰26)。這就是"日用"的真實含義。 主教導他的兒女要為"日用的飲食"祈求。他們怎麼這樣說呢?他們從主的手裡接受飲食,豈不是主極大的恩惠嗎?他們並沒有任何權利,難道不是嗎?其實,他們是有權利的,他們的權利是孩子的權利。他們所需要的一切,主耶穌都已經為他們成就了。他挨餓,好叫他的孩子有食物可吃;他在十字架上忍受干渴,這樣他的子民就能有足夠的可喝。孩子們來到他們父母的桌前,不會象乞丐一樣,而是有權享用桌上的飲食。我們能如此向神祈求飲食,這是何等的奇妙﹗ 飲食 我們只為我們所需的祈求︰衣食住行,工作和健康。我們需要這些生存,並能夠在今生尋求和事奉神。神所賜給我們的經常多過我們所需的,但他並不是非這樣作不可。如果我們所接受的多過我們日常所需的,就不應該用它們來追求奢華浪費,而應該歸榮耀于神,並用它們來幫助我們的鄰舍。這與我們這個物質主義時代的價值觀大相徑庭。在這個時代,許多人的生活目的似乎只是不斷地擁有,大吃大喝,豪宅靚車,一年兩三次出國度假。但主耶穌是怎麼說的呢︰"不要為那必壞的食物勞力,要為那存到永生的食物勞力"(約翰福音6︰27)。 賜給 所謂"賜給"並不是一條命令,而是請求,是以深深的謙卑和孩子一般的信任向神求。一個真正祈禱的人認識到,他的天父擁有天上地下的一切。因此他感到自己每日的生存都必須仰賴他。他求的時候,並不象在聲稱"天賦人權",因為在神面前,沒有人是有權的。他吃的是恩典的飲食。如果他把每一餐當作恩典來食用,那最簡單的食物也甘之若飴。他在其中吃到了神的恩惠。如果我們把日常的需要交托在神的手裡,那是何等的福氣﹗ 信靠神 我們本能上傾向于依靠受造物。這是罪所帶來的後果。人類的始祖在樂園裡則大不一樣。在那裡,亞當完全地依靠神。但自從我們離開神以後,期望靠日月雨露,健康,文憑和高工資獲得繁榮昌盛就成了我們的本性。這是錯誤的﹗《要理問答》宣布︰我們決不能信靠這些事物。它們會讓我們失望。只要信靠主﹗他永不會令你失望。既使在事情與我們所期待的不一樣的時候,他仍作我們身體和靈魂所需上的幫助。我們必須學會靠信心而活,在今生也不例外。我們需要一生的時間學會這個功課,這實在需要多多的禱告﹗ 主日五十一 問126︰第五祈求的是什麼? 答︰"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即是懇求主因基督的血,不將我們眾多的罪歸于我們這些可憐的罪人身上,也不將那仍舊沾在我們身上的邪惡歸于我們(a),正如我們在自己裡面也具有你的恩典,完全願意真心赦免我們的鄰舍(b)。 (a) 詩篇51︰1,143︰2,約翰壹書2︰1,羅馬書8︰1 (b) 馬太福音6︰14 罪人 怎樣定義一個可憐的罪人?一個罪人是一個錯過"靶心"的人。他不追求神創造他時為他定下的目的,就是要榮耀神。他也沒有辦法來糾正這一錯誤。他所有的就是日益深重的罪孽。這就是為什麼他被稱為可憐的罪人。他缺乏所需要的一切來付清他的債務。在生活中,這樣一個人只能宣布破產。可憐的罪人經歷了他生命的破產。他所能作的就是懇求恩典和饒恕。 他想法改進自己的處境了嗎?他沒有辦法。大衛在《詩篇》第25篇11節中祈禱說︰"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這裡的罪不僅指不可饒恕的錯誤,如該死的謀殺犯的邪惡行徑,也指每一種大大小小的罪,包括我們所思,所說,所作的錯事;還包括那些我們該作而沒有作的事。當我們沒有作我們應該作的善事時,也是在犯罪。 舊人 是的,更糟糕的是我們本性上的敗壞,就是主日卅三所提到的舊人。一個神的孩子只要活著,罪就仍然存在他的心裡。他從頭到腳都被罪污染透了。這種敗壞已經使他在神的面前罪大惡極。因此,他需要神饒恕他。因此這裡請求的是神不要把我們眾多的罪歸于我們。因為主基督把他孩子的所有罪債都擔在自己身上,在十字架上付清了它們,這樣的祈求就可能蒙主應允。主耶穌所獲得的,是用鮮血作代價。"因基督的血"就是指他所成就的。那真心承認自己的罪,在主的寶血的基礎上向神祈求的,可以肯定他的禱告會蒙垂聽。 如果我們靠著神的恩典,尚且願意赦免我們的鄰舍,那神願意饒恕我們的心更是何等廣大﹗ 這就使大衛可以自由地祈求︰"耶和華啊,求你因你的名赦免我的罪,因為我的罪重大"(詩篇25︰11)。 主日五十二 問127︰第六祈求的是什麼? 答︰"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即是我們實在太軟弱,以致一刻也不能站穩(a),同時我們的死對頭--魔鬼(b),世界(c)和自己的情欲(d)--不斷向我們進攻,求主用聖靈的能力保守我們,堅固我們,好叫我們可以站穩,對抗他們,在這屬靈的戰爭中,不倒下去(e),直到最後得到全勝(f)。 (a) 約翰福音5︰15,詩篇103︰14 (b) 彼得前書5︰8,以弗所書6︰12 (c) 約翰福音15︰19 (d) 羅馬書7︰23,加拉太書5︰17 (e) 馬太福音26︰41,馬可福音13︰33 (f) 帖撒羅尼迦前書3︰13,5︰23 宣戰 福音的第一個應許是以宣戰的形式賜下的︰"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世記3︰15)。世界歷史就是這場戰爭的歷史。同時,這場戰爭在每個神的兒女的身上也進行著。一個神的兒女不是酣睡著赴天國,而是要一路搏殺。這是與三個死對頭--魔鬼,世界和自己的情欲--的生死搏殺。"自己的情欲"在主日卅三被稱為舊人。既使一個被重生的人也還有很多的舊人在他裡面,以至于他自己太軟弱,靠自己的力量絕對無法與罪搏斗。我們可以想象一個病後初愈的人虛弱到連站也站不穩。卻必須與三個來摧毀他的巨人打仗。這場戰斗敵我力量何等懸殊﹗ 自己實在太軟弱 一個神的兒女自己實在太軟弱。一旦一個新生命出世了,這三個敵人就撲了上來,想要扼殺他。一個神的兒女是永遠無法靠自己的力量來打這場仗的。那他該怎麼辦呢?他就象約沙法王一樣,因自己的軍隊無法與入侵者的大軍對峙,就尋求耶和華的幫助︰"我們的神啊﹗你不懲罰他們嗎?因為我們無力抵擋這來攻擊我們的大軍,我們也不知道怎樣行。我們的眼目,單仰望你﹗"(歷代志下20︰12) 在主禱文中,主耶穌教導我們這樣禱告︰他教導我們祈求神的大能,來抵擋這三個死對頭。在一場戰爭中,知己知彼是很重要的。在這場戰爭中,知己知彼尤為重要,因為這三個敵人經常偽扮成朋友。 魔鬼和世界 《要理問答》先提到的是魔鬼。他很少找一個未歸正者的麻煩,因為這人屬于魔鬼的王國。魔鬼相信這樣的現狀必須維持,就盡一切所能使這個人不去思考。這個人也樂得無憂無慮地生活。一旦魔鬼害怕自己會失去一個臣民,事情就開始變了。他試圖拉他後退。如果不成功,他就會顯出猙獰本相來︰原來他是一頭咆哮的猛獅﹗他滿懷對神和神的子民的深仇大恨,迫不及待地要摧毀神的一切。他本來是個天使,因此特別有才能,更有6000年的閱歷。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從基督的手裡奪去任何一個基督為之受死的靈魂。基督親自說︰"誰也不能從我手裡把他們奪去"(約翰福音10︰28)。但是魔鬼會盡量給他們製造難題。沒有一個人可以用自己的聰明才智來對付這些難題。因此神的兒女必須使用自己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禱告。 魔鬼也教唆他的幫凶來整治神的兒女。他的幫凶之一是世界。這並不是指神所創造的世界,而是這個世界裡所有反對神的人和組織。這個世界引誘人犯罪。它作這件事時,是戴著非常友善的面孔,卻把人引誘到魔鬼的道路上。必要的時候,它就使出威脅和迫害兩件利器,因此我們決不可忽略了禱告。 我們自己的情欲 但是,最壞的敵人卻是我們自己裡面的舊人,在此稱為"情欲"。這個舊人總是選擇站在魔鬼和世界的一邊,這就使神的兒女更加軟弱。舊人有時如此強壯,甚至超過新人。因此,要對抗我們心裡的邪惡勢力,禱告是決不可少的。"主啊,保守我在這場戰斗中站穩,因為我會很快被打倒。求你派遣聖靈,他好引領我通過這個世界,到達天上的家"。 聖靈把恩典放在人的心裡,賜信心讓人仰望神的大能。否則我們就會被打倒,一敗涂地,魔鬼就會哈哈大笑。但是當神的大能在我們一邊時,我們最終會贏得勝利。複活的基督要約翰寫信給士每拿教會︰"你務要至死忠心,我就賜給你那生命的冠冕"(啟示錄2︰10)。 問128︰你怎樣結束主禱文? 答︰"因為國度,權炳,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即是我們向你祈求這一切,因為你是我們的王,有權掌管萬物,你願意,也能夠將一切好處賜給我們(a),好叫你的名(而非我們的)永遠得榮耀(b)。 (a) 羅馬書10︰12,彼得後書2︰9 (b) 約翰福音14︰13,耶利米書33︰8-9,詩篇115︰1 人怎麼有權這樣祈禱? 主禱文所求的其實更多。人怎麼有權為所有這些祈禱呢?求這麼多豈非太自以為是了嗎?我們從哪裡得到了這種自由?這不是來自我們自己,因為我們自己並沒有任何權利。我們沒有任何美德,而是喪失了一切祝福。這也不是因為我們祈禱了,因為神的兒女最好的禱告也需要在基督的寶血中洗淨。神的兒女有兩個代求者︰一個在心裡,是聖靈;一個在天上,是耶穌基督。聖靈在心裡引導我們禱告,基督接過我們的禱告,洗淨它,用他的代求把它帶到父神的面前。自由在神,在他的王權,他的大能和他的榮耀。這是祈求所依靠的大能的,三重的基礎。 主知道什麼是對我們最好的 王為他的子民尋求最好的。他愛他的百姓,時刻準備著幫助他們。他不僅願意作,而且有能力這樣作。我們向他所求的,沒有什麼超出他的能力。 他也知道什麼是對我們有益的。因此,當我們說神願意也能把所有的好處賜給他的子民時,這個"好處"並不總是我們所認為的好處。逆境可以是對人有益的,因為逆境使人更依賴神,更靠近他。只有他知道什麼是對我們最好的。 第一祈求"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求的是神的榮耀。主禱文的結尾也是這樣。並非我們的利益和救恩,而是神的榮耀,是這篇主禱文的重點。"我又聽見在天上,地上,地底下,滄海裡,和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說︰'但願頌贊,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四活物就說︰'阿們'。眾長老也俯伏敬拜"(啟示錄5︰13-14)。 問129︰"阿們"的意思是什麼? 答︰"阿們"意即︰真正確實如此。因為神必定願意應允我的祈求,多于我心裡所感到我向他所祈求的這些事會如何成就(a)。 (a) 哥林多後書1︰20,提摩太後書2︰13 阿們 我們說"阿們"時,就意味著禱告已經結束了,吃飯前說"阿們"意味著我們可以開始吃飯了。吃完時,聽到"阿們"我們就知道可以離開飯桌了。一個生長在基督徒家庭的孩子,在他還不會禱告時,"阿們"常是他學會的第一個詞。 "阿們"還有更深的含義。這一希伯來文的單詞常出現在《聖經》中。在許多語言中仍以此形式出現。它的意思是"信心"或"信靠"。 在禱告結束時,"阿們"並不代表懷有敬意的結尾,而是信心的表白。首先,那祈禱的人承認他相信他是真心地盼望他向神所求的。其次,他表達了他相信神聽了他的祈禱。對一個真正的祈禱者,主說︰"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詩篇81︰10)。祈禱者說"阿們"時,意思是︰"主啊,我把信心寄托在你的應許上,你的應許是真真切切的。我的禱告已蒙你垂聽,如果你以一種不同的方式聽我的禱告,也是如此"。那些這樣祈禱的人有福了。 所以,讓我們經常說︰"主啊,教導我怎樣禱告。阿們"。 第十八課問題(主日五十至五十二) 1.A.亞古珥祈求的是什麼?見《箴言》三十篇。 b.為什麼他不為富足或貧窮祈禱?(《箴言》三十篇) 2.當以色列人一次收集夠七天食用的嗎哪時,發生了什麼事?(見《出埃及記》16章) 3.神的兒女有什麼權利向神求飲食?(問答125) 4."罪人"一詞的意思是什麼?(問答126) 5."因基督的血"在這裡是什麼意思?(問答126) 6.神的兒女有哪三個死對頭?(問答127) 7.為了不被撒旦打敗,我們需要什麼?(問答127) 8.為什麼我們在主禱文裡可以自由地為一切祈求?(問答128) 9.a "阿們"的意思是什麼?(問答129) b 一個真正祈禱的人在結束祈禱時說"阿們",意思是什麼?(問答1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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